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机床公司员工参与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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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数控机床公司员工参与制度 数控机床公司 员工参与制度 xx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 项目基本情况 3 二、 加强和发挥我国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5 三、 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6 四、 员工参与制度的模式 7 五、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 10 六、 产业环境分析 14 七、 机床行业概况 15 八、 必要性分析 15 九、 发展规划分析 16 十、 法人治理结构 18 SWOT分析 28 (一)优势分析(S) 28 1、自主研发优势 28 公司在各个细分领域深入研究的同时,通过整合各平台优势,构建全产品系列,并不断进行产品结构升级,顺应行业一体化、集成创新的发展趋势。通过多年积累,公司产品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8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人 xx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 (三)项目选址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59.00亩。 (四)项目实施进度 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 (五)投资估算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9731.7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497.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03%;建设期利息275.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3%;流动资金5958.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04%。 (六)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9731.77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8477.78万元。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1253.99万元。 (七)经济评价 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52500.00万元。 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40806.18万元。 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8561.88万元。 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2.28%。 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45年(含建设期12个月)。 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8807.63万元(产值)。 (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39333.00 约59.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68447.78 容积率1.74 1.2 基底面积 ㎡ 25566.45 建筑系数65.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77.17 2 总投资 万元 29731.77 2.1 建设投资 万元 23497.08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19908.19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2865.64 2.1.3 预备费 万元 723.25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275.72 2.3 流动资金 万元 5958.97 3 资金筹措 万元 29731.77 3.1 自筹资金 万元 18477.78 3.2 银行贷款 万元 11253.99 4 营业收入 万元 525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40806.18 "" 6 利润总额 万元 11415.84 "" 7 净利润 万元 8561.88 "" 8 所得税 万元 2853.96 "" 9 增值税 万元 2316.50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277.98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5448.44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18478.38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18807.63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5.45 含建设期12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22.28%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15443.89 所得税后 二、 加强和发挥我国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我国对工会参与公司治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8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我国工会依照法律规定,在积极推动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行使职工参与决策和监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我国工会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37条关于“国有、集体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规定,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形式和方法。 三、 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在国际上工会推动机构投资者作为 在20世纪70年代,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行为还只是消极的和被动的。而到了80年代机构投资者开始转变消极的行为,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机构投资者用脚投票的代价比较大,迫使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采取积极的行动,另一部分原因就是工会的推动作用。 (二)工会直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比例来看,员工参与公司程度不够,员工作为单个个体来说,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有限。而工会作为员工利益的代表,其法定的身份和地位更有助于员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 员工参与制度的模式 虽然西方各国雇员参与公司治理的立法状况、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等存在一些差别,但仍可划分为美、日的持股模式和欧洲的非持股模式。比较两种模式,可说是各有利弊。欧洲模式规定的职工参与权较为广泛,而且该模式将职工参与制度作为强制性条款进行规定,使职工的参与权能够获得充足法律保障。但是,由于职工和股东之间缺乏资本联系纽带,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在公司机构中的对立形象并未获得根本性的改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内部机构的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效率。