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规章制度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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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规章制度合集7篇 中学规章制度第1篇 一、纪律 每天珍惜时间学习,上课提前2分钟到教室,晚自习提前10分钟到教室学习,迟到一次,情节严重程度扣1-2分。 提前到教室后,不能大声说话或叫喊,不能再走廊剧烈跑跳,不能再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闹,影响他人学习,不听值日班长、班干部劝告的**者,视情节相应扣1-3分。 上课过程中不专心听课,如有讲小话、睡觉、看课外读物、乱走动等扰乱课堂纪律的经一次提醒后继续违规视情节扣1-2分并没收其相关工具(如课外读物等) 课堂上必须尊重老师,如有故意顶撞老师,打断老师讲课,不解释老师的批评等不尊重老师的行为者扣5-10分并视情节写50-800字说明书。 每节自习课、阅读课要保持安静,讨论问题要小声,不能乱走动位置,不能睡觉,要听从班干部和值日班长的劝诫,违反规定者视情节扣1-3分。 每天必须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时机,独立自主完成,作业不交者,完成抄袭他人作业者及质量太差,受到老师批评者一次扣2分。 在上课是做其它科相关作业事件者,被同学发现并提醒必须停止,如不停止或被老师发现扣1-2分。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按相应时间算为旷课,并视旷课事件长短扣1-3分。 严禁打架斗殴、私自下河洗澡、谈恋爱、上网、夜不归宿,一经发现或查实,扣50-100分,并建议学校辞退**者。 二、出勤 **、跑操迟到扣1分,做操不认真,排队列不整齐的同学经一次提醒后继续违规扣1分。 升旗、**、跑操时,有较重病情、有急事必须向班主任或体育委员请假。 按照规定时间上下学,不准迟到。迟到一次警告,迟到两次扣1分,三次扣2分,以此类推。迟到者在当天晚自习开始5分钟后,在讲台前向同学讲明迟到的原因,并保证下次不会再次迟到。如表达不出理由扣1分。如被政教处或学生会人员抓住迟到者,扣2分。 不准早退。违反者扣一分,如有特殊理由应向当天值日班干请假说明。 不准旷课。旷课一节扣5分,两节扣10分,以此类推。连续无故旷课四节以上叫家长,累计旷课三十六节,按教育部规定,勒令退学。 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必须要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能出校,违者扣2分。 三、卫生 值日生每天按时打扫卫生,不得迟到或早退。有特殊事情需向劳动委员请假说明情况,否则扣3分,并加罚值日一天。值日生要认真负责自己所打扫区域,如打闹嬉戏者加罚一天值日并扣3分。 教室值日生要维护好当天教室、走廊的卫生,做到工具摆放整齐,工具房干净。地板洁净明亮,不得留有泡泡糖残渣。每天都要擦拭门窗、黑板、讲台,检查未达标者给予警告,警告一次者,加罚值日一天,不服从班干部管理者扣3分。 公共区的打扫应在7:15后开展,不得提前。劳动委员每天都要对教室、公共区开展监视检查,记录每天得分情况 在教室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者,抓到罚值日一天,并扣3分。 教室、公共区、寝室卫生得分在90分以下的小组,加罚值日一天,并扣值日生相应分数。 四、文明礼仪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染发不烫发。 男女生不佩戴饰品(项链、戒指等),耳朵不穿孔。 在校园内男女生不穿过松过紧过露的衣服,不穿拖鞋、高跟鞋等。 女生不描眉,抹口红等。 在校园内必须穿校服。 见到老师、领导要有礼貌问好。 凡违反本章条例视情节扣1~5分并作出相关处分。 五、加分明细 对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突出的开展加分:1-3名加6分,4-6名加4分,7-10名加2分。 对学习进步大的同学加分:每前进5个名次加1分。 主动帮助他人提高学习成绩者加分:被帮助人每进步5名,每次加1分。 检举他人**行为经查属实的:一次加-1分。 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并查实的:加1-5分。 参加校级区级市级比赛获奖加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积极参与班级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的:每次加2分。 获得卫生循环红旗加分:值日组每人每次加1分,卫生委员加分。 参与板报设计的:每次加1分(班干部除外)。若板报作品评比前三名宣传委员加2分。 在各项活动中班干部积极组织,使班级获得好评的:相关班干部每次加2分。 中学规章制度第2篇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根底。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xxx下载。 2.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开展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担负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严禁高空抛物。 11.提***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提倡安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开展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答复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承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每学年初开展“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开展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开展初评,第二学期末开展总评。 3.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开展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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