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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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2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检测试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检测试卷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515 题)题)一、我国一名国家公职人员 A 某,因涉嫌受贿等罪行,被警方通缉,后 A 某逃往境外。人民检察院经侦查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向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予以受理。由于未能联系上被告人,故本次审理没有律师到场。在审理过程中,A 某被遣返回国。法庭讯问被告人对审理程序是否有异议,A 某表示并无异议,法庭决定审理继续。在后续审理期间,A 某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出庭,在中止审理长达 3 个多月后,经被告人本人同意,法院决定对其缺席审理。后在法院宣判前,被告人 A 某因病去世,法院依法对其做出判决,认定 A 某受贿罪名成立。问题:上述缺席审判程序在适用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答案】二、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 200 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 40 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 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 10 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 1 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 1 万股股票。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 4 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 3 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15 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张某持有丙公司6 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 4 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 2 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 45 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的决议。问题:(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 4 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5)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答案】三、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外还设置了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目的在于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既有利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也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司法权益。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2.简易程序的审限是多长?3.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是否能够采用合议庭进行?公诉人是否应当出庭支持公诉?4.在哪些情况下简易程序可以转变为普通程序,审限如何计算?【答案】四、材料一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摘自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摘自关于的说明问题: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少于 600 字。【答案】五、案情:郭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钱物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丁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丁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丁某赔偿损失。县法院审理后判处丁某有期徒刑 2 年,责令丁某赔偿郭某的损失 4500 元。丁某上诉,2010 年 6 月 21 日,市中级法院改判丁某无罪,并予以释放。丁某释放前被羁押 50 日。2011 年 3 月 5 日,丁某申请国家赔偿。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2)丁某的请求是否超过时效?(3)如丁某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满,可否申请复议?【答案】六、(2008 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 2006 年 12 月 17 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 2007 年 4 月 9 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 2007 年 11 月 27 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 A 市B 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 2006 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 3.6 万元。B 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 B 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 年 5 月 12 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问题: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査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答案】七、案情:张某、赵某、许某、邢某、魏某 5 人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程。该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5 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均为 100 万;出资形式均为货币;股东应在章程制定后 1 个月内缴付所有出资款。张某、赵某、许、邢某 4 名股东都按时足额纳了出资款,只有魏某仅缴了一半的款项。公司成立后,第一取得利润 45 万元(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公司向 4 名股东分配红利后,也分给了某相应的红利。但公司第二年经营业绩不佳,严重亏损。公司以全部资产清偿了相关债务尚拖欠乙公司300 万元债务和丙公司 200 万元债务,乙丙公司多次上门讨债,但均被甲公以无力偿债为由加以拒绝。两天后,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两后,公司获得一笔巨额投资,营业开始好转,但股东许某的经济状况却每况愈下,为担保身的债务,还将股权质押给了债权人王某。后许某无力还债,王某便诉诸人民法院申请强执行。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了王某,并责令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中的相记载。公司作了相应变更后,但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3 个月后,许某与谭某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并将其出资证明书转让给了谭某,谭某在支付了全部股款后便向公司张股东权利,王某知晓后,与谭某、许某发生了争议。问题:1.在甲公司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乙丙公司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益?2.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3.股东许某与其债权人王某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4.法院的执行程序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5.假设法院的执行程序合法,则在许某、谭某和王某的纠纷中,谁最终能够成为甲公的股东?为什么?【答案】八、(2009 年)材料:1840 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 20 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新中国成立后 60 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 30 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 400 字。【答案】九、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王某未经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2)王某委托其兄长提起行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应否受理?(3)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王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4)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如果可以,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答案】一十、被告人林某,某市国有中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09 年该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逃税 100 万元的事实。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逃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2009 年 7 月 2 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 月 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 5 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 月 9 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 5 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林某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査发现,该公司自 2007 年到2009 年间,共逃税 50 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 50 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检察院于 2010 年 8 月 1 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对该公司判处 200 万元的罚金。抗诉期满后,该判决生效。问题: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答案】一十一、【案例一】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工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 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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