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方面【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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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方面【五篇】 在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方面1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当前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制度规定有的是党内法规,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有的制度规定标准模糊,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给反腐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难以落实。比如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都下发过,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二是制度配套不够完善。现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多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零敲碎打,应急特征明显。主要体现在:法规制度不全,还存在不少盲点或缺项; 法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衔接不好; 制度多而不精,层次低,效力差。这种不恰当、不周密的制度设计不仅无法有效地抑制腐败行为,还可能被腐败分子利用,使制度难以产生应有的实效,甚至有可能出现清官清不了、贪官臭不了的相反效应。如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只规定如何登记,不据实登记怎么办,而没有规定如何核实领导干部是否据实登记,从而导致这一制度实事上已经流于形式。 三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如果我们将反腐倡廉制度比如成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那么这道“紧箍咒”之所以威力无穷就在于唐僧时刻准备念咒语。而我们在制度的执行上往往停留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一般性要求上,缺乏根本性的监督落实。且有时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 四是制度执行不够严厉。原安微省副省长王怀忠曾多次在一些会议上叫嚣:“感谢纪委,查我一次,提拔我一次,查我十八次,提拔我十八次”。王的一席话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我们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确实有很大关系,助长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尤其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表现突出,认为制度是给他用来管别人的,其自身则是制度的圈外人,有特权思想,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差,犯了错误被查处了还不服气,认为自己是“隔墙砸砖头”被碰上了。 在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方面2思想不正。相对其他企业来说,干部员工压力较小,收入较高,普遍存在着依赖烟草、依赖企业的思想,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对严格规范、注重效率的承受能力较弱,这或许有长期工作在良好的发展环境里的原因。 作风不实。不坚持实事求是,不从实际出发,急功近利,不按企业发展、市场变化的客观规律办事。有的工作思路单一,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有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的工作作风上拖沓,工作落实不及时;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够主动,在预见性和超前性方面也不够强,工作忙于应付;有的实施管理不深入,对一些突发性工作调查了解不够,没有作全面了解就主观从事。 执行不力。工作执行力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办事拖拉,不讲效率,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与本企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只为困难找理由,不为解决问题想办法,使上级的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味,落实大打折扣,不符合上级要求或与上级精神背道而驰;有的不注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不主动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与时俱进;有的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不把精力放在落实上,不注重工作实效,不注重基础工作,不注重过程管理,只为检查时能应付过关;有的大局意识不强,全局观念较差,把本部门利益和个人如何平稳过渡看得太重。 守纪不严。主要表现为不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不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有的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玩忽职守,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有的缺乏规范的程序意识,事前无计划,事中无报告,事后无反馈,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有的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思路不清晰,被动开展工作,满足于做好上级要求的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就找理由为自己推脱责任。 创新不够。创新不够就是学习抓得不够,没有能力使自己认识新事物,找到新思维;就是自我满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这样,就致使很多工作走老路,发展陈式化,求稳不求进;就是对本职工作思考不够、分析研究不够,以及对新事物和未来设想思考研究不够等。 在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方面3企业制度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制度建设工作固化企业已有的成功经验模式和优秀管理方法,为企业铺设好上升“轨道”,最大限度避免偏离目标和规避风险;二是,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对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的梳理与确定,在整个企业范围内传播统一的规则信息,并将其固化在企业成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行为中,从而为庞大的企业有机体的协调动作提供了保障;三是,制度建设可以有效避免企业领导人个人意志和随意性对企业决策和执行方向的影响,将“潜规则”转换为企业成员都清晰了解、一致认同和共同遵守的“显规则”;四是,制度建设可以有效提炼、凝聚和固化企业优秀文化,其实现成果总是有意无意地体现出企业文化的特征,体现着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基本政策的取向,通过制度执行和反馈,企业员工也会逐渐对企业文化产生深度认知。 尽管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已经为大多数企业所认可,但是对制度建设的高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的认知和探索。 1制度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超前思维 大多数制度建设重当前,轻长远,重总结,轻计划,重结果,轻过程,没有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管理,充分暴露出战略管理工作的薄弱,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眼光和整体的观念出发系统地考虑问题,制度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超前思维,缺乏对管理风险的超前预测和防控。没有制度建设计划的弊端在于:无法衡量和监测制度建设任务的进度,无法做到计划指标的细化分解和可控在控。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制度设计、制度执行不规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指公司制度,而公司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公司法人制度,包括公司法人产权制度、公司组织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内容。