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年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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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报告 2021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学院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围绕推动长沙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和培育工匠精神、建设一流高职院校来谋划人才队伍建设,学校以“三大改革”(绩效工资改革、职称评审改革、校院系三级管理改革)为重点,紧紧围绕“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以党建为统领,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不断完善绩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施以业绩贡献为基础、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绩效考核;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职称改革,做好第二轮职称评审准备工作。积极拓宽引人用人渠道,大力推进“年薪制”用人模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作风优良、务实高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学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引进各类各级人才 遵循《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中共学院委员会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2021年二级学院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了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先推优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中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素质鉴定要求;开展了2021年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遵循《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实施办法》《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年薪制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柔性引才培育重大成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各种全职、柔性、兼职等引进模式,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善了我校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注重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印发《学院关于调整编外人员部分工资发放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稳定编外师资队伍,提升教职工为学校长期建设和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继2020年向市人社局申请增加60个事业编制、30个高级职称“特设岗位”及22个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并获得审批通过后,学校2021年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汇报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申请了3批次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合计13人。同时,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并上报市人社局,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政策保障。为了加大高水平专业(群)、新专业建设,2021年组织开展了二批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拟计划引进30人,第一阶段现入职报到8人。学校现有博士及高级职称占比34.36%,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持续优化。 二、修订职称评审办法,完善绩效考核及分配制度 进一步修订了《职称评审办法》,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工作程序和处理措施,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放宽学历资历要求,克服唯文凭倾向。规范评审环节,取消代表作送审结果一票否决制,克服唯论文倾向。修订评审条件,单列思政课教师评审标准,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突出培养专业能力和社会实践应用能力,主动服务国家地区建设需求,克服唯帽子倾向。教师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人才荣誉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努力克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条件的制约,落实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特设岗位编制数,完成评审指标梳理和测算;成立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机构,为新一轮职称评审启动做好准备工作。 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分类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机制创新、强化聘期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引入竞争,拉开差距,充分体现知识价值,留住现有人才,吸引外部人才。调整考核指标项目及其权重、优化重大贡献奖励项目,充分发挥重大贡献奖的激励导向作用,实时动态调整重大奖的奖励范围,对社会影响力大、具有突破性的标志性成果予以重奖,最高奖项奖励标准达到8万元。突出党建统领地位,2020年开始将党建科研项目纳入重大贡献奖评选范围。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人才选拔、培养、聘用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明确的目标,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有效促进教书育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产教融合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驱动力。2020-2021年我校获评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名,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名,南优秀教师1名,省级教学成果奖1个,教学能力大赛省级一等奖2项,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20项,“立足园区、对接需求、五轮驱动、实现两个促进”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50强,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 三、严格规范履行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在学校核定岗位职数的范围内,校党委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021年积极向市委编办、组织部申请并获得批准,开展了学校内设机构调整,成立了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前期的干部届满考核、研判分析,制订了2021年干部换届工作方案,召开了干部换届工作全校动员大会,学校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加强党的领导、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贯穿干部换届全过程。坚持以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干部、用干部、管干部、带干部。在中层干部、副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人选酝酿、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开展工作。坚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不断强化学校党委和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考察识别干部中的责任,尊重基层党组织在本单位选任人选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上的把关作用。 本年度增设副处级岗位6个、正科级岗位5个、副科级岗位3个,为培养和锻炼后备干部,设置了参照副处级干部管理专技人员岗位10个、参照正科级干部管理专技人员岗位22个、参照副科级干部管理专技人员11个。现任干部队伍平均年龄44岁,较上一届相比下降了4岁;具有高级职称50人,较上一届相比增加了1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87人,较上一届相比增加了34人。干部换届工作有序、平稳完成,机构和人员调整全部到位、运行良好,干部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明显优化,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显著增强,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改革成效和方向 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以来,通过完善“引得进”工作机制、健全“留得住”工作机制、提供“做得好”发展空间,激发教师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教师从被动干到主动干,从不愿多干到自愿多干,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教职工选拔任用到学校管理岗位上来,为学校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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