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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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为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满足广大学生自主发展、多样化成才的需要,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教高〔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学年学分制基础上,全面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现代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转变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观念为先导,以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为核心,坚持育人为本,树立人人成才观念,积极创新教学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配套改革,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全方位开展深化学分制教学改革工作。 (一)统筹规划 在总结“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招生入学、人才培养到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按学分制方案设计和运作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 (二)分步实施 按照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学校开展学分制教学改革条件的成熟程度,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实施选课制、学业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学分互认制、重修制、主辅修制、弹性学制等教学管理制度。 (三)配套改革 是指从教学计划调整、课程模块设置、学生选课、选专业、选择学习进程到开课班级确定、任课教师的选定、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课堂教学质量、课程质量、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学生管理模式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后勤配套改革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构建新型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组织方式。 (四)整体推进 以学分制教学改革为突破口,激活教学活力,推进各方面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是有计划、有目标、分层次、分阶段进行课程建设,核心是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的实现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体系的整合与优化。 三、建设目标 (一)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包括选课制、学业导师制、弹性学制、学分互认制、重修制、主辅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赋予学生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学习进度的权利。 (二)建立按学年注册、按学分毕业、按学分绩点评定学业水平的学籍管理机制。 (三)建设支撑学分制教学改革需要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充分挖掘、整合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充分利用。深化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实训室管理、收费管理、教材管理、后勤管理等配套改革。 (五)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师职业发展,采取措施鼓励教师多开课、开好课,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 四、主要内容 以建立健全选课制、学业导师制、学分计量制、学分绩点制、补考重修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等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完善人事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为保障,以构建现代学分制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 (一)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分制教学改革要求,以鲜明的时代性、前瞻性、系统性、多样性和可操作性为指导,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1.调整毕业学分要求。三年制总学分130左右,限选课总学分为12个学分,任选课总学分为8个学分。二年制总学分80左右,限选课总学分为8个学分,任选课总学分为4个学分。周学时数控制在20-22学时左右。 2.优化课程体系。构建适应学分制要求的课程体系,课程结构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限选课、任选课。进一步深化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不断创新,形成开放、互动、共建、共享的教学模式,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3.增加选修课比例。增加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增加课程数量和开课数量,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让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教师、上课时间和学习进程,允许学生跨专业、跨年级选修课程。 4.推进实训内容和实训模式改革与创新,增加综合性和技能性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将创新与奖励纳入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从而获得一定的学分。 (二)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由教务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配合共同修订和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体制机制,保证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 1.选课制 为实现教学资源优化配置,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行选课制。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根据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选课原则,可在一定条件下自主选择学习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任课教师。 2.学分计量制学分是表示学生学习量的单位,所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其中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原则上每18个学时计为1个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为1个学分。不同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设定毕业学分,学生取得本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关于毕业条件要求,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准予毕业。 为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按学校规定替代相应课程的学分。 鼓励学生在外校或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选修课程。所修课程,经过学校批准,可替代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课程替代以不影响实现培养目标为前提,且原则上替代和被替代课程的内容相近,替代课程的学分不低于被替代课程的学分。 3.学分绩点制 为更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行学分绩点制。学分绩点是学生奖学金评定、奖励、辅修专业(课程)选读、提前毕业等的重要依据。 4.弹性学制 三年制标准学习年限为三年,允许学生在三至五年内完成学业,二年制标准学习年限为二年,允许学生二至四年完成学业。提前修满学分可以提前毕业。对于在标准学习年限内难以达到最低要求学分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学习年限至最高学习年限。拟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提前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标准学习年限内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须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按在校生管理。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作结业处理。 5.主辅修制 主辅修制是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要求的前提下,允许部分有个性化发展要求和学习潜力的学生修读其他专业(课程)。 学生在主修专业达到毕业要求的前提下,其修读的辅修专业达到毕业规定学分和其他要求,方可发给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满辅修专业总学分者,其所得学分可替代任选课和部分限选课学分。 6.学分互认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分互认机制,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高校之间、专业之间和区域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重要途径。 凡在同类高职院校、与学校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的高校和学生出国学习期间(不包括自费出国留学)所修科目的学分,在课程要求上达到了学校课程标准并考核合格,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转换为本校课程成绩和学分。 7.学业导师制 实行学业导师制是发挥学分制优势的重要保证措施。所有在职教师都有受聘担任学业导师的义务。各学院应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或建立学业指导小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学习思想;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选择修读专业方向,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每学期的选课计划,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学生参加技术研发和实践训练,辅助学生养成健全人格。 8.免修免听制 课程免修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学生转专业、年级变动、专业主辅修等各种原因引起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学分标准的变化。二是学生可根据入学年级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同课程中高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 学习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 获准免听的学生必须按时完成课程包含的实训和作业等,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达到规定标准者方可获得学分。 思想政治课、体育课、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种实践环节及由学院确定不宜完全通过自学掌握内容的课程和任选课程不得申请免听和免修。 9.补考重修制 学生修读某门课程考核不及格,原则上应参加补考或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不及格,必修课程必须重选重修,选修课程可重选重修,也可改选其它选修课程。 10.学分制 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更新改造力度,建立适应学分制教学管理要求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学分制教学改革顺利实施。 (三)建立适应学分制要求的学生管理工作机制 1.创新学生管理机制。改革传统班级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党团组织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的作用。 2.创新学生激励和帮扶机制。修订学风建设、学生评优评奖、心理健康教育等规章制度,构建适应学分制要求的表彰激励和帮扶机制。 (四)制定学分制 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做好学费收缴和结算工作。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完善教师岗位评价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事分配制度,构建有利于深化学分制教学改革的教师管理机制和人事分配机制,为深化学分制教学改革提供坚实基础。 2.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扩大教师队伍规模。有计划地聘请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高实践水平的校外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3.继续推进专业核心课程“双导师”制,进一步深化“校企双元、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深度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形成双主体、双导师协同育人氛围,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加强教室、实训室、图书资料建设 加强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机房建设,加大实训室建设和图书资料建设投入力度,强化教室、实训室管理,建立实训室开放制度和实训时段预约制度,保障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实训的要求自我选择实训内容和时段。 (七)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调动教师课程开设积极性,增加课程数量,满足学生课程修读的需要。要逐步实现每门课程都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授课时段、任课教师,确定学业进程。 加强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分制教学改革中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对课程和专业的数字化改造,建设优质信息化教育教学资源,利用校外MOOC平台、课程学习网站、微课等,创新信息化教学与学习方式,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 根据不同课程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差异,针对课程所在专业的特点,从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发展方向,系统分析、研究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有计划地抓好教学内容、体系和方法的改革。同时,建设一批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的特色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跨学科、专业选读。 五、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学分制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为实现我校学分制教学改革的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到思想统一、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改革的各个环节畅通,使整个工作在科学有序的状态下展开,我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9月~2017年3月)结合一流校建设方案编制,制订学分制教学改革方案,广泛宣传、讨论,开展学分制教学改革调研。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17年4月~2017年8月)建设学分制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第三阶段:建设阶段(2017年9月~2018年8月) 1.完成学分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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