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7篇)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精选)精选篇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__〕12号)、《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__〕1号)精神,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昌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中介超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转办,并负责跟踪和督查。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昌宁县行政审批局、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5个机构。行政编制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1名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股所级领导职数5名。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7名,事业周转编2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交易服务股、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管理服务股、中介超市管理股4个股室。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正常运转。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科学完善,服务热情周到、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了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__年年内收入25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内支出258.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经费支出207.82万元,占总支出的80.5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37万元,占总支出的14.48%;项目支出12.81万元,占总支出的4.9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制度》等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政务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项目支出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完成了年初招商引资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的内容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详见《附件2:20__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__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__﹞70号)文件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信息技术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标对表,通过查账目、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等方式,认真对照绩效自评表,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__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预算配置科学合理。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需结合实际进行再优化。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基本能按预算要求及时支付,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仍存在人员增加,预算调整数增加等情况。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20__年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履职尽责,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一是数量指标,本年预算数321.5万元,实际执行数258万元,执行率80.25%;二是质量指标,严格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三是时效指标,根据资金使用安排,及时支付经费,确保全局公务运转;四是成本指标,严格审批程序,以节约为原则,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及金额;五是重点工作办结率,将县政务中心运转确定为重点工作,优先支付。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设定二级指标履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推进县、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县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推进交易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确保招标采购的整个操作过程在制度框架下规范运作、阳光交易;二是经济效益,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县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三是发展效益,抓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建设。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村(社区)服务场所建设,与电信公司和移动公司对接,接通全县124个村(社区)政务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各级服务场所平台的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窗口设置。四是可持续发展效益,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并通过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
2.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3.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二)整改情况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项目实施完成后,加大对项目建设的保护工作和重视,构建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实施有效的管理长效机制。
2.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拨款资金,发挥政府导向作用,提高行政职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精选)精选篇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_年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落实基本药物政策。阜宁镇卫生院负责各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执行全省统一价格、统一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到村、统一药品零差价销售。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适宜、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_年基本药物项目共到位补助资金82.4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9.2万元,已经由我市财政部门全部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_年我局召开两次中央财政基药补助补助资金分配会议,按照我市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将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中央项目补助资金40.21万元,其中东城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18.45元、阜宁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4.18万元、阜宁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12.18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5.4万元,支出率100%;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全部下沉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率100%,本级村卫生室补助19.2万元,支出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市县域内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3个,县域内村卫生室总数8个,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
基本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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