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抑郁用药公司治理结构与股票期权制度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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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抗抑郁用药公司治理结构与股票期权制度 抗抑郁用药 公司治理结构与股票期权制度 xx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 让经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更加公平 2 二、 科学制定经理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 5 三、 公司治理的理论渊源与发展 7 四、 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11 五、 企业的基本特征 18 六、 企业制度的历史演进 19 七、 企业被看做是市场交易的“内在化” 24 八、 “协作群生产”假说与企业等级制 26 九、 近代的公司制度 29 十、 原始的公司制度 31 十一、 公司简介 33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4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4 十二、 产业环境分析 35 十三、 化学原料药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36 十四、 必要性分析 38 十五、 项目简介 39 十六、 发展规划分析 42 十七、 法人治理 50 十八、 SWOT分析 62 一、 让经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更加公平 尽管经理人员股票期权提供了一种机制,即能够由市场来判断经理在增加企业价值方面的工作绩效和决定经理应得的报酬,但仅仅依靠公司的股票市值来判断公司价值的变化,进而根据公司股票市值来决定经理们的工作绩效和决定他们的报酬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由于健全有效的证券市场只是理想状态,公司的股票价格并不一定在所有时刻与公司的“企业价值”完全正相关,另外也因为公司的股票价格在证券市场上还会受到外力影响,政府政策、经济景气度甚至一些突发事件都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影响,从而扭曲了股票价格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反映。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执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经理人员的利益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持了一致,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一致性只存在于公司股票价格上涨之时,而当股价下跌时,这种一致性就消失了,因为他可以选择不行使该项期权。 前面曾提到,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股票期权行权价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法:是现值有利法,即行使价低于当前股价;二是等现值法,即行使价等于当前市价;三是现值不利法,即行使价高于当前股价。在前两种定价方式下,首席执行官们获得的几乎是“现钱式”的认股权,这就是说,如果某公司的经理股票期权发放当日股价是20元,根据等现值法,则期权行使价也是20元,而且在整个股票期权有效期(比如7年)内保持20元,那么该公司的经理们发财致富根本不需要高超的管理技艺。因为,如果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用公司的收益购买债券,而不是以股利的形式分给股东或是用于其他能给公司带来更高收益但需要冒风险的投资,这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必然会随时间推移而上涨,股价也会随之上涨。这样一来,一个拥有100万份认股期权而在公司经营管理上毫无建树的经理也同样可以暴富。投资大师巴菲特对美国许多大公司制定的限制条件太低的经理认股权计划深恶痛绝。例如百事可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罗杰•恩里科自1996年以来从所获得的1864000份认股权上获利1700万美元,而在这段期间,百事可乐公司只给了股东48%的回报,比标准普尔500指数低了25个百分点。 尽管如此,世界各地的“巴菲特”们并