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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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研究 一、 发展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 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提升工程建设集约化水平,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管理。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推广循环生产方式,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装修。按照全域推进、重点实施的原则,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造。到2025年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率达100%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水平。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推进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标准化。社会投资项目在土地供应时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到2025年,建成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工程1个以上,轻钢结构农房示范点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 二、 无废城市建设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总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弘扬井冈山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泰和作出贡献。 三、 无废城市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我国首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未来进一步深入系统推进我国无废城市建设,仍面临着缺乏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管理体制运行不畅、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经济激励和市场化机制不完善、技术创新不足等诸多挑战。 (一)系统性顶层设计不足 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将零废弃(zero-waste)、循环经济作为国家和地区战略之一,从国家和地区层面制定了中长期规划,明确了未来 10—30 年的战略目标、实施路线图和具体行动计划。例如:芬兰发布《2018—2023 年国家废弃物方案:从回收向循环经济迈进》,计划到 2030 年,建筑废弃物实现 70% 的再生利用、城市生活固废回收率达 55%、餐厨废弃物减少 50%,并将其作为该国 2035 年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荷兰在 2016 年制定循环经济 2050 蓝图,提出到 2030 年主要原材料使用量减少一半、到 2050 年实现废物 100% 循环的分阶段目标。我国国家层面中长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尚不够具体、明确,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缺乏分类指导,其与经济社会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约束性目标协同推进等方面的战略研究和部署不足。 (二)城市固废管理与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的融合统筹不足 发达国家普遍把减量化、资源化作为城市废弃物管理的优先层级,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城市零废弃的主要路径。从我国首批试点实践来看,当前无废城市建设更多关注各类固废产生后的处理处置,偏重固废的后端治理。虽然国家层面成立了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但具体到11+5个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层面,主要是由负责城市固废监督管理工作的各地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推动;受制于当前管理体制和部门责任分工,首批试点建设实践增量内容更侧重环境监管、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等,对固废的源头减量化(避免产生或少产生)、资源化管理的统筹能力不足。由于首批无废城市试点周期仅 1 年多,加上疫情影响等,成效总结中不少内容是对前期已开展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试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绿色工厂试点等单项试点工作的材料收集和整合,发改、工信、住建等其他部门对无废城市试点工作的实际参与度不高,试点建设与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的关键制度缺失 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自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注重固废分级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构建了完善的涵盖废弃物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而我国固废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目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3 部核心法律支撑,但配套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尚未健全,尚未涵盖全生命周期各关键环节。已有法规中对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多以鼓励、引导为主,缺少法律强制性要求和管理抓手,对企业、个人等主体的责任规制及激励作用不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关键制度不完善,涵盖领域较窄;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技术标准、质量分类标准和检测标准缺乏,且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之处。这些管理制度障碍很难靠地方试点去解决,因而极大阻碍了长效机制的形成。 (四)缺乏有效的经济手段和市场化措施 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灵活多样的经济政策和市场手段,激励废弃物产生者改变行为,同时也将其作为财政收入的来源。但我国当前固废管理相关经济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十分有限,市场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在资源利用的客观约束,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等方面规定欠缺。现行资源税对资源的稀缺性体现不足,自然资源价值被低估。 综合利用财税激励力度不足,例如,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覆盖类别有限,仅占全部类别的 16% 左右,且对生产原料的使用限制过多。 固废处理处置产业体系市场化程度低,地方垄断问题普遍存在。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危险废物处理等通常由 1—2 家国有企业负责,民营企业很难参与;且存在垄断定价、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部分《固废法》新规执行困难,例如:缺乏落实差别化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具体办法;推动固废跨行政区协同处置的价格机制等配套措施尚未建立等。 (五)固废的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创新及转化不足 1、技术创新不足 近年来,虽然我国从事固废综合利用的企业越来越多(据统计,2019 年全国从事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有 3 万多家,比 2018 年增长 25%),但所采用的综合利用技术大多为制烧结砖、加气块等低值化利用技术,大宗工业固废的高值化利用技术、创新性技术及应用不足;固废资源化利用与其他产业链衔接、多源固废的协同处理处置技术缺乏;对于某些特定种类的固废,如焚烧飞灰、农业秸秆、医疗废物等,尚缺乏成熟、可推广、成本适宜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2、技术转化及产业化困难,缺乏可持续的商业化模式 由于固废循环利用行业整体经济效益不高,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偏低,部分技术和项目还存在循环但不经济、不低碳的问题,导致技术转化的综合成本效益优势不明显,企业参与技术转化的内生动力不足。同时,由于固废综合利用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加上我国现阶段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尚不完善,很难界定侵权范围,导致一些掌握创新性固废高值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企业不愿申请技术专利,而是将先进技术方案作为商业秘密,仅在企业内部小规模使用。此外,一些地方虽建有固废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却偏重于技术评价,技术推广应用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先进技术交流及产业化推广应用,严重阻碍了产业的高值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四、 我国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进展及成效 通过实地调研、文献梳理和专家咨询访谈等,对首批试点建设成效经验进行总结分析。总体而言,各试点基本完成了实施方案原定的各项任务;重点围绕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几大类固废,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从制度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到技术支撑,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创新生产、生活方式等,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改革举措和典型经验模式,为全国进一步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下重要基础。 五、 无废城市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激励机制 1、完善价格机制 建立切实反映资源稀缺性及价值、固废处理处置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固废跨行政区域处理处置的生态补偿机制、定价机制;制定并落实生活垃圾差别化收费制度的具体办法。 2、强化财税政策调节作用 完善循环经济、固废处理与碳减排协同的财税政策和市场激励机制;扩大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覆盖范围,规范税收优惠在资源环境绩效、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押金返还等为公共财政提供支持;引导固废产生企业建立资源回收基金、低值固废处理专项资金;强化绿色设计、循环再生与再制造产品的绿色采购制度;完善稀有矿产资源等原材料、资源性产品的消费和进出口税收政策。 (二)创新固废投融资体系建设 推进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处置等高风险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利用绿色金融工具,结合数字化、智能化固废全过程追踪溯源与监管体系,建立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的专业服务平台,构建城市、城市群固废全价值链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 (三)加强科技创新及应用转化,建立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1、加强技术创新,突破固废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瓶颈 围绕原材料节约、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废物再利用、再制造等领域,加速推进资源节约与固废循环利用技术创新、研发及应用,如提升化工、钢铁、有色、建筑等典型行业固废源头减量技术创新等;加强特定种类固废在特定应用场景下的精细化利用技术研发;加强大宗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并向多资源协同提取、制备复合材料与生态复田等领域拓展;加强跨产业多源固废协同利用与绿色低碳循环链接技术的研发与创新。 2、建立基于全生命周期分析的技术综合评估体系 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建立城市固废全生命周期数据统计信息平台,健全固废相关统计制度;开展固废资源化利用全生命周期的资源环境、经济成本、碳减排综合绩效评估,强化对最佳适用技术选择的科学支撑;淘汰循环但高碳的固废循环利用技术和产能,筛选减废、降碳协同效益高的关键与前瞻技术,并加强其技术攻关与推广应用,促进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值化、清洁化、低碳化发展。 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固废治理产业的市场化程度 针对固废综合利用行业中部分技术门槛低、技术交易难、对专利使用的界定区分难等特点,探索建立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如尝试开展技术授权连锁经营等。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需求、产业需求、市场需求的匹配,促进形成可持续的商业化模式;完善和细化固废第三方服务产业管理工作指南,促进固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固废处理项目特许权的授予程序,落实公开招投标制度;积极培育科技研发创新与转化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市场前景好的固废循环利用、处理处置的骨干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壮大固废处理处置产业。 (四)加强国际合作,协同应对全球挑战 1、加强与世界各国在城市废弃物治理领域的交流协作 借助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挖掘在无废城市建设领域的合作潜力,加强产业合作、技术引进和标准互认等。一方面,我国应充分借鉴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无废、循环城市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强我国城市固废处理处置技术、标准、模式与国外互联互通,特别是加快在产品生态设计、再生产品标准、认证体系等方面与国际接轨,积极推动相关产业标准合作。另一方面,我国应进一步总结无废城市建设的最佳实践,借助与国际机构、国际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宣传、分享我国在无废城市、循环城市建设中积累的中国经验,为与我国发展阶段类似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解决废弃物治理问题贡献中国方案。 2、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与循环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问题 开展可持续固废管理、发展循环经济,可为由资源开采和产品加工使用造成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将可持续固废管理纳入中欧、中美等国际气候变化对话机制,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与循环经济发展、塑料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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