商河区域滚动开发产能建设工程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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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C 商河区域滚动开发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编号:HYP202206014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鲁明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Ο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概述 i 1 建设项目特点 i 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过程 i 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ii 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iii 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iv 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评价目的、评价方法及评价重点 7 1.3 评价因子识别与选取 8 1.4 环境功能区划 10 1.5 评价标准 10 1.6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5 1.7 环境保护目标 19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34 2.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34 2.2 现有工程 42 2.3 在建工程 87 2.4 拟建工程 105 2.5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161 2.6 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76 2.7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201 2.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203 3 区域环境概况 204 3.1 地理位置 204 3.2 地形地貌 204 3.3 气候气象 204 3.4 水文及水文地质 205 3.5 土壤和植被 209 3.6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209 概述 概述 1 建设项目特点 胜利油田鲁明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明公司”) 隶属于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是胜利油田所属从事石油 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二级生产单位。 工区面积 5415km2 ,分为东、中、西以及外围四个 区域, 分布在德州、济南、滨州、东营等 4 个地市 8 个县区。 公司下辖 5 个油田、 6 个开发区块和 7 个合作单元。 其中, 商河、玉皇庙、 曲堤、江家店等 4 个油田部分或 全部位于济南市商河县、济阳区境内。 为进一步开发商河区域的油气资源,实现油田滚动开发,同时减少站场、井场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安全绿色生产。鲁明公司拟实施“鲁 明公司商河区域滚动开发产能建设工程”。该项目属于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 建设 地点位于济南市商河县和济阳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滚动开发工程及 4 项地面 工程改造。滚动开发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 部署 242 口井, 其中新钻油井 164 口、新 钻注水井 78 口;新建 50kW 水套加热炉 14 台、新建集油管线 13.41km,新建注水管 线 17.41km;并建设相应的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地面工程改造包括: 商 56 联 合站优化改造工程、商河管理区集输系统优化工程、鲁明公司单拉井废气治理工程和 鲁明 56-3 站至商 56 联合站等 4 条管线更新工程。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最大年产油量 24.60×104t (开发第 1 年),最大年产液 量 115.29×104t (第 9 年),最大年注水量 109.98×104t (第 15 年)。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局备案(项目代码 2206- 000000-60-01-434714),本项目包含在备案附件中一、原油产能建设,(一) 胜利油 田原油产能建设中的第 1 项胜利油田东部油区陆上产能项目中。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及规范, 本项目作为油 田开采项目, 可以把埋藏在地下的财富变为今日社会、经济急需的宝贵资源, 支持社 会发展和国家建设, 减少国家原油进口、节约外汇, 同时, 该区块的开发也能够拉动 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促进区域社会和经济发展等有积极意义。 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第 9 号〔2014 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2018〕第 24 号〔2018 年修正本〕)、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修正本〕)、《建设项目 i 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石 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类别中的 “陆地石油开采”,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商河县和济阳 区境内,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 告》(鲁水保字〔2016〕1 号)、《济南市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 年)》(2017 年), 建设地点属于济南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鲁明公 司委托评价单位森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 立即按照项目类型确定了项目负责人并成立了项目组, 根 据要求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项目组相关评价人员首先进行了现场踏勘,在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 件的基础上, 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识别结果、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和确定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 制定了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 项目组在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 开展了各环境要 素和各专题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工作, 据此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 环评工作过程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 4 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等工 作, 本项目在 2022 年 8 月 30 日确定环评文件编制单位,7 个工作日内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中国石化胜利油田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示; 2022 年 10 月 25 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日,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 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 第十条要求在建设单位网站公示了所需内 容,同时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村庄张贴了项目公示,并按要求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当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山东工人报》进行了 2 次的信 息公开,公示时限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 7 日,满足 10 个工作日要 求。 本项目两次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馈意见。 通过公众参与以使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更加完善, 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充分 发挥工程建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 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编制。 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属于陆地石油开采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0 年 1 月 1 日) 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不在饮用水水源 ii 概述 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不属于《济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06-2015 年)》中“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符合《济南市矿产资源总 体规划(2006-2015 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 区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 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 建设地点涉及重点管控区, 在采取本报告提 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符合《商河县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 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 号) 的有关管控要 求。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局备案(项目代码 2206- 000000-60-01-434714) ,本项目包含在备案附件中一、原油产能建设, (一) 胜利油 田原油产能建设中的第 2 项目胜利油田东部油区陆上产能项目中。 综上,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 项目选址合理。 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 1) 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施工扬尘及施工废气等大气污染物; 运营期废气 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加热炉有组织废气。 本次评价主要关注以上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 废弃管线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为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环评 中主要关注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处理及回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 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钻机、 挖掘机、推土机、吊管机、柴 油发动机等, 运营期主要为采油设备噪声、 泵类设备噪声和井下作业噪声。环评中主 要关注噪声的环境影响以及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4) 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钻井固废、 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 废旧设备、油 泥、清管废渣、废沾油防渗材料和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 泥、 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机油、废沾油防渗材料、 落地油和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 品,均属于危险废物,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环评中主要关注钻井固废及各类危废处 理方式的可行性。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风险主要是钻井过程中的井喷、井漏事故, iii 概述 运营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泄漏、 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环评中主 要关注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影响。 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及规范; 正常工况下, 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和声环 境影响小, 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项目从集输方面分析清洁生产水平,该项目总体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采用的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存在泄漏、 火灾爆炸产生的伴生/次 生污染等环境风险, 评价结果表明, 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概率较低环境风险潜势较 低,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措施并执行完 整以及确保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切实有效的前提下,满足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和安全 法规、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本项 目的建设可行。 iv 1 总则 1 总则 本项目主要依据《商河区域滚动开发产能建设工程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单 位提供的资料, 在各项专题研究的基础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的要求而编制,具体编制依据如下: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第 9 号〔2014 年修订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2018〕第 24 号〔2018 年修正 本〕);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第 16 号〔2018 年修正 本〕);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7〕第 70 号〔2017 年修正 本〕);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2020〕第 43 号〔2020 年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3 届〕第八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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