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资料2022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题库综合试卷B卷(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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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资料题库资料 20222022 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题库综合试卷(交通)题库综合试卷 B B 卷(含答案)卷(含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施工单位承建了某座钻孔灌注桩箱型梁桥工程施工,大桥钻孔灌注桩共 20根,桩长均相同。现场一台钻机连续 24 小时不间断钻孔,每根桩钻孔完成后立即清孔、安放钢筋笼并灌注混凝土,钻孔速度为 2m/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 3m/h。该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单价100 元/工日,人工窝工补偿费 80 元/工日,除税金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综合费率为 20%(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灌注桩钻孔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勘察地质情况不同,停工 12 天,导致人工每天窝工 8 工日,机械窝工费 1000 元/天,停工期间施工单位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探用工 10 工日;后经设计变更每根灌注桩增长 15m。(原工期计划中,钻孔灌注桩施工为非关键工序,总时差 8 天)事件二:在 1#主墩钻孔桩开钻前夕,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石油部门要在墩位处补充调查地下石油管线,要求 1#主墩停止钻孔桩施工 3 天,监理工程师根据机械设备进退场申请单和现场核实,确认有两台钻机停工,其中一台为租赁,其分摊进退场费用后的实际租赁费 2000 元/天;另一台为自有,投标报价为台班费 1600 元,停置费1000 元/天,利润率 7%。、针对事件一,计算工期延长的天数。除税金外可索赔窝工费和用工费各多少元。(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列式计算 1#主墩钻孔桩停工 3 天可索赔的钻机停工费用。【答案】1.每根桩增加 15m,而钻孔速度为 2m/h,所以每根桩延长的钻孔时间为 15/2=7.5h,共有 20 根桩,所以钻孔时间共增加了 207.5=150h。清孔、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及其它辅助工作综合施工速度为 3m/h,所以每根桩增加的时长为 153=5h,那么共增加时长为 150+5=155h,即 6.5 天,故工期延长的天数为:12+6.5=18.5(天),实际可索赔天数=18.5-8=10.5(天)。可索赔窝工费为:8128010001219680.0(元)。可索赔用工费为:100(1+20%)10=1200.0(元)。2.租赁钻机停置索赔费 2000 元/天3 天6000(元),自有钻机停置索赔费1000 元/天3 天3000(元),合计 600030009000(元)。二、某桥梁工程上部构造设计为 40m 跨径的预应力混凝土 T 形梁,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 A 为预制安装 T 形梁,方案 B 为搭支架现浇 T 形梁。已知:每片梁的混凝土数量为 25m3,每孔由 6 片梁组成,混凝土拌和站的场地处理费用为 250000 元,拌和站的设备摊销及维修费用为 15000 元/月:现浇 T 形梁混凝土的费用为 610 元/m3,预制安装 T 形梁混凝土的费用为 720 元/m3;现浇混凝土运输费用为 20 元/m3,预制构件运输费用为 25 元/m3;大型预制构件底座的费用为 26000 元,现场支架的费用为 130 元/m3;现浇一孔 T 形梁时间为 50 天,每片梁的预制周期为 8 天。【问题】1当混凝土数量为多少时,A、B 两个方案的施工成本是一致的?2假设该桥梁的跨径总长为 400m,此时 A、B 两个方案哪一个更经济?【答案】1由题意知,每片梁的混凝土数量为 25m3,故可假设当 T 形梁数量为 Q 片梁时,A、B 两个方案的施工成本是一致的。方案 A 的施工成本:25000015000Q83025Q(72025)26000 方案 B 的施工成本:25000015000Q5030625Q(61020130)因此,T 形梁数量 Q48片梁。由题意知,T 形梁混凝土数量为:48251200(m3)。即当混凝土数量为 1200m3 时,A、B 两个方案的施工成本是一致的。2当桥梁跨径总长为400m、跨径为 40m 时,桥梁孔数为:4004010(孔)。由题意知每孔由 6 片梁组成,则 T 形梁数量:10660(片梁)。此时,方案 A 的施工成本:25000015000608302560(72025)260001633500(元)。此时,方案 B 的施工成本:2500001500060503062560(61020130)1640000(元)。由于 1640000 元1633500 元,故方案 A 比方案 B经济,即此时应采用方案 A,即预制安装 T 形梁的施工方案。三、国内某工程参照 FIDIC 合同条件规定,承包人要求索赔成立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 4 个条件:(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过失。(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4)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由于该工程项目工程变更,使钢筋混凝土项目与原合同估算工程量由 8300m3(单价 150 美元/rn3,超过 25%以上才允许调整单位价格)增加到 12500m3,因此承包人按上述条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业主提出了书面的索赔通知。【问题】通过监理人的努力,最后业主与承包人达成一致意见,超出部分的钢筋混凝土单价为 135 美元/m3。请问业主应付给承包人总计多少美元?【答案】(1)工程量的变化:增加的工程量:1250083004200(m3);增加工程量的百分比:4200830050.6%;已超过原工程量的 25%,25%以内的钢筋混凝土按原合同单价计算,25%以外的钢筋混凝土按新单价计算。(2)费用计算:8300(10.25)150125008300(10.25)1351843125(美元)。四、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 年 4 月 25 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 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 4 年 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 2 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 2 年 6 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 9000 万元,但只付 8200 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 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 450 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造成边坡滑塌共计损失 350 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 8200 万元。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企业晋级,在此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丙公司提出的索赔 450 万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 56 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属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在路面工程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 2 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问题】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答案】1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2如果在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2 年(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 3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 2 年 6 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 2 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五、某公路隧道工程的招标人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共 5 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9 月 1418 日 9:0016:00 在招标人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10 月 8 日 14:00 为投标截止时间。该 5 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 A 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 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 B、C、D、E 共 4 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 4 家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本系统技术专家 2 人、经济专家 1 人,外系统技术专家 1 人、经济专家 1 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 B、D 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 B 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 B 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由于投标人 B 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 10月 10 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 B 于 10 月 14 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 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 D、C、B、E。因此,从 10 月 16 日11 月 11 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 B 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 B 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 C 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 11 月1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答案】1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分述如下:(1)招标人应宣读 5 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中一家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仅开 4 家投标文件。不应仅宣布 4 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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