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枪工安全规程(上墙规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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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 操枪工安全规程(上墙规程制度) 编 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 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施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操枪工安全规程(上墙规程制度) 1 雨雪天废钢潮湿,应采取先加废钢后兑铁水的装入顺序,同时加完废钢要动炉烘干废钢后再兑铁水。 2 测量枪位安全要求: 2.1 首先检查枪身有无可能脱落的残渣,如果有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作业。 2.2氧枪头进入氧枪口后,人应离开氧枪口再降枪。 2.3补炉后第一炉严禁测量枪位。 3 氧枪升降系统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通知调度室及设备维修人员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再动枪。 4 正常作业时,发现倾动系统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操作,通知主电室及有关人员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再操作。 5 保存好工作牌,做到认真交接。 6 严格控制出钢量,出钢时钢水距包沿要留300mm高度。 7 吹炼期间,如遇有炉口突然火焰太大时,要抬枪检查,确认无问题方可生产。 8 氧枪在吹炼过程中,如出现升降失灵时,立即改用0.2-0.3MPa小氧,然后切换用0.3-0.4MPa氮气,并及时通知调度室和维修人员维修处理,提枪后认真检查氧枪,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生产。 9 吹炼过程中发现氧枪供水系统报警或炉内吹炼异常,应立即抬枪关氧至等候点以上,停止供氧、下料、供水。不准动炉,设好安全哨,炉前、炉后不准有人和天车停留或通过,经确认炉内无水后,在专人指挥下,将炉子缓慢摇出烟罩,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生产。 第 3 页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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