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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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可行性研究 一、 实施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支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二、 乡村建设的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三、 乡村建设潜在风险 总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毋庸置疑,如何扎实推进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键所在。目前,对乡村振兴高度重视,表现出只争朝夕改变乡村发展现状的机遇意识和行动能力。但是,在热潮中尤需理性的冷思考,进行防范潜在风险的预警性分析。概而言之,深入推动乡村振兴过程尤其需要重视和防范以下四方面潜在风险。 (一)防范样板化流于同质化 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充分发挥样板示范带动效应,但如果脱离实际,片面追求吸引眼球的样板效应,甚至不顾自身条件,快干蛮上,则很有可能沦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特别是样板化流于同质化的风险不可不警惕。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有的村庄街道风格统一,设计单一。一些地方仅仅抓住当地一两个传说故事,就建起了相关主题的特色小镇,清一色的仿古建筑,标配的商业街,商户销售的也不过是各个市场的大路货,几乎看不到与特色乡镇相关联的文化印记。 有的乡村把建房修路放在突出位置,重物轻人,重外轻内,甚至简单复制城市标志性元素,而忽略乡村自身异质性特色挖掘。部分地区或简单模仿、照搬照抄,或生搬硬套、硬造特色,内容重复、形态雷同,同质化倾向明显,所确定的产业和功能脱离实际。此外,乡村发展样板化走偏也造成公共资源分配的失衡。少数基础好、有区位优势的行政村甚至自然村,集聚了大多数的公共资源,缺乏优势的村则项目难求,甚至在行政村内部,也会产生不同自然村的资源分配不均。造成新的资源分配贫富差距甚至不公,背离了政策设计初衷。 (二)防范铺摊子变成烂摊子 推进乡村振兴要防止单纯利用行政手段来下指标、定任务,求多求快,求大求全,超越现实基础,不充分考虑区域差距和差异的现实约束,人为提挡加速,追求短期速效。部分地区抱着抢抓国家政策红利和多报不吃亏的心态大干快上,层层加码,统一模式、一刀切推进,热衷于不计成本地塑造典型,铺摊子上项目,项目越来越多,摊子也越铺越大。 推进乡村振兴既要防止蛮干快上一窝蜂,又要防止虎头蛇尾一阵风。有的地方跟风发展、盲目攀比,只管要帽子,不管当地有无基础、能不能建成,都要在短期内着力打造一大批美丽乡村、特色小镇。有些地方用地粗放,引发新一轮用地冲动。有的地方急于求成,重短期经济效益、轻长期环境社会效益。应不求全而力求实,不求脱离实际的全产业覆盖而谋求因村制宜的乡土特色挖掘。需要防止主要由行政力量推动的超越现实需求的过度和过量扩张,由此造成铺摊子变成烂摊子,过度扩张化引致供需新失衡。 (三)防范包办化导致主体错位化 推进乡村振兴,迫切需要凝聚各方力量,群建共治共享,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群众唱主角。但目前出现包办化的倾向不容小觑。有的地方单方面主抓、唱独角戏。在一些需要共同努力的乡村事项和乡村建设中,强力主导、公司强势执行之下,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参与被忽略。乡村振兴须激活农民首创精神和内生动力。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往往只剩下主导式的单打独斗,这不仅增加了治理成本,也是一种严重的主体角色错位,并由此引发了许多新问题。 在乡村振兴中,农民群众主人翁的地位不容动摇和错位。应以人民为中心,更多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服务于民。这就需要基层工作创新群众交流通道,打造百姓参与平台,建立基层服务机制。激活农民的乡村振兴主体地位,积极地创造有利条件,给农民群众赋权、放权。重在着眼宏观,关怀微观,有所为而不乱作为,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具体项目推进,则应由市场与村民自主衔接。这既可避免乡村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又能激发村民的首创精神和内生动力,并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要素活力,优化经济结构。 (四)防范盲目圈地化趋于发展非农化 推进乡村振兴,还需谨防盲目圈地化趋于发展非农化的风险。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合理吸引城市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并使之引用得当,产生巨大的激活效应,至关重要。在此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被严重边缘化或被无情挤出,稀缺土地和生态资源再次被低价剥夺的现象。某些工商企业和大户借土地经营权流转之名,打擦边球,擅自将农田非粮化,搞工商项目开发。圈地却不直接开发,是非农化的一种典型表现。更值得警惕的是,如果任由非农化主导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政策,最终结果非但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受益有限,还会加剧强势资本对乡村资源的侵占,瓦解稳定乡村社会的根基。 因此,当前的乡村振兴必须从产业和乡村风貌两方面保留其农姓的本色。认识乡村建设开发的复杂性,做好风险预估和资源开发专业评估。同时,建立工商资本投资清单制度和资本准入制度。结合当地农业农村发展情况,引导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薄弱和关键环节,如信息农业、智慧农业、共享农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要在立足现代农业的基础上实现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保留乡村风貌神韵,唤醒乡愁记忆,遵循乡村自身规律、尊重村庄自然肌理,尊重乡土特色文化,回归乡音乡味乡情,让村庄各显其美,城乡美美与共,才是人民群众期待的乡村振兴新蓝图。 