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项目保卫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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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模板——可编辑、可修改 售楼处项目保卫部档案管理制度 售楼处项目保卫部档案管理制度 1、保卫部档案建立在本部门办公室(原则上由秘书管理);2、消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 工程消防验收报告; 防火检查记录单; 火险隐患通知单,向上级呈送的各类消防请示和报告,各级消防组织、灭火力量,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3、内保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政审,公安机关对案情案卷,保卫部对案情的调查案卷,公安机关出具的传唤、搜查、逮捕、拘留、 通知书,司法机关送达的判决通知书,公安机关的外调介绍信,案情通报;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违纪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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