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遗赠抚养协议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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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孤寡老人遗赠抚养协议 扶养人: 职业: 住址: 被扶养人: 职业: 住址: 为了维护孤寡老人的合法权益,使孤寡老人安度晚年,经扶养人与被扶养人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扶养人的义务和权利 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扶养关系即行成立,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 2. 扶养人负责被扶养人生养死葬,接受被扶养人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保证被扶养人生活一般不低于扶养人生活水平。扶养人不得歧视、虐待和遗弃被扶养人、 3. 扶养人负责耕种被扶养人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并依照有关规定交纳被扶养人应当承担的各种费用。 4. 被扶养人死亡后,其遗产 (1) 。 (2) 。 (3) 归扶养人所有,其他人不得侵占。 5. 扶养人因丧失扶养能力,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二、 被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有要求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的权利。 2. 要自觉接受扶养人的扶养,共同维护好家庭关系。 3. 对协议规定的遗赠财产,被扶养人生前有继续使用的权利,但未经抚养人的同意,不得将遗赠财产变卖或赠与他人。 4. 被扶养人因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三、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一经签订并经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扶养人未按协议规定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违反协议规定处分拟遗赠财产的,扶养人或被扶养人有权向协议监督机关申请解除本协议书。解除协议书,对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不予补偿。 3. 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协议监督机关应批评教育或在职权范围内予以行政制裁;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应支持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 本协议的解除应向原承办公证处备案。 五、 本协议的监督执行机关为被扶养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本协议一式四份,扶养人、被扶养人、监督机关各一份,公证处备存一份。 扶养人: 被扶养人: 年 月 日 亲属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人:_____,男,_____岁,_____省_____县人,住_____县_____乡,农民。 扶养人:_____,男,_____岁,_____省_____县人,住_____县_____乡,农民。 _____因年老,患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病,身体衰弱。有一子,在边防部队某地连长,已在边疆安家。我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内侄________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遗赠扶养协议,并请村长_____,村调解委员会________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一、 _____愿将自己的瓦房三间、猪圈一个,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大床一张、小床两张,大小方桌各一个、大小立柜各一个、木凳六个、水桶一挑、小家具若干件)全部赠给_____。_____在_____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二、 _____保证继续悉心照顾_____,让老人安度晚年。至_____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_____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_____承担。_____去世后由_____负责送终安葬。 三、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村长_____保存一份。 立遗嘱扶养协议人: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明人: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 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人: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扶养人: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遗赠人 因 ,近年以来依靠扶养人 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一、遗赠人 愿将自己坐落 市 镇 村 巷 号的 ,建筑面积 平方米多,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等等全部赠给扶养人 。扶养人 在遗赠人 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二、扶养人 保证继续悉心照顾遗赠人 ,让老人安度晚年,至遗赠人 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遗赠人 的饮食起居一切照顾由扶养人 承担。遗赠人 去世后由扶养人 负责送终安葬。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遗赠人 、扶养人 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遗赠人: 扶养人: 年 月 日 编号:_____________ 遗赠财产抚养协议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 (2)机动车: 。 (3)存款: 。 (4)其他财产: 。 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1.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2.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3.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 4.其他安排: 。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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