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范文问题建议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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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县监察委员会报告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百姓的幸福就是共产党的幸福”,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近年来,县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2021年“万名群众评作风”活动中,x县排名全市第三位,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实现“四连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监委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贯穿于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方面,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聚民意”,近三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x件x人,处分x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全面护航脱贫攻坚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坚持精准监督促进履职。聚焦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落地落实强化政治监督,为全县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x个贫困村全部退出,提前两年实现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如期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保障,x县先后四年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县”。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等,督促推动县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单位累计清查项目x个,涉及资金x亿余元。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以“发点球”方式发送整改任务清单,强化跟踪督促,推动整改清零销号历年历次各级检查反馈及自查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x个。 二是深化专项治理提升质效。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作风保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件x人。扎实推进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x件x人,组织处理x人,追缴退赔惠民惠农资金x万元,x人主动说清问题。持续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追缴退赔资金x万元,督促县财政、民政等部门管好、用好监管平台,全县享受补贴对象办理社保卡覆盖率、激活率达x%。 三是严格执纪执法强化震慑。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x件,提级办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件,并对2016年以来相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聚焦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验收发放等重点环节和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件x人,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x份。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着力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件x人。 (二)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维护群众权益保障公平正义 一是健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县扫黑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协作,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推动法法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实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提级办理、专班办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重大核查情况和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事项,为承办部门指明方向、撑腰鼓劲。 二是深挖彻查净化政治生态。坚持将“打伞破网”与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方面问题线索,持续净化县域政治生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x件,立案查处39件x人,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 三是下沉一线治理基层乱象。认真倾听基层群众呼声,大力整治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砂、“黄赌毒”等乱象,通过精准监督执法问责,督促有关乡镇及县级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相关问题和乱象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其中,查办永利乡万家村“村霸”、原村党支部书记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造成非法采砂猖獗一案,督促县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在全县开展开挖山石、河道“四乱”治理,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三)扎实整治反映强烈问题,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督促推动化解旧账欠账。正视x“五区叠加”县情,督促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县委“新官要理旧账”要求,以拖不得、等不得、慢不得的政治担当,通堵点、破难点、消痛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瀑电建设、移民安置、灾后重建等各类旧账欠账化解工作。聚焦干部作风、干群关系、社会稳定等五项重点工作落实,严明依法规范用电秩序纪律规矩,督促x余名监察对象主动签订安装智能电表申请书,为如期顺利完成用电秩序整治工作,实现“电表安得下、费用收得上”目标任务,营造公平公正、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聚力督促解决民生诉求。聚焦群众关心关注、急难愁盼问题,近三年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时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x件。坚持以“评作风”促“改作风”,点对点反馈督促整改“万名群众评作风”活动群众反映问题x个。全覆盖开展“阳光问政”进基层活动,动态收集、集中晾晒、督促解决民生诉求x余个。督促落实服务“代办制”,推动乡、村、组干部上门核、坐下听、逐条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建立民生“回音壁”,实行“问题制+责任制+清单制”,通过全面排查、逐条梳理、限时解决、及时回应,督促干部切实做好群众诉求化解“后半篇文章”。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持续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地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和粮食系统、县属国有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督促县发改、医保、卫健等部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发现整改问题x余个,收集处置问题线索x件,立案查处x件x人,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追缴清退资金x万元,推动建章立制x项,全县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三年来,坚持聚焦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及滥发津补贴、餐饮浪费等重点事项,统筹开展监督检查x次,发现并反馈督促整改问题x个,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件x人。紧盯春节、五一、国庆等时间节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件x人,发送廉洁短信x余万条,督促引导干部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做到节俭廉洁过节。深化作风问题源头治理,督促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彻底清理层层加码、坚决真切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全面清查文件x件,取消层层加码事项x项,优化整合考核事项x项,有效为基层减负、为发展松绑。近三年来,聚焦干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表态多、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待群众呼声不回应、不作为,对待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推诿扯皮,对待办事群众缺乏耐心、简单粗暴,对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无动于衷甚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件x人。 三是督促推动干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认真落实县委“六讲六带头”要求,牵头开展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顿,分条分块整治突出问题x个,推动建章立制x项。创新录播“椒麻话廉”政务类访谈节目x期,实行“曝光+质询+点评+整改+问责”,督促干部深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推动整改问题x个,追责问责x人。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县级部门、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家属及监察干部家属开展“传承廉洁家风、弘扬清风正气”活动,教育引导树立好家风,涵养干部好作风。梳理、精简基层“微权力”x项,并以流程图方式编制印发,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让服务更便民、更贴心、更高效。 二、工作体会及存在问题 全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体会。一是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监察机关不仅是依法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中,必须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向县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格局。二是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整治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切实做到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必须坚持常治长效建章立制思维理念。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涉及到方方面面,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建立落实常治长效工作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在强化日常监督治理中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四是必须贯通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既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也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坚持纠治与防治相贯通、治标与治本相统一、自律与他律相协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充分释放“三不腐”叠加效应。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下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存量仍未清底,增量还有发生,基层监督工作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基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足、责任担当缺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整改质效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侵害群众利益等“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微腐败”现象还较为突出,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水利及“三资”管理等领域问题反映还比较多。三是部分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作风转变不彻底。担当作为劲头不足、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表态多、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与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惠民生,立足职能职责护民利,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守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和政治机关根本属性,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心系“国之大者”,以专责专业、高质量监督保障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落实监察工作“双重领导”制度,严格对标对表请示报告,自觉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作用,用好用实每季度向县委汇报、每半年向县政府党组通报制度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监察工作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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