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学习

举报
资源描述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化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学校应就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四、学校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六、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七、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化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八、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九、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十、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需按要求在废品清单上做好相应的记录,按照单位的统一部署和废弃物处置公司的要求进行废弃物的转运,记录和交接。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