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备公司企业市场风险管理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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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环卫设备公司企业市场风险管理 环卫设备公司 企业市场风险管理 目录 一、 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 2 二、 商品价格风险的含义 5 三、 企业汇率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6 四、 汇率风险概述 12 五、 利率风险的计量与资料收集 17 六、 利率风险识别 20 七、 项目简介 25 八、 产业环境分析 30 九、 中国环卫行业发展现状 31 十、 必要性分析 32 十一、 公司简介 32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4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4 十二、 发展规划 34 十三、 SWOT分析说明 38 十四、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48 劳动定员一览表 49 一、 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 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商品价格是实行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价格管理权限绝大部分集中在政府手里,企业没有定价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价格改革被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关键一步。 1979—1983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初始阶段,政府以宏观调整价格为主,改善部分商品价格的不合理程度,并逐步放开一些商品价格的管理权限。如1979年提高了粮食和其他一些主要农产品的统购价格,1981年提高了烟酒价格,1982年放开了工业品中100种小商品的价格,以后逐年扩大放开的品种范围。 1984—1988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展开阶段,这阶段政府以放开价格管理权限为主,同时继续对由国家管理的价格进行若干调整。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有:1985年,除少数重要农产品少数经济作物由政府定价外,其他农产品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放开生产资料计划外部分的价格;1986年,全部放开了小商品的价格;1988年,提高粮食、油料的收购价格和原油等重工业品的出厂价格;提高肉、蛋、糖、茶4类副食品价格;放开名烟、名酒价格。 1989—1991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治理整顿阶段,政府是以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为主,继续推进价格改革进程。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有:1989年,提高粮、棉、油的收购价格;大部分进口商品的国内交货价格,从按国内价格作价改为按进口成本作价,即按代理作价;1989年冬季提高铁路、水运和航空客运票价;1990年,提高铁路、水运和公路的货物运价;对近40年未动的邮政资费作了适当调整;较大幅度地提高煤炭、原油、有色金属和部分钢材的出厂价格和民用燃料的销售价格;部分城市提高自来水、牛奶价格和公共交通票价;把橡胶、炭黑的计划内外“双轨制”价格合并为“单轨制”价格等。 1992—1996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深化阶段。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期间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转换价格形成机制,改变价格结构,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1997年以后,价格改革进入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的阶段。政府着力于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善投资环境,研究如何应对“人世”挑战等。同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加大价格立法和执法力度,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我国第一部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便是在这一年颁布的。政府在价格管理中的角色定位从以定价调价为主转到以定规则、当监督、搞服务为主。 2001年,《中央定价目录》进行了最近一次修订。根据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央管理的定价项目由1992年的121种压缩为13种。这13项分别为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专营的烟草、食盐和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药品、教材、天然气、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军品、重要交通运输、邮政基本业务、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等。2001年后,很多中央定价项目实际上已经作出调整,例如,将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港口收费管理被放开,港口装卸作业费、堆存费实现了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进一步调整,增加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数量等。 2001年以后,我国为进一步落实《价格法》的原则与精神,更好地适应WTO体制的运行环境,我国政府陆续制定和实施了《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价格管理规定。制定这些法规的目的在于,保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种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 此外,我国与价格管理方面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还有:2002年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及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市场定价机制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价格形成机制的转移已经基本完成,政府定价部分显著缩小,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部分相应扩大。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1978年政府指导价占97%,市场调节价占3%;到2005年政府定价仅占2.7%,政府指导价占1.7%,市场调节价占95.6%。