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安全管理制度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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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全管理制度集锦5篇 小区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 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承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开展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开展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开展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敦促。 小区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开展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9、积极向业主或租客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敦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视,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构造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业主或租客、访客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开展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应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开展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开展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识别为首分子。 (六)业主或租客、访客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业主或租客、访客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业主或租客、访客)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小区安全管理制度第3篇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水源改做它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防火专用通道、消防阳台、安全出口。 三、严禁遮挡、损坏、移动安全疏散指示牌、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识等。 四、严禁在小区焚烧各种物品、垃圾等。 五、严禁未经申请、审批即开展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六、严禁私自接、改供配电线路。 七、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线路起火。 八、严禁在禁烟的公共场合吸烟,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 九、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或其它带火物品投到户外、垃圾箱里或草坪上。 十、严禁在楼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小量存放时应防止高温、撞击并远离火源、电源。 十一、液化气罐要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的地方,用后要关闭阀门,以免漏气。 十二、使用燃气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厨房;短时间离开应关闭厨房窗户,以免风吹熄火导致天然气泄漏,引起天然气中毒或火灾。 十三、小区商户申报装修时,同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装修方案,经公安机关核发施工消防许可证后,方可开工。竣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装修时不得改变消防及设施用途、位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地下工程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 十四、业主、商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公司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及监视管理,不得阻碍消防监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十五、小区内所有住户和人员,均为消防管理、监视人员都有防火、救火的义务。发生火情时必须迅速报告政府有关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 十六、蓄意纵火者,由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小区安全管理制度第4篇 城建路安全小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市城建路安全小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着市财政局、区建设局、市公交总公司等3个家单位,小区总户数167户,人口562人,小区共有办公楼3幢,宿舍搂1幢,设有10个楼长,5个门卫,另外,小区还有1个车库,3个自行车停放处。 重点防患部位有:微机室8个,档案室、发电房各1个,消防器材有50毫米消防水龙带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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