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材料及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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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膜材料及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江苏峰科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膜材料及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项目代码 2210-320111-89-01-28097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艳 联系方式 025-68****96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号 地理坐标 ( 118 度 32 分 58.318 秒, 31 度 57 分 48.65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463 气体、液体分离及 纯净设备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 34 中 69 烘炉、风机、包装等设 备制造 346—其它类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浦行审备〔2022〕234 号 总投资 (万元) 490 环保投资 (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 8. 163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团否 □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3220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桥林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0 年) 》; 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号:宁政复[2018]20 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浦口区桥林新城 PKd012 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宁环建[2011] 168 号;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与《南京江北新区桥林新城总体规划 (2015-2030 年) 》相符性 ( 1)规划范围和时段 规划范围:东至长江岸线、南至规划锦文路过江通道、西至规划桥西、 2 北至规划新星大道,规划范围总面积约86平方千米。 规划时段: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 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 叶。 (2)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目标:a 、江北新区“三区一平台”功能定位中的“长三角地区现 代产业聚集区”; b 、江北创新全产业链中的高端智能制造基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制 造产业基地。 产业主导方向: 以智能制造为产业主导方向。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 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培育发展新动能。进 一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智能装备制造等高端智能制造业和以 现代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产业空间结构:产业空间总体布局结构为“一轴、一基地、四板块” 。一 轴:以双峰路为创新发展轴,布局企业研发、办公、部分商业商务服务功能; 一基地:结合地铁站点,于创新轴南侧打造以总部办公、咨询、金融等三产 服务业为主的总部基地。四板块:即双峰路以北的重型工业板块、双峰路以 南的轻型工业板块、老镇西南侧的重大项目预留板块、临港物流板块。 (3)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设施规划:规划扩建桥林新城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规模为15万立 方米/日。规划新建桥林工业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 污水管网规划:污水主干管沿浦乌公路、丰子河路、新星大道等敷设, 根据地形及道路竖向标高,合理设置污水提升泵站,降低污水管道埋深。共 规划污水提升泵站4座。 中水回用:规划远期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40% 。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 主要包括城市绿化、河道补水、景观补水、冲洗厕所、生活杂用等。污水处 理厂建设的同时,综合考虑污水的深度处理和回用。 本项目选址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业布局规划,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本项目产品为无机分离膜、有机管式膜以及膜技术成套装备,产品覆盖汽车 内外饰、医疗、家电、3C产品,符合江北新区桥林新城发展产业定位。 2 、《浦口区桥林新城PKd012次单元规划》相符性分析 规划范围:北至凌霄路和云杉路,南至现状浦乌路,西至现状的梨园路, 东至规划渔火路,总面积约11.62平方公里, 3 功能定位:主导产业为新能源、新材料、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 电 子设备、新型装备制造等6大产业门类。 规划形成三个工业园区:桥林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和海峡两岸 科技工业园制造业园区。其中桥林工业园位于步月路以西,依托现有产业基 础,吸引符合规划去产业职能要求的企业入驻。 严禁以下项目进园区: (1) 化工、制革、酿造、造纸、印染企业; (2) 含电镀、表面处理工艺企业 (如确系工艺需求,经家论证,污染可控,排污 较轻者除外) ; (3) 纯医药原料,化学药品生产企业等; (4) 工业废水排 放量大且对园区污水处理工艺有冲击的项目。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步月路 6 号,属于浦口经济开发区桥林新城 PKd012 次单元,本项目为 C3463 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属于园区严禁引进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 浦口经济开发区桥林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与规划要求,与桥林新城 PKd012 次单元规划是相符的。 3 、与《浦口区桥林新城PKd012次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 意见相符性分析 PKd012次单元产业定位为:一、二类工,主要发展新能源材料环保产业、 生物医药电子设备新兴装制造等六大门类。 依据园区产业定位及清洁生产要求设定环境准入门槛,入园企业采用的 生产工艺、设备技术应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物耗、能耗、水耗均要达 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严格控制入园项目的排污总量。严禁以下项目进园区: (1) 化工、制革、酿造、造纸、印染企业; (2) 含电镀、表面处理工艺企 业 (如确系工艺需求,经专家论证、污染可控、排污较轻者除外) ; (3) 纯 医药原料、化学药品生产企业; (4) 工业废水排放量大且对园区污水处理工 艺有冲击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无机分离膜、有机管式膜以及膜成套装备制造,不属于园区 严禁引进的项目,且废水排放量较小,因此不在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 与规划环评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 析 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 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省 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 1 号) 》, 4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见表 1- 1 和附图四。 表 1-1 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 红线区域 名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与本 项目 的方 位 与本 项目 的距 离 km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范围 国家生 态保护 红线范 围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范 围 总面 积 桥林饮用 水水源保 护区 (备 用) 水源 水质 保护 包括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 区。一级保护区:规划取水 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 米,向对岸500 米至本岸背 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 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 坡堤脚外100 米的陆域范 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 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 500 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 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 堤脚外100 米的陆域范围 - 3.33 - 3.33 S 5.8 据上可知,项目选址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国家级生态红线区 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 1 号) 》 中相关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 项目所在区超标污染物为 O3 。区域达标规划目前正在编制中,根据大气环境 质量整治计划,通过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治 理等措施,预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纳污水体高旺 河环境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标准;声环境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3 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废水、废 气、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 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位于浦口经济开发区桥林园区,项目水源由桥林经济开发区供水管 网接入,市政供水能够满足本项目新鲜用水的使用要求。本项目供电由市政 供电管网接入,可满足使用电量要求。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与《浦口区桥林新城 PKd012 次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负面清单 相符性分析 5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工业园,根据《浦口区桥林新城 PKd012 次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审查意见,严禁以下项目进入园区:a、 化工、制革、酿造、造纸、印染企业;b 、含电镀、表面处理工艺企业 (如确 系工艺需求,经专家论证、污染可控、排污较轻者除外) ;c 、纯医药原料、 化学药品生产企业等。 本项目属于无机分离膜、有机管式膜以及膜成套装备制造,不属于电镀、 化工、印染、酿造、制革、造纸行业,不含电镀、表面处理工艺,不在桥林 工业园禁止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桥林工业园的准入条件。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环境管理要求。 2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无机分离膜、有机管式膜以及膜成套装备制造,对照《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 允许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2013 年修正)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对照《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 (2018 年版) 》,项目不 属于全市禁止和限制新建 (扩建) 的制造业项目。 对照《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和限制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 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及其它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 、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 (宁政发[2015]251 号) 相 符性分析 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 (宁政发[2015]251 号) ,本 项目为建设项目,属于 C3463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属于工业 项目行业准入中“全市范围内禁止新 (扩) 建的行业项目”:本项目在位于南 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的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工业项目区域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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