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七篇
【篇一】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3·15”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成立**教育园区市场监管局“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行政审批科、食品药品监管科、综合业务监管科、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与总结等。
二、活动内容
1. 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一是3月15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司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在人员相对密集的知香园市场附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并依分工落实)
2. 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3月14日,安排局长接待日活动一天,由局长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现场接待群众来人来电投诉举报。(行政审批科负责)
3. 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3月12日,组织召开局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行政审批科负责)
4. 召开消费维权进社区知识讲座。3月13日上午,在知香园社区召开消费维权知识讲座,结合园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对知香园社区居民就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和基本消费常识进行宣讲,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消费和维权意识,促进“平安园区”建设。(行政审批科负责)
5. 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3月9日至3月16日期间,组织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业务监管科负责)
6. 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3月13日,组织各维保单位进行座谈,并就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进行培训,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综合业务监管科负责)
7. 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进校园活动。结合食品药品安全“12331”宣传日活动,与市投诉举报中心联合,3月16日,在海运学院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活动。组织园区院校师生及食品药品经营者,学习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园区内师生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食品药品监管科负责)
8. 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3月9日至3月16日期间,对园区药店和院校医务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监管科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各有关科室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各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好消费维权活动的推动工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开展好“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3月14日**“3·15”现场晚会和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科室要组织安排集中值守,行政审批科、综合业务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管科要安排科室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各1名进行值守,直到晚会结束;办公室要安排好值守人员的饮食、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科室要注意整理留存“3·15”期间开展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并于3月20日前将本科室“3·15”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报行政审批科汇总。
【篇二】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一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篇三】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消〔20xx〕2号)安排,结合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天津市消费维权实际情况,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纪念活动。
1.组建315志愿者团队。联合市文明办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维权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律师等人员组成,整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2.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针对不同消费领域,在个别行业筛选优秀企业成立第一批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开展消费讲堂、消费体验等形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
3.启动天津市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在总结“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基础上,联合行业组织,在天津市部分行业启动“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4.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发布文胸比较试验报告,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
5.启动公用服务业霸王条款评议活动。征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邮政、通信等公用服务行业霸王条款。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公平正义的和谐消费环境建设。
6.发布银行业格式条款点评报告。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发布点评报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7.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
8.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突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配合天津电视台举办3•15晚会。公开曝光**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典型案例。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
【篇四】
各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消费者协会: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有关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成效,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局,省消协的相关通知精神,紧扣,今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围绕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队活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
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和亮点,市局届时将要召开年主题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年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系列活动,全面反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12315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各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
(一)积极开展对消费维权工作成效的宣传活动
突出宣传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和举措,充分展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宣传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通过基层采访,人物专访,在线访谈,专版专栏等各种形式,充分宣传消费维权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展示基层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二)紧扣“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
抓住全社会关注“3.15”的有利时机,紧扣中消协“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要突出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任务,要积极关注和及时回应消费者对商品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进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围绕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属性,积极动员各行业广泛参与开展“3.15”宣传活动,组织和邀请当地有关社会团体、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形式的系列的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拓宽维权渠道,紧密联系各项工作职责展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