而偏重职工持股参与的美、日模式则刚好能克服这一弊端。因为在这一模式中,职工代表同时又具有股东身份,这使得其在公司机构中易于获得非雇员股东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公司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也随之提高。而且,此模式将职工利益与公司经营效果直接联系,有利于提高职工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关注度。但是,职工持股制度对职工所持股份进行区别对待,限制其转让,违背了股权平等原则,加上职工所持股份所占比重较低,使职工代表对公司决策影响不大。基于以上原因,随着国际交流的加强,各国有关职工参与制度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职工参与方式显现出融合的趋势。这一趋势对我国职工参与制度的发展具有指导或启示作用。 (一)德国的员工参与共决制 共决制即共同决定制,是指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依法进入公司的决策层,与所有者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的决策机构。德国是共决制的典范,原因在于欧洲是社会主义思想的发源地,而且工人运动非常活跃,欧洲一直就有重视工人权益的传统,共决制使工人不需要拥有实物资产就可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员工参与共决制的法律,如1951年颁布的《煤钢行业参与决定法》、1952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委员会参与管理法》和《企业组织法》、1976年的《参与决定法》。职工参与的最高形式就是职工派代表直接参加监事会、管理理事会和职工委员会,主要规定如下: 《煤钢行业参与决定法》规定: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公司中,监事会和理事会中必须有员工代表;监事会由11人组成,劳资双方各出5名代表,联合提名1名中立者担任主席;管理理事会通常由4~7人组成,其中要有一名劳工经理。《参与决定法》规定:员工超过2000人的大企业,监事会由12、16或20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员工代表各占一半,主席由股东推选的人员担任。《企业组织法》规定:凡是员工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员工在监事会中的比例不得小于三分之一。另外,《企业组织法》还规定:拥有员工5名以上的企业必须经本企业职工选举成立企业职工委员会,职工委员会在企业福利、劳动、人事和经济事务方面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员工参与共决制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德国社会各个阶层的平等和劳资关系的和谐,激发了员工的工作潜能,对提高企业力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 终身雇佣制主要是指日本的年轻人在走出校门后,一经被某一家企业正式录用,将一直在同一家企业工作,直到退休,中途一般不会被解雇。员工很少更换雇主,而企业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也很少解雇员工,使得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牢牢拴在一起,员工与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强化了员工在公司中的地位,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感和对企业的忠诚度及归属感,员工时刻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年功序列制是指员工的工资待遇随着员工在企业的资历逐年提高,而资历条件也是员工晋升的主要条件,经理人员通常都是由企业内部员工提升而来的,这使得所有的员工为了提薪和晋升很少更换雇主,并且使员工之间、员工与经理层之间得以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繁荣。 但是随着日本经济的持续低迷,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也暴露出了许多弊端。终身雇佣制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企业一旦发生危险,员工无法分散风险。而年功序列制注重资历,不太注重工作业绩和能力,特别是不利于主张竞争和自由的年轻一代的发展,影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尽管如此,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相结合,有力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各级参与到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中,也为员工参与公司治理奠定了基础,在促进了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崛起。 我国目前采用的公司治理结构类似于德国模式,同样采用双层委员会制,同样强调职工参与。如何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优点,实乃我国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 五、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 利益相关者理论推动了公司治理观念的变革,公司治理的一个趋势是,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职工参与企业治理,表现为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全过程。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企业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制度、公司职工建议制度等,有些已经制度化、法律化。由于国内立法环境不同,各国职工参与制度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各有不同。而不同国家侧重的模式也有差别。如美、日侧重于职工持股参与,而欧洲则注重非持股参与。但纵观西方发达国家职工参与方式,大体可归纳为以下4种方式:持股参与、经营参与、监督参与、信息参与。 (1)信息参与方式。信息参与是公司职工通过特定机构或劳资协议参与公司管理,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向公司决策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 这种参与方式层次较低,参与程度也不够深。通常是通过谈判的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主要涉及劳动时间、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社会性问题。一般是先选出雇员的谈判代表,最后按法定程序进行谈判然后签订集体合同。通过信息参与,促使双方在理解、信任、合作的基础上达到双方利益的一致,这是作为公司重要利益相关者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2)经营参与方式。由雇员代表直接进入董事会,参与经营决策。这是20世纪70年代后欧洲大陆各国普遍推行的方式。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从而为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制度基础。德国、法国、荷兰、瑞典等国法律都规定,公司董事中必须有职工代表,少至1人,多则占董事会人数的1/3左右。例如法国于1986年和1988年修订后的《商事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包括由职工选举产生的董事,但职工董事数额不得超过4个,上市公司不得超过5个,同时职工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其他董事人数的1/3。如为国家投资设立或国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所控制或共同持股的公司,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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