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的认识与思考参考文章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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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的认识与思考参考文章3篇 第一篇: 提高政治站位的认识与思考参考文章 随着基层县区巡察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巡察发现问题的数量、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仍存在着巡察的政治性突显不够、结合实际不紧、问题线索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和明显缺陷,如何做到精准发现问题,是当前县区巡察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本人结合自身巡察工作经历和实践,谈几点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问题症结原因 一是重业务轻政治,问题定位不准确。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内涵把握不够精准,如何贯彻政治巡察的精神要求理解不够全面透彻,特别是加强基层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认识较为肤浅,将政治巡察等同于基层党务、政务和业务专项检查,对一些看似业务方面的问题,未能从查找政治偏差入手,提炼分析其背后隐藏着的深层次的政治原因。 二是重形式轻内容,问题重点不突出。对省委政治巡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监视检查内容上行下效,盲目引用,上下一般粗,结合基层县区实际开展细化分解和延伸思考不够,平均用力,面面俱到,全而不精,发现共性问题多,个性问题少,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未做深入细致查究,仅做一般性描述,虚多实少,针对性不强,抓不住问题重点,存在浅表化、同质化甚至于“扣帽子”现象。 三是重数量轻质量,问题梳理不精准。过分注重流程和环节,找不到巡察工作的着力点,了解面上整体情况多,查找个性突出问题少,一些巡察人员不善于从众多疑点中深入查找问题,不注重从细枝末节中梳理发现问题,更不会从庞杂的资料中分析突破问题,发现问题的方向和重点不甚明了,就事论事,为了完成巡察任务,用数量取代了质量,使巡察中发现有价值的“干货”较少,精准度不够。 四是重现象轻本质,问题分析不透彻。一些巡察人员的业力务能力水平与当前巡察工作的高标准不相适应,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分类和定性把握不够精准,缺少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洞察力,不会运用从现象到本质、个别到一般的分析方法,描述一些现象、表象问题多,分析提炼实质、关键问题少,对一些根源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和判断不够透彻准确,抓不住问题的核心和本质,更没能把需要提炼的问题重点放到政治大局中去分析考量。 五是重过程轻实效,线索查找不深入。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聚焦基层机关“关键少数”不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突出,问题线索来源过分依重于纪检、组织等有部门和基层群众信访举报提供,运用个别谈话、资料查阅、明查暗访等实地巡察方法,查找的疑似问题线索量多质少,可查性低,成案率不高,而对一些属于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和了解关注类的问题线索,因其经验缺陷,思路不宽,方法单一,抓不住线索重点,仅作为参考类问题线索移交,使巡察的震慑作用明显减弱。 二、提出对策措施 一是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突出党的全面领导,查找政治偏差,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关系,紧盯基层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少数,紧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核心和关键。 二是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巡察干部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巡察人才库开展调整充实,选配党性强、业务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的干部从事巡察工作,并结合基层巡察任务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以巡代培、巡察挂职等不同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学干结合,在巡察实战中经受锻炼。 三是创新发现问题的方法技巧。拓宽工作思路,运用发散思维,结合县区实际灵活运用“12+N”工作方式,从细节疑点入手,从信访举报中“收集”问题,从领导干部报告事项中“看出”问题,从调查问卷中“汇总”问题,从个别访谈中“听出”问题,从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从财务账目中“查出”问题,从审计、专项检查中“比对”问题,切实把问题弄清楚、搞透彻,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四是拓宽发现问题的信息渠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在掌握民情上下功夫,深入问题集中、矛盾锋利的单位和部门,畅通群众监视诉求渠道,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在发现隐情上下功夫,进一步摸清问题的来龙去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多问几个为什么,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五是建立发现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对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的质量、任务完成、履职担当等情况开展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加强结果跟踪,采取奖励激励措施,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敢于担当负责的巡察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进一步调动巡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第二篇: 提高政治站位的认识与思考参考文章 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线索成案率是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表达。为高质量推动县委政治巡察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巡察工作实践,我就“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线索成案率”开展了思考,现浅谈以下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一是了解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在巡察中发现,巡察组难以听到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真话、实话。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工作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业务工作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触及要害问题难度大。在对巡察对象问卷调查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缺乏真实性,反映有参考价值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的热情不高。二是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从严治党方面问题较少。