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化芯显示MiniLed及MicroLed生产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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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1 年年 3 月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罗化芯显示罗化芯显示 MiniLed 及及 MicroLed 生产基地项目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罗化芯显示科技开发(江苏)有限公司罗化芯显示科技开发(江苏)有限公司 填 报 说 明填 报 说 明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七、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十、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十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十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十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十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1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罗化芯显示 MiniLed 及 MicroLed 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罗化芯显示科技开发(江苏)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李雍 联系人联系人 李雍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 1692 号 21(22)幢 14100 室 联系电联系电话话 19182169527 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26000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宇路西,和兴路南 立项部门立项部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备案号备案号 通开发行审备2020193 号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 本项目行业类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别及代码 C3974 显示器件制造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33771.06m2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 4457.8 总投资总投资(万元)(万元)50000 其中环保投资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万元)34 环保投资占总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0.068%评价经费(万人民币)评价经费(万人民币)预期投产日期预期投产日期 2021 年 4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和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和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设施详见表 1-3 和表 1-4。本项目本项目 能源能源 耗量耗量 名称名称 消耗量消耗量 名称名称 消耗量消耗量 水(吨水(吨/年)年)7378.57 燃油(吨燃油(吨/年)年)电(千瓦时)电(千瓦时)240 万 蒸气(吨蒸气(吨/年)年)燃煤(吨燃煤(吨/年)年)其它其它 本项目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类型类型 年产生量(年产生量(t/a)排放去向排放去向 工业废水工业废水 8.57 本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 5880t/a,纯水制备浓水 8.57t/a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接管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长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5880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 2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罗化芯显示科技开发(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主要经营显示屏和照明产品的光源、光源膜材料、光源膜组、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软硬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检验与测试;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投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宇路西,和兴路南地块,新建罗化芯显示 MiniLed 及 MicroLed 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占地 33771.06 平方米,建有各类厂房约 50000 平方米。新增项目劳动定员 420 人,两班制,每班 12 小时,年工作 350 天。目前,该项目已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备案证号:通开发行审备【2020】193 号项目代码:2020-320671-39-03-5546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 电子器件制造 397 中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罗化芯显示科技开发(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罗化芯显示科技开发(江苏)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宇路西,和兴路南侧地块,厂区南侧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为星宇路,过路为工业用地;厂区北侧为和兴路,过路为标准厂房;厂界西侧为工业用地。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周边 300 米土地使用状况图见附图 2。3、产业政策与当地规划相容性、产业政策与当地规划相容性 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为显示器件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项目,为国家政策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修正)中限制类第十一款“轻工”和淘汰类第十一款“轻工”中的项目,为江苏省政策允许类项目。3 根据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南通市非限制类和非淘汰类产业,为南通市允许类项目。选址及用地选址及用地规划规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项目用地不属于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相关用地规划要求。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与与生生态态红红线线区区域域保保护护规划规划的的相相符符性:性:a.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距最近的老洪港湿地公园约1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b.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宇路西,和兴路南,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不会导致生态服务功能下降。项目生态管控区域保护区分布图见附图 4。与与环环境境质质量量底底线线相相符符性:性:根据南通市 2019 年环境质量公报:全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O3)分别为 37 微克/立方米、55 微克/立方米、10 微克/立方米、32 微克/立方米、1.1 毫克/立方米和 157 微克/立方米。与 2018年相比,SO2、PM10、PM2.5 和 NO2浓度均有下降,降幅分别为 33.3%、5.5%、5.4%和3.1%;O3浓度上升 7.0%;CO 浓度与 2018 年持平。2019 年南通市区 PM2.5 超标,SO2、NO2、PM10、O3和 CO 达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中 PM2.5 暂不达标,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南通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增能源结构,构件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4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深化 VOCS 治理专项行动等,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采取以上措施后,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2019 年长江南通段水质在类之间,水质优良;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新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与与资资源源利利用用上上线线相相符符性:性:本技改项目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管网,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拟建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本项目无蒸汽使用;用电由开发区电网统一供给。拟建项目用水、用电均在园区供应能力范围内,不突破区域资源上线。与与环环境境准准入入负负面面清清单单相符性:相符性: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1-1。表 1-1 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相符性分析 序号 禁止和限制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在 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及淘汰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项 目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 的限制及淘汰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 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中,符合该 文件的要求。4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江苏省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5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 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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