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多聚甲醛、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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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多聚甲醛、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技改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多聚甲醛、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技改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О二一年一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 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3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3 1 总 论 5 1.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5 1.2编制依据 6 1.3评价因子与标准 10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7 1.5评价内容、评价重点与评价时段 23 1.6建设条件可行性分析 24 1.6环境保护目标 35 1.7评价工作程序 39 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40 2.1现有工程回顾 40 2.2扩建项目概况 57 2.3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 68 2.4物料平衡 77 2.5平衡分析 86 2.6污染源分析 94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5 3.1自然环境现状 115 3.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121 3.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22 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48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 148 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55 5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216 5.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216 5.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222 5.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及其可行性分析 229 5.4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分析 230 5.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232 5.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 237 5.7服务期满后的管理要求 238 6 环境风险评价 240 6.1风险调查 240 6.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242 6.3环境风险识别 248 6.4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257 6.5风险预测与评价 262 6.6环境风险管理 285 6.7小结 291 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95 7.1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95 7.2环保设施运行费用 296 7.3主要环节效益经济损益指标分析 296 7.4综合效益分析 298 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299 8.1环境管理 299 8.2污染物排放管理 301 8.3环境监测计划 305 8.4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307 9 评价结论 310 9.1项目概况 310 9.2环境质量现状 310 9.3主要环境影响 311 9.4环境风险评价 313 9.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314 9.6环境保护措施 314 9.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315 9.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15 9.9结论 315 238 前 言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坐落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公司目前经营项目为甲醛、氨基模塑料生产及销售,其中主导产品为37%的工业甲醛,甲醛生产线安装了当今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监控仪器,控制系统特别选配国内领先的DCS、SIS控制系统,以99.9%的精醇为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加上公司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甲醛质量优异。林星化工自投产以来,逐步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与六安捷成城木业、芜湖融汇化工、滁州联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氯碱集团均建立了合作伙伴的关系,市场信息反馈及时准确,销售手段灵活,树立了“林星化工”良好的形象。 1、 现有工程概况 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自建厂以来已批复项目为《年产10万吨甲醛、2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其中甲醛产品建成2条生产线并投产验收,环评设计产能10万吨/a,实际产能10万吨/a;氨基模塑料建成1条生产线并阶段性验收,环评设计产能2万吨/a,实际产能1万吨/a。 表1-1 厂区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项目名称 取得环保批复时间 环保审批部门 环评批文号 竣工验收时间及内容 《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醛、2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4年9月30日 原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滁环﹝2014﹞590号 1、2018年5月,企业完成《年产10万吨甲醛、2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范围为:10万吨甲醛生产线及其配套公用与辅助用房、仓库、污水处理站、罐区、消防水池、事故水收集池等以及其他设施。 2、2019年1月,企业取得《关于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醛、2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滁环评函【2019】4号)。 3、2020年6月,企业对《年产10万吨甲醛、2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中1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 2、改扩建工程概况 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拟利用厂内预留空地和原车间区域进行技术改造,实施年产1万吨多聚甲醛、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技改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依托现有丙类仓库改为丙类改性脲醛树脂生产车间,新建丙类仓库216平方米,新建备件库144平方米,年产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投资2684万元;二期包括新建多聚甲醛车间、丁类仓库等,年产1万吨多聚甲醛,投资1978万元。 该项目于2019年10月9日经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初次备案,2019年11月28日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后重新备案,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019-341125-26-03-023895)不变。 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的改扩建内容,二期1万吨多聚甲醛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第44项“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其中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22日,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的现场进行了踏勘,收集相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呈报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现场踏勘过程中,企业已购置部分设备,但未安装。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019年11月22日,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多聚甲醛、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技改项目(一期)》的编制工作。 ◆2019年11月29日,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在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019年11月-12月,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 ◆2019年12月,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区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020年1月,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 ◆2020年3月11日,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 ◆2020年10月中旬,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 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在现有厂址内改扩建,根据项目特点和产排污情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对照厂内现有工程的环评、验收批复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配套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现有工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明确其整改要求,并纳入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 (2)结合项目的设计方案,通过对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拟采取工艺废气处理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估算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预测项目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对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源,分别按规范要求,明确其处理处置措施;对项目运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明确其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多聚甲醛、7万吨改性脲醛树脂技改项目(一期)位于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预测计算表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现状环境质量级别,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 总 论 1.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1.1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核实项目排污环节、计算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进行清洁生产评述并预测、评价项目完成后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尤其对敏感区的影响;分析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从技术、经济、环境损益分析角度,评价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目的,为项目环境管理和环保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开展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确定环境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 (2)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确定污染源和潜在污染因素,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3)对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确定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计算出本项目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 (4)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的结果,对工程方案和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对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性给出明确的结论; (5)客观公正地进行事故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提出科学、经济、合理、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为决策部门和建设、设计单位提供依据。 1.1.2指导思想 评价工作中将认真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坚持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原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的环境特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最新的环境政策与法规、标准,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能否符合排放标准,分析拟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控制规划和技术政策,以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经济合理为原则,分析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 (2)根据项目和区域环境特点,在充分了解当地环境现状和深入分析工程污染源特征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以往工作中积累的资料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通过必要的现场监测,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内容,分析该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本着科学、公正、全面的原则,结合地方环保规划,力求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对策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设计、生产、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任务依据 (1)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滁州市经信委项目备案表》; (2)定远县林星化工有限公司环评委托书。 1.2.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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