从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工作职能职责方面的问题较多,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作为政治巡察监视职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巡察发现从严治党问题不多,收获巡察成果较少,巡察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在巡察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较少。比方:有的单位长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不严、工作秩序混乱,干部负面情绪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不力,但在巡察中却难以发现突出问题。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难以适应政治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需要。目前,政治巡察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对《条例》中明确的13种巡察方式灵活运用不到位,工作创新不够。 (二)原因分析:制约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的因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巡察组对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把握不够精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市县巡察机构未定期对巡察机关干部开展系统培训。由此,导致发现问题线索的聚焦点不够集中,指向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致使精力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组人员对巡察工作要求不够熟悉,存在边巡边学的现象。由于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职巡察干部少,存在有巡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三是纪检、审计、信访、检察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由于不掌握巡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致使巡察处于被动状态,突破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中发现多少问题算多少。四是巡察方式运用不充分。运用巡察手段单一、方法简单,目前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走访)的状态,对于巡察的13种方式,仅限于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5种方式,其他方式运用的很少。 2.巡察组干部履职能力缺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业务知识、专业构造、能力搭配与巡察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工作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三是在走访调研时,存在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判甄别筛选问题思考少,精力投入缺陷等问题。 3.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个别被巡察单位盛行“好人主义”思想,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有的还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人本身就是违纪违法既得利益者,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形成讲真话的氛围;有的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缺乏信心,错过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在开展巡察前,各巡察组虽然采取张贴巡察公告、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信访接待等方式,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但在实际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有群众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政治巡察这种新的党内监视方式、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抱有观望心态。 二、主要途径及工作措施 1.做足前期“功课”,多渠道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巡察组要通过巡察办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这些部门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并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巡察组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领导班子团结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干部群众思想状态等。必要时要亲自约见反映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认真听取其诉求和情况反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取证验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带着这些情况和问题去巡察,更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创新谈话方法,在巡察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把握之仗。只有采用灵活的谈话方式,才能谈出实情隐情。在个别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如籍贯、学历、专业特长、任职经历等都要有所了解。在谈话过程中,主谈人态度要诚恳、语气要谦和,可以采用拉家常式的谈话,结合对方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开展开启谈话,使之放松情绪、减轻压力、卸下包袱,尽量赢得谈话对象的信任,使之尽量讲真心话,反映真实问题。除了对规定范围内的谈话对象开展个别谈话外,还要增加与退休不久且情况熟悉、又敢讲真话、讲实话的老同志开展谈话,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效率。要注意听弦外之音,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长期的中庸之道和当“老好人”思想,教育大家“多栽花少栽刺”,人们一般不愿意谈论别人的问题,即便是非常正直的人在谈论问题时都有所顾忌。主谈人必须抓住谈话人想反映问题的心理,及时打消对方的顾虑,解除对方的思想包袱,把谈话不断引向深入,了解更多真实情况和信息。 3.重视信访举报,通过办理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一般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巡察组要及时发布《巡察公告》,及时公布巡察内容和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巡察时间、举报电话、邮政信箱、信访接待地址等重要信息。对于巡察期间接到的信访举报,巡察组要认真分析甄别(有的可能是捕风捉影、查无实据的举报,有的甚至是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经过分析调查后可以排除。但是对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巡察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特别要高度重视那些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实名举报(一般来说,没有确凿证据,不到感情破裂撕破脸皮程度,人们的顾虑很多,很少实名举报),既然敢实名举报,说明举报人有确凿证据,并且会把了解的情况全部说出来。 4.查阅相关资料,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线索。有的单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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