另外,农副产品的政府定价比例从2000年的4.7%下降到2005年的1.2%,生产资料的政府定价比例也从2000年的8.4%下降到2006年的5.6%。这就说明大部分商品的定价权已经从政府回归到市场手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基本建立,市场价格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已经处于主导地位(刘立查,2009)。政府定价管理的作用主要限于以下3个方面:①对市场机制作用受到限制的特殊领域进行定价管理,如自然垄断行业,公益事业的产品,公共产品生产领域以及农业等;②对市场价格进行管理,制止在由市场形成价格中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③对要素价格进行管理,如地租、利率、汇率等。 二、 商品价格风险的含义 商品价格运动背离买卖双方的利益要求,从而形成风险,叫作商品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属于动态风险,又是投机风险,总会使买卖双方的一方可能受损,而另一方可能受益。 商品价格风险会影响到消费者和最终用户。如果最终用户是企业,则这些企业在商品价格上升的情况下,采购成本将会增加,利润将会减少。商品价格风险也会影响到商品生产者。如果商品价格下降,生产收入将会降低,从而减少企业所得。事实上,商品价格的暴涨暴跌,从长期来看,无论是对商品的生产者,还是对商品的消费者来说都是不利的。因而企业应加强对商品价格风险的管理。 三、 企业汇率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一)外汇交易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在国际金融领域,管理不同类型的汇率风险的适当的策略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额度控制是企业外汇交易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企业对所交易的币种的即期和远期头寸可以设置限额,还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主观判断为外汇风险暴露头寸设置限额。企业采用的各种限额控制方法大致如下。 (1)即期外汇头寸限额。这种限额一般根据交易货币的稳定性、交易的难易程度以及相关业务的交易量来确定。 (2)掉期外汇买卖限额。由于掉期汇价受到两种货币同业拆放利率的影响,故在制定限额时,必须考虑到该种货币利率的稳定性,远期期限越长,风险越大。同时,还应制定不匹配远期外汇的买卖限额。 (3)敞口头寸限额。敞口头寸是指没有及时抵补而形成的某种货币的多头或者空头头寸。敞口头寸限额一般需要规定相应的时间和金额。 (4)止损点限额。止损点限额是银行对交易人员建立外汇头寸后,面对外汇风险引起的外汇损失的限制,是企业对最高损失的容忍程度。而这种容忍程度主要取决于企业对外汇业务的参与程度和对外汇业务收益的期望值。在外汇市场中参与程度越高,期望收益率越高,愿意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除了制定每天各类交易的限额之外,还需制定每日各类交易的最高亏损限额和总计最高亏损限额,当突破了这些限额时,企业将在市场中,进行相应的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以及期货与期权等交易,将多余的头寸对冲掉。 (二)外汇折算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由于外币折算损益只是一种会计账面上的损益,并不涉及企业真实的价值变动,因此外汇折算风险与交易风险和经济风险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会计账面折算风险主要影响向股东和债权人提供的会计报表,但是这种折算损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所承担的外汇风险,有可能在未来真正变为实际的损失。 对于外汇折算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尽量使资产负债表中性化。使资产负债表中性化的方法要求企业尽量调整资产和负债,使得以各种功能货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数额相等,在会计折算时风险头寸接近于零,因此无论汇率怎样变化,也不会带来会计折算上的损失。 (2)风险对冲。风险对冲是通过在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上的操作,利用外汇合约的盈亏来冲销外汇会计折算的盈亏。 (三)外汇经济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外汇经济风险是企业未来现金流对潜在汇率变动的敏感性的衡量,其管理控制的主要目标是隔离汇率变动对未来现金流的影响。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考虑汇率变动的影响期间。如果汇率变动仅仅是暂时的,为此对企业经营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很可能使管理成本大于可能带来的收益,因此是不可取的;如果这种变动是持久的,对企业的影响也将是持久的,则相应的调整就是必要的。 (2)考虑企业需要决定汇率敏感性的政策。这种政策取决于现金流与其变动的性质,以及管理人员对风险的态度。如果根据所预测的汇率变动时间、方向和幅度可以确定未来现金流的变动将有利于企业,管理人员就没有必要采取行动。 汇率变动敏感性风险管理与控制的原则是,应该尽可能降低汇率变动对现金流的不利影响。除了前述的套期对冲风险的方法外,企业还可以有多种方法来规避汇率变动敏感性风险。这些方法主要包括:①计价货币;②净额结算;③多元化经营;④筹资分散化;⑤提前或滞后付款;⑥匹配收入和支出;⑦匹配长期资产和负债。 1、计价货币 避免汇率风险的办法之一:对于出口商而言,出售货物以本国货币计价;对于进口商而言,与供应商以本国货币计价。即使出口商或进口商均希望采用这种方法来避免风险,也只有一方可以这样做,另一方必须接受货币风险。这是因为在签订合同与为货物支付之间有一段时间。否则,除非在下订单时就进行支付。谁承担风险取决于议价能力。在销售合同存在竞争的情况下,以买方的本国货币计价可能形成营销优势。因为以其货币进行计价的外国买方不必面临保护自己不受货币风险损害的问题。 实现同样结果的另一种方法是合同中规定用外币计价,但规定固定汇率为合同的一个条款。 2、净额结算 与匹配不同,净额结算并不是用技术上的方法来管理汇率风险。然而,它应用起来很方便。其目的仅仅是为了通过在结算之前将公司内部余额相抵,从而减少交易成本。许多跨国集团的公司进行集团内部的贸易。凡有设在不同国家的关联企业相互贸易,就有可能用不同的货币进行企业内部的债务优惠。 净额结算可分为双边净额结算和多边净额结算。双边净额结算是指两家公司参与其中,用一家公司的较高的应付余额扣除另外一家公司的较低余额,其差值就是将要支付的数量。多边净额结算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程序,两个以上集团企业的债务要进行相互扣除。进行多边净额结算有多种不同的方式。结算安排将由企业自己的中央财务部门或者公司银行进行统一协调。 3、多元化经营 如果企业已实现了多元化经营,那么就会处于这样一种优势地位:当汇率波动出现时,可通过比较不同销售市场的价格和不同产地的要素成本而迅速察觉并作出针对性反应;可决定临时增加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购买量;可把生产线从一个子公司转移到另一个子公司;汇率波动如使产品在出口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有所提高,可立即在出口营销方面加强努力。即便企业并不对汇率波动作出主动反应,多元化经营战略也能减轻企业的风险冲击。因为汇率的变动可能使企业的某些市场和生产基地受到冲击,而在另外一些市场上,来自另外国家的子公司的产品可能因而增加了竞争力。因此多元化经营使得外汇风险因相互抵消而趋于中和。 4、筹资分散化 这是指在几个资本市场上选择多种可以自由兑换货币中的某些货币,这样在汇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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