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翔和高档运动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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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全本公示稿) 项目名称: 南京翔和高档运动鞋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南京翔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1 六、结论 6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南京翔和高档运动鞋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207-320118-04-01-891642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桠定路 99 号 地理坐标 (东经 119 度 9 分 53.878 秒,北纬 31 度 19 分 20.60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959 其他制鞋业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六、皮革、毛皮、羽毛 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32.制鞋业 195*—有 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 工艺的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高行审备〔2022〕142 号 总投资(万 元) 18000 环保投资 (万元) 150 环保投资 占比 (%) 0.83%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团是:设备已进入厂区内, 已处罚并执行完毕。 (宁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8507. 12 (租用) 罚[2022] 18055 号) 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 况 无 1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情 况 无 规划及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符 合性分 析 无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1959其他制鞋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 年1月1日)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2021 年12月30日)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通过查阅《江 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2018年本) ,本项目不属 于其中限制、淘汰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 、用地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桠定路99号,租用南京和润新材 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租赁协议详见附件5) 。根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 府桠溪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4)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 地土地利用规划。 3 、“三线一单”分析 (1) 生态红线 项目与区域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的位置关系详见表1-2和附图四。 表 1-2 与区域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的位置关系一览表 生态保 护红线/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名 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范围 面积 (km2 ) 相对 位置 关系 最近距 离(km ) 备注 江苏游 自然 包括游子山国家级森林 24. 13 西北 10.03 江苏 2 子山国 家级森 林公园 与人 文景 观保 护 公园内的重点公益林及 花山片区的高生态敏感 区和部分中生态敏感区 省国 家级 生态 红线 胥河清 水通道 维护区 清水 通道 维护 区 高淳区境内胥河范围 2.32 南 2.02 江苏 省生 态空 间管 控区 域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苏政发〔2018〕74 号) 可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西北面 10.03km 处 的江苏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 可知,距 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项目南面2.02km 处的胥河清水通道 维护区,本项目不在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 (2)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实况数据统计,项目所在区域 O3超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根据《江苏高淳经济 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可知,官溪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 到《地表水环境质量》 (GB3838-2002) III类,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规定的 各功能区标准,监测点位噪声值均在标准范围之内,区域声环境质量较 好。 南京市政府正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21〕104号) 、《江苏省2021年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苏大气办〔2021〕1号) 、《南京市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 (宁污防攻坚指办〔2021〕68号) 等相关文件、政策中要求和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1959其他制鞋业,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合 理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 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3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租赁南京和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 道桠定路99号厂房及附属用房,不新建厂房;厂内南面1#厂房、宿舍楼、 办公楼用于建设本项目,北面厂房及附属用房为南京静宝声学科技有限 公司。项目建成后,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新鲜水用量为1538t/a ; 本项目用电新增150万度/年,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通过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年版) 》 (发改体改规〔2020〕 1880号)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年版) 》 (长 江办发〔2022〕7号) 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 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15〕251号) ,项目未被列入上述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的相关要求。 4、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相 符性分析 根据《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南京市申请调整太湖流域综合 治理范围的复函》 (苏太办[2019]7号) 可知,南京市高淳区属于太湖流 域范围的区域为桠溪镇社区、桠溪社区、赵村社区、跃进社区、永庆社 区、荆山社区、蓝溪社区、桥李社区、顾陇社区、瑶宕社区、胥河社区 等11个社区和安乐村、观圩村、观溪村、尚义村、穆家庄村、新塘村、 兴旺村、镇东村、花义村、韩桥村、镇南村、新墙村等12个行政村。本 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桠定路99号,属于太湖流域,为太湖流 域三级保护区范围。项目所在地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桠定路99号,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4 (苏政发〔2020〕49号) 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18日) ,属于 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和《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详见表1-4和 表1-5。 表 1-4 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 号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1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 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严格落实废气、废 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 治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 放,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 符合 太湖流域管控要求 1 空 间 布 局 约 束 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 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 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 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 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 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除外。 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 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 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 饮经营设施。 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 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 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 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1959其他制鞋业,不属 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型。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 总量在南京市高淳区水 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桠 溪污水处理分公司内平 衡。 符合 2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 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 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 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 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 本项目废水接管至南京 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桠溪污水处理 分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水 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桠 溪污水处理分公司尾水 排放执行尾水排放执行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 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 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 1072-2018)中的 标准限值及《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 5 符 合 (GB18918-2002) 一级A 类标准。 3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 舶不得进入太湖。 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 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 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 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 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 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项目不涉及运输剧毒 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 舶。本项目废水接管至南 京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桠溪污水处 理分公司。 符合 4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要 求 1.太湖流域加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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