其中,公司组织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它是通过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有机整体,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4部分组成。有的股权企业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后,制度建设的观念依然没有转变,不按照公司制企业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制度,有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形式化严重。有的股份制公司在制度决策设计上不符合法律要求。有的股份制公司对现有制度执行不力,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不履行换届选举程序,有的用职代会取代股东会。 3制度建设缺乏主控部门,缺乏统一的部署和考核 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往往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制度建设没有一个专司其职的主控部门,制度存在多个出口的情况。制度建设计划的下发、制度的制定、修订、制度的终审、制度执行效果反馈信息的搜集、制度的考核、制度的汇编、制度的培训缺乏统揽的部门,容易出现下位制度与上位制度冲突,平行制度边界划分不清,管理权限重叠或形成管理真空的情况。 4制度设计不完整,制度行文不规范 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要在制度内容中明确谁是行为主体及约束条款和奖惩措施。大多数企业制度设计缺项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制度有标准,无流程,有的有流程、无标准,有的有标准、流程,无约束条款和奖惩措施。 有些单位的制度行文不规范,没有按照章节、条款、项目来写,层级符号五花八门,有的制度缺少解释权归属、执行日期等必要的条款,制度名称没有体现制度层位,都以__制度冠之,应该按照制度的效力和层位,分别命名为章程、规则、规定、规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5制度细化和延伸不够,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行上级部门制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发,一种是将上级部门的制度细化和延伸,制定成符合自身管理运行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制度。一般情况是,有些制度需要细化和延伸的,但是直接转发了;有些制度细化延伸了,但是做得还不到位,有的制度改头换脸,只是做了行为主体称谓等形式上的改动,对自身管理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存在出了问题无制度可管的情况。 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的对策 结合企业制度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根据企业发展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提出以下加强制度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6明确企业管理制度制定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 一方面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作为建章立制的依据和准绳。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内控程序,不得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抵触,不得违反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活动的法定程序,集团的管理制度应当在守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符合体制特点和运行规律的决策程序、工作标准和流程、操作规范、奖惩办法及其它管理细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体现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内控程序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力求体现企业内控程序不对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直接效力的理念,涉及到企业与企业以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密切业务关系的规定时,尽可能对企业内部职能部门的行为规范进行要求和约束,为企业通过合同管理等外控程序约定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行为规范留有接口,做好衔接,以便顺利实现业务行为对接。 7明确划定制度建设的层位、层级,增强制度制定的原则性、程序性 制度建设应遵循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制下运行的原则。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分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管理层级,决定了制度建设应按照制度本身的效力、效能划定层位和层级。《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宪法”,规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公司的设立、登记、解散、分立、合并、投资等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董事会制定企业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赋予总经理制定企业体规章制度的权利,基本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基本法”,是企业有效运转的根本保证,具体规章制度是总经理作为执行层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的保证,制度内容往往很具体,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特点。应按照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4个层位的职能权限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制度保障体系。 8开展制度建设培训,对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强化和规范 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认识问题。给企业所属各单位讲明白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具有与体制建立、机制创新同等重要的地位。管理一般靠体制去保证,靠机制去运行、靠制度去规范,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三大板块之一,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二是技术问题。规范制度行文,包括制度名称、制度文件形式、制度语言的规范,提高制度质量,包括标准、流程和奖惩设计质量的提高。 9及时评审、修订原有制度,定期、不定期清理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对企业管理失去效力的制度 绝大部分制度曾经对企业的管理工作产生过积极影响,发挥过有效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决策程序、业务流程等的变化,制度与管理脱节、制度实效性和操作性差等缺陷和问题,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当前发展形势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应尽快组织人员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评审和清理,并及时修订和更新。 10企业应加强对各所属单位制度建设的检查考核力度 企业应该将制度建设主控部门的设立、制度建设计划、制度汇编的编制、制度对集团重点工作的反应、制度行文和制度质量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大对新建单位、新产业项目、新能源项目制度建设的培训、指导和考核。编写企业制度建设规划和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分年度、按计划组织实施,提高制度建设的计划性,实现管理风险的超前防范和预控。 在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方面4一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不仅需要决策者的英明决策,还需要管理者行之有效的管理。而管理的依据除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之外,企业内部还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严谨缜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各种管理活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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