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心电阻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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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版) 项目名称: 实心电阻生产线 建设单位 (盖章) : 璟密 (南京)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实心电阻生产线 项目代码 2206-320111-89-01-479003 建设单位联系人 朱** 联系方式 153*******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地理坐标 (118 度 32 分 4.330 秒,31 度 57 分 48.78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981 电阻电容电感元件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81 电子 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 造除外) ;使用有机溶剂的; 有酸洗的 以上均不含仅分 割、焊接、组装的 建设性质 ☑ 新建 (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 填) 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 浦行审备[2022] 129 号 总投资 (万元) 30 环保投资 (万元) 6.3 环保投资占比 (%) 21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 是: (本项目仅设备、原料 等搬迁过来,企业尚未投产,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约 700m2 现在新场地补办环评手续。)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桥林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0年) 》;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江北新区桥林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0年) 的批复,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复[2018]20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 南 京 市浦 口 经济 开 发 区开 发 建 设规划 (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 1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苏环审[2022]34 号) 。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 、《南京江北新区桥林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0 年) 》及其审查意见相 符性分析 1) 规划范围和时段 规划范围:东至长江岸线、南至规划锦文路过江通道、西至规划桥西、北 至规划新星大道,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86 平方千米。 规划时段:近期 2015-2020 年;远期 2021-2030 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 叶。 2) 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目标:a 、江北新区“三区一平台”功能定位中的“长三角地区 现代产业聚集区”;b 、江北创新全产业链中的高端智能制造基地,具有全国 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产业主导方向:以智能制造为产业主导方向。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 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智能装备制造等高端智能制造业和以现代物 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产业空间结构:产业空间总体布局结构为“一轴、一基地、四板块”。一 轴: 以双峰路为创新发展轴,布局企业研发、办公、部分商业商务服务功能; 一基地:结合地铁站点,于创新轴南侧打造以总部办公、咨询、金融等三产服 务业为主的总部基地。四板块:即双峰路以北的重型工业板块、双峰路以南的 轻型工业板块、老镇西南侧的重大项目预留板块、临港物流板块。 3) 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设施规划:规划扩建桥林新城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规模为 15 万立 方米/日。规划新建桥林工业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日。 污水管网规划:污水主干管沿浦乌公路、丰子河路、新星大道等敷设,根 据地形及道路竖向标高,合理设置污水提升泵站,降低污水管道埋深。共规划 污水提升泵站 4 座。 中水回用:规划远期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 40%。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主 要包括城市绿化、河道补水、景观补水、冲洗厕所、生活杂用等。污水处理厂 建设的同时,综合考虑污水的深度处理和回用。 项目选址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园区用地规划。企 业主要进行实心电阻的生产,可配套服务园区新能源、电子设备及新型装备制 2 造等产业,符合江北新区桥林新城的主导产业方向。 2 、与《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 (2021-2035) 》及其规划审查意 见相符性分析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已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取得批复 (苏环审[2022]34 号)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规划 总用地面积约为 19.76 平方公里。园区规划主导产业如下: ①集成电路产业 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包括基础支撑、核心技术、应用场景。紧抓国家和省 市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政策机遇,以智能芯片关键技术为核心,以大数据、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信息安全、人机交互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 努力形成人工智能的完整产业生态链。经过测评,浦口经济开发区在集成电路、 IT 新一代信技术等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可能性和可行性。 ②新能源交通装备 浦口经济开发区是南京市重点规划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目标围绕新能 源汽车等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化、智能化、高端 化交通装备,聚焦突破无人驾驶、车载信息终端、汽车进程服务人机交互系统 等智能车网互联关键技术,培育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与配套加工设备、轨道交 通智能化设备与系统、工程及养路机械等高端产业。 ③智能装备制造 主要为以制造业企业为主的智能装备园,主要形成以金属结构制造为主要 特色产业,此外机械制造、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工业等产业形成 规模效应。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 117 号可成科技园 1 栋 201 室,属于浦口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本项目产品为实心电阻器,行业类 别为 C3981 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可配套服务园区新能源、电子设备及新型 装备制造等产业,符合园区规划。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 规划。 本项目与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1- 1。 表 1-1 本项目与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 准入内容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产业 定位 以智能制造为产业主导方向。 围绕集成电 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吸 纳和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培育发展新动能。 进一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智 能装备制造等高端智能制造业和以现代物 本项目属于 C3981 电阻 电容电感元件制造,可配 套服务园区新能源、电子 设备及新型装备制造等 产业,因此符合园区产业 符合 3 禁止 引入 类项 目 限制 引入 类项 目 空间 布局 约束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定位。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 、禁止引入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相冲 突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地方 现行产业政策相冲突的 项目。 2 、禁止引入不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清单指南》《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单实施细则》《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 行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的项目。 目 本项目属于 C3981 电阻 电容电感元件制造,未列 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清单指南》、《江苏省长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实施细则》、《南京市建 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 定的通知》等要求的项 。 3 、禁止引入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 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1、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中的限制类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 本) 》 (2021 年修订)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 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 录和能耗限额》中限制类 项目。 2 、限制引入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 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江苏 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 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3. 限制新(扩)建电镀项目,确属工艺需要、 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需组织专家进行 技术论证。 本项目不涉及 1 、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实行严格保护, 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 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本项目租赁空置厂房进 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不 占用基本农田。 2 、在琼花湖河道两岸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 景观带;在兰桥雅居居民安置小区西北向与 工业区相邻区域设置以道路、防护林为主要 形式的空间防护带,防护带宽度原则上不小 于 50 米,非生产型企业空间防护距离可以 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 30 米。 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 业,不涉及上述环境保护 目标。 3 、区内规划的水域和防护绿地,禁止一切 与环境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 本项目不涉及 1 、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其他 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石碛河和高 旺河水环境质量达《地表水环境环境质量》 Ⅲ类水标准;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 (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第二类 用地标准。 准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大 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的 环境质量标准;高旺河环 境质量可达到《地表水环 境环境质量》Ⅲ类水标 。 2、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近期 2025 年:二氧化硫 137.24 吨/年、氮氧化物 352.44 吨/年、颗粒物 238.29 吨/年、氨气 5.3 吨/ 年、异丙醇 9.33 吨/年、VOCs 1397 吨/年。 远期 2035 年:二氧化硫 156.29 吨/年、氮氧 化物 380.58 吨/年、颗粒物 250.65 吨/年、氨 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 排放:无组织颗粒物 0.00006t/a (其中锡及其 化合物 0.000024t/a ) 、非 甲烷总烃 0.000526t/a;新 增废水污染物排放: 4 COD 0.002t/a、氨氮 0.0001t/a 和总磷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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