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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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近三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测试卷测试卷 B B 卷含答案卷含答案 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实施监理的引水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括 A、B、C、D、E 五个子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施工中因地震导致,施工停工 1 个月,已建工程部分损坏。现场堆放价值 50 万元的工程材料(承包人负责采购)损毁;部分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 20 万元;现场有 8 人受伤,承包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 24 万元(其中发包人受伤人员医疗费 3 万元,承包人受伤人员医疗费 21 万元);承包人修复损坏工程支出 10 万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交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事件 2:安装的流量计设备由发包人采购。到货后,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对到货设备进行了验收。验收后由承包人入库存放。承包人取货时发现丢了 3 台套流量计设备,造成损失 10.5 万元。对此,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流量计设备丢失的责任。专用合同条款对此无任何约定。事件 3:受地震影响,发包人正式通知承包人与监理人,缓建尚未施工的子项目 E。鉴于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发包人随后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问题】1分析事件 1 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2指出事件 2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3 中,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做哪些工作?【答案】1.分析事件 1 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哪些经济损失?答案:(1)发包人应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发包人人员的伤亡损失。因此,现场堆放的工程材料损失;发包人人员医疗费;损坏工程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2)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损失包括: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伤亡损失。因此,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和施工单位人员医疗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2.指出事件 2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流量计丢失责任不妥。理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3.事件 3 中,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做哪些工作?答案: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理由:发生地震等不可抗力后,发包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者合同条款的规定解除合同。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对已施工部分进行计量与支付。二、某供水工程采用 DN2400 球墨铸铁管,长约 33.4km,设计输水流量 6.7m3/S,新建加压泵站 1 座。泵站选用 3 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 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事件 2:某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答案】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2.不妥之处:事件 2 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扬使用。事件 2 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三、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 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四、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 2014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2014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投标文件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 月 21 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 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 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11 月 10 日招标人向 A 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2)C 企业和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C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E 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 月 21 日下午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 10月 18 日下午 4 时。(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 4 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 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5)招标人确定 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五、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C8 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 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 2017 年 5 月25 日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期间无法施工,C8 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 8 天,承包人提出索赔。事件 2:该工程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开工,2017 年 7 月 3 日 16 时,在对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 J34+616 进行 3m 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 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 125L/min 的任何 10m 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入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 年 7 月 11日 20 时开始灌浆,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20 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 2017 年 7 月16 日 16 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 2.7 万元、设备闲置费用 18.8 万元、水泵排水费用 5 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 万元、洞内照明增加 2000 元等费用合计 27.7 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 万元费用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事件 2 的利润 1 万元,合计 29.2 万元经济索赔和 21 天工期索赔申请。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 1 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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