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环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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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82 六、结论 85 附表 86 附件: 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 2 可行性研究批复 附件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件 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附件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 附件 6 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附件 7 建设单位声明 附件 8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9 关于确认南京市中心医院等 2 家医院为三级医院的通知 附件 10 关于南京市中心医院(市老年病医院)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回函 附件 11 排污许可证 附件 12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13 现有项目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 14 现有项目例行检测报告 附件 15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 附件 16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说明 附件 17 全本公示删除内容的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 附件 18 全本公示情况说明 附件 19 总量指标申请表 附件 20 附图: 现场踏勘照片 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3 项目与生态红线区域相对位置图 附图 4 院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南京市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 2110-320100-04-01-249879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XX 联系方式 XXXXXXXXXXX 建设地点 江苏 省 南京 市 玄武 区 成贤街 116 号 地理坐标 ( 118 度 47 分 28.788 秒, 32 度 3 分 26.68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8411 综合医院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08 医院 84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团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 填)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 宁发改投资字 〔2022〕689 号 总投资(万元) 27424.65 环保投资(万元) 657.05 环保投资占比 ( % ) 2.4 施工工期 25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团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11626.75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南京市主城区(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玄武老城 单元》 审批机关: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文号:宁政复〔2022〕66号 1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一、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 内。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 本项目 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本项目为综合医 院扩建工程,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20102202200009号)、南京市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项目规划条件 (宁规划资源条件(2022)00887号),本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性质 为A51a综合医院用地,符合土地使用要求。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 附图1,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 见书见附件5,南京市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项目规划条件见附件6。 其他符合性分 析 一、 产业政策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其修改单,本 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第 5 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 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2013 年修改)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 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 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及禁止 类项目。 本项目为综合医院扩建工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 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 号)中规定, “新(扩) 建声环境敏感建筑(住宅、学校、医院等) 应退让交通 设施(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架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交通干道、 机场、公交首末站等, 含已规划的)足够距离, 具体退让规定由市 规划局会同市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制定”,对照建设工程规划条 件图(见附件 6),本项目建筑范围在轨道交通保护线外,符合《市 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 [2015]251 号)中准入规定。 2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二、 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 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9 号)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医院扩建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根据 《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到‘十四五’末, 全市 可新增三级医院(包括新建和转设) 不超过 18 家, 其中综合医院 4 家, 中医医院 2 家, 妇幼保健院 2 家, 精神病专科医院 2 家, 康 复医院 1 家,老年病专科医院 1 家、肿瘤专科医院 1 家、其他三 级医院 5 家”,南京市中心医院为规划中拟升级建设的老年病专科 医院。故本项目建设与《南京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相 符。 三、与《关于控制老城区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指导意见》(宁 政办发[2015]18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控制老城区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指导意见》 (宁政办发[2015]18 号 ),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医疗机构数量和规 模,老城范围内停止立项新建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老城范围 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 省属医院、部 队医院) 不得在原地进行扩建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除外)。根据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南京市中心医院(市老年病医院)开 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回函》 (附件 10),本项目属于综合医院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符合《关于控制老城区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 规模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5]18 号)的相关要求。 四、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一) 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玄武区成贤街 116 号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内,对 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 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本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 区域和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见表 1- 1~2 和附图 3。 表 1-1 项目所在区域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所在行政区 域 生态保护 红线名称 类型 地理位置 区域面 积 (平方 公里) 与本项 目相对 位置 市级 县级 3 南京 市 玄武区 南京紫金 山国家级 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的 生态保育区 和核心景观 区 南京紫金山国家级森 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 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 观区范围 30.08 W, 1.6km 表 1-2 项目所在区域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序 号 生态 空间 保护 区域 名称 县 (市 区) 主导 生态 功能 范围 面积(平方公 里) 与本 项目 相对 位置 国家级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范围 国家 级生 态保 护红 线 生态 空间 管控 区域 总面 积 1 钟山 风景 名胜 区 南京 市区 自然 与人 文景 观保 护 / 南界从中山门沿宁 杭公路至马群; 东 界从马群沿环陵路 至岔路口; 北界从 岔路口沿宁栖路经 王家湾、板仓、岗 子村、沿龙蟠路至 中央门;西界从神 策门公园沿古城墙 经玄武门、北极 阁、九华山、太平 门至中山门。包 括:钟山陵、玄武 湖公园、九华山公 园、神策门公园、 情侣园、白马公 园、月牙湖公园、 中山植物园、北极 阁、鸡鸣寺、富贵 山 / 35.96 35.96 N, 820m 2. 夫子 庙- 秦淮 风光 带风 景名 胜区 南京 市区 自然 与人 文景 观保 护 / 以内秦淮河为轴 线,夫子庙为中 心,东至东水关 (东水关公园) 、 西至西水关(水西 门广场), 南至中 华门城堡, 北至升 州路—建康路, 包 括白鹭洲公园和瞻 园等景点。内含夫 子庙与双塘两个街 道 / 2.52 2.52 SW, 3.5km 3 南京 紫金 山国 南京 市区 自然 与人 文景 南京紫金山国 家级森林公园 总体规划中确 / 30.08 / 30.08 W , 1.6km 4 家级 森林 公园 观保 护 定的范围(包 含生态保育区 和核心景观区 等) 本项目不在钟山风景名胜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 及南京紫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会导致区 域生态红线及生态管控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 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规划。 (二)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及现状监测, 项目所在 区域的声环境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较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 空气不达标区, 超标原因为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目前, 南京全市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焦减碳和降污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 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削减, 加强工业废气管控, 开展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全面监管移动源污染,区域空气 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因此, 总体来说, 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环境 质量底线的要求。 (三)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给水、供电、供气由市政统一供给, 均在相应设施供给能 力范围之内。此外, 项目无其他自然资源消耗。因此, 本项目运行 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四)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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