四、 乡村建设的特点 一是从背景看恰逢其时。首先,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提出乡村建设行动,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个起点就是中华民族结束了几千年绝对贫困的历史,每一个中国人基本都能得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安排,有尊严地生活这一点基本达到了。相比15年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论是实践基础,理论认知和制度安排都大大地超越,与民国期间的平民教育和乡村建设更是不能同日而语。其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安排,通过乡村振兴把广大乡村腹地的毛细血管打通,形成广大农村这个大循环,由此会拓展和激发出巨大的发展空间和经济增长点。随着乡村发展底盘的巩固,国家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国际上反全球化等保护主义,以及很多非经济因素对中国的遏制和围堵。最后,扩大内需是战略基点,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状蕴藏着扩大的消费空间。比如家电更新换代,村组道路建设等内需的释放也是服务整个国家经济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是从内容看整体推进。从行动内容看,乡村建设行动有8个方面的立体布局,包括村庄规划、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公共服务、全面促进农村的消费、加快县城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投入以及农村改革等。从行动目标看,通过乡村建设行动要在乡村的面貌,乡村发展的活力,乡村的文明程度,乡村发展的安全保障,以及农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等农村社会心态认知方面,体现了整体推进的特点。 三是从方法看统筹兼顾。怎么统筹呢?一方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行动的统筹,给了5年时间。在乡村建设行动过程中,不能出现大规模返贫,偶尔、零星、孤立的返贫肯定会有,不可能一下子搞干净,但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另一方面就是全国一盘棋,把城和乡统筹起来,包括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等。文件特别规定以县域为载体推进城乡融合,我觉得很符合实际,有基础,其势已成。 四是从基调看稳健务实。我觉得这个文件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很务实。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不能强迫农民上楼,不搞大拆大建,不刮风搞运动等。 五、 乡村建设的主要原则 (一)以人为本,农民主体 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二)城乡一体,统筹发展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三)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 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坚持试点先行、量力而为,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四)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 把农村生态建设作为生态强省建设的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加强以森林和湿地为主的农村生态屏障的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划建设要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农村文化传承,不能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防止千村一面。 (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现阶段应以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为主,不搞大拆大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中心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六、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意义 (一)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现实逻辑 对于乡村建设,人们并不陌生。从20世纪20年代初至新中国成立前的二三十年,黄炎培、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陶行知等众多仁人志士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并涌现出了定县实验邹平实验北碚实验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乡村建设实验。当时,他们希望通过乡村建设运动,将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乡村拯救出来。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他们的努力终被付诸东流。 新中国成立后,历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中国的乡村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它也遇到了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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