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宿迁宿豫关庙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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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江苏华电宿迁宿豫关庙 3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江苏华电宿迁宿豫关庙 3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 2104-321311-89-05-912974 建设单位联系 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崇河南侧约660 亩鱼塘 地理坐标 ( 118 度 33 分 55.430 秒, 33 度 56 分 29.860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90 太阳能发电4416 用地(用海)面积(m2 ) /长度 (km ) 440002.2 (660 亩)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 项目审批 (核 准/ 备案)部门(选 填) 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宿豫行备审〔2021〕4 号 总投资(万元) 12000 环保投资 (万元) 17 环保投资占比 (%) 0. 14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 1 —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 、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太阳能发电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五、新能源、1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 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 “三、新能源、1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 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光伏发电技术与系统开发及应用,光伏分布式能 源系统开发与应用”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 、产业定位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崇河南侧约660亩鱼塘内。本项目为 太阳能发电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取得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备案证 (项目代码:2104-321311-89-05-912974 ,备案证号:宿豫行备审〔2021〕4号) , 故项目建设符合地方产业及规划要求。 3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 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崇河南侧约660 亩鱼塘,对照《省 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六塘河 (宿豫区) 洪水调蓄区,距离约 9.8 公里,具体情况见表 1- 1。 表 1-1 与项目距离最近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生态空间 保护区域 名称 县 (市、 区) 主导 生态 功能 范围 面积 (km2 ) 距离 (km ) 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范围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范 围 国家 级生 态保 护红 线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面 积 总面 积 方 位 六塘河 (宿豫 区) 洪水 调蓄区 宿豫区 洪水 调蓄 / 六塘河 两岸河 堤之间 的范围 / 2. 19 2. 19 S 9.8 此外,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距 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宿豫杉荷园省级湿地公园,距离为 12.9km, — 2 — 具体情况见表 1-2 。故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要求。 表 1-2 《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对照表 所在行政 区域 生态保 护红线 名称 类型 地理位置 区域面积 (km2 ) 方 位 距离 (km ) 市 级 县 级 宿 迁 市 宿 豫 区 宿豫杉 荷园省 级湿地 公园 湿地公园的 湿地保育区 和恢复重建 区 宿豫杉荷园省级湿地 公园总体规划中的湿 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 区范围 1.01 W 12.9 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江苏省生态空 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 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宿环发【2020】78 号) 相符性分析 《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宿环发【2020】78 号) 中指出“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297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 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 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 64 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9.39% 。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涉及的优先保护 单元按照国家和省最新批复实时调整。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 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 各类产业园区。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 124 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8.69% 。重点 管控单元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一般管控单 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街道 (乡镇) 边界 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 109 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71.92% 。 ” 本项目位于关庙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废水及废气排放,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49 号) 的要求。 综上可知,本项目评价范围不涉及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不会导致宿迁市生态 空间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 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 3 —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全市环 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 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80.8%, 比 2020 年增加 7.6 个百分点;空气中 PM2.5 、PM10 、O3 、CO 指标浓度同比下降, 浓度均值分别为 38μg/m3 、66μg/m3 、157μg/m3 、0.9mg/m3 ,同比分别下降 15.6%、 1.5% 、7.6% 、25.0%;NO2 、SO2 指标浓度分别为 25μg/m3 、6μg/m3 ,同比持平; 其中,O3 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 30 天, 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 42.9% 。 项目所在地属于不达标区,主要超标因子为 O3。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遏制大气污染恶化上升 的势头,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宿迁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印发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22〕11 号。 《关于印发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宿政办发〔2022〕11 号具体工作目标为: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37μg/m3, 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 78.2%以上;氮氧化物、VOCs 排放量较 2021 年分别削减 4% 、5%以上;全市共安排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4418 项。并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来 控制大气污染: (1) 优化提升四大结构; (2)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 (3) 狠 抓扬尘源污染治理; (4) 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5)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 11 个县级 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 100%。全市 15 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 为 93.3% ,优Ⅲ水体比例为 80% ,无劣Ⅴ类水体。全市 35 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 率为 97. 1% ,优Ⅲ水体比例 94.3% ,无劣Ⅴ类水体。 噪声: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度,全市声环境质 量总体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 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53.5dB (A) ,达二级 (较好) 水平,与 2020 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 间平均等效声级 63. 1dB (A) ,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建设项 — 4 — 目所在地区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2 类区标准 。 本项目无废水、废气产生,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 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 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崇河南侧约660 亩鱼塘,用电由市政 电网供给,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苏政发〔2020〕49 号) ,本项目位于其中的一般管控单元。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 (苏政发〔2020〕49 号) 中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见表 1-3 。本项目选址属于淮河流域,与江苏省重点区域 (淮河流域) 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 1-4。 表 1-3 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管控 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 相符 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 知》 (苏政发[2020] 1 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坚持节约 优先、保护优先、 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 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 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 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 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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