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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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0年12月16日 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2月1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表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21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起点为绿色家园,终点为浑南大道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法人代表 赵胜志 联 系 人 刘利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电话 13940262788 传 真 邮政编码 110000 建设地点 起点为绿色家园,终点为浑南大道 立项审批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沈浑发改审字[2019]27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E4852管道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 投 资 (万元) 5455.6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6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7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 项目背景 随着沈阳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功能不断加强和完善,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急需完善。因此,为解决该区域内的污水排放问题,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拟在浑南区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建设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工程共分5个标段,干线起点为绿色家园现状污水出水口,沿白塔堡河支线左岸、全运路、浑蒲灌渠北岸、白塔堡河干线左岸、富民街接入浑南大道,支线起点为后林新村,沿白塔堡河干流左岸,下穿浑蒲灌渠后,于浑蒲灌渠北岸接入干线。管道全长约12公里。管道于三环外沿线接入绿色家园、华瑞家园、华瑞园中园、雍华御景、营城子污水处理站、营城子西污水处理站、后林新村、璟悦香湾、融城七英里、金水湾、博荣水立方等现状污水出口,于三环内接入远航路D=1.5m污水干线及银卡路D=0.6m污水管道,最终汇入浑南大道污水管网。沈阳市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主要功能一是输送营林地区以及远期张纱布地区部分污水,二是补全富民南街污水干线,与远航路D=1.5m污水干线来水汇合后,向北沿富民街接入浑南大道污水管网。 一标段(丹霍公路-前桑林子):沿现状丹霍公路铺设D=0.6m~0.8m污水管道,南起前桑林子,北至丹霍公路同期设计D=0.8m污水管线,全长2185米。 二标段(前桑林子—绿色家园):沿现状前桑林子铺设D=0.6m~0.8m污水管道,南起绿色家园,北至前桑林子同期设计D=0.8m污水管线,全长1634米。 三标段(富民南街污水泵站——沈抚灌渠):沿营城子大街和白塔堡河干流左岸铺设D=0.5m-1.0m 污水管道,起点富民南街同期设计污水泵站出水口,终点沈抚灌渠,全长2187米。 四标段(丹霍公路—后林新村):沿丹霍公路和白塔堡河干流左岸铺设D=0.5-0.8m 污水,全长1905米。 五标段(富民南街污水泵站—浑南大道):沿现状富民南街铺设D=0.5m~1.5m 污水管道,南起富民南街同期建设污水泵站出水口,北至浑南大道现状D=2.0m污水干线,全长2720.26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建设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2017年6月29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的“175、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中“新建”,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即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为了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及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受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对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通过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呈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必要性 ①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 随着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和辽宁省提出的打造“沈阳经济区”的宏观经济背景,沈阳市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而作为沈阳市未来几年发展重点区域,沈阳北部及南部地区在未来的几年中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随着这些区域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排水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的重要制约因素。项目的建成能够完善现代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城市发展建设。 ②保护环境、减轻污染的直接需要 随着城市发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将增加,为避免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只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才能从根本上对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彻底解决水体的水质污染,保护水体质量,不使环境质量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项目属于污水处理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具有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重要现实意义。 ③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需要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对水质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只有继续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才可以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有限的水资源,项目建设对于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④城市文明和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的需要 由于生活水平和城市文明建设的提高,人民对周围的环境质量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继续建设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将极大改善规划区域及周围的环境质量,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才能将本区域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效、经济、现代化、舒适优美”的乐园。 2、产业政策符合性 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第9项“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拟建项目取得了沈阳市浑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白塔堡河浑南段营林地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沈浑发改审字[2019]27号),项目不属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3、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新建管线均位于规划市政用地下方,为市政工程用地,不新增永久占地。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占用线路两侧市政用地,不占用农田等其他土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本项目符合沈阳市总体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 项目评价区内没有生态敏感点与脆弱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名胜古迹等敏感目标。该区域交通便利,环境状况良好;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4、 规划符合性 根据《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加强污水处理,推广雨水收集和中水利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设先进的节水型城市,保障供水安全”;“按雨、污分流制规划和建设排水系统,既有的合流制地区逐步改造为分流制,新区严格按分流制建设排水系统”;“加快污水系统建设,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局污水处理厂”;“加快雨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提高城市排涝能力”。 本项目为污水管线建设项目,为分流制;项目建成后使沈阳市排水系统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符合《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 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得上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项目环评审批还要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板”;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相符性见表1。 表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 名称 要求 本项目情况 分析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判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13号令)及沈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制定的《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拟建项目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开挖、下管完成后,对道路路面进行恢复,对非道路路面进行生态恢复,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用电依托市政供电系统;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系统;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行期不使用任何原辅料,不消耗资源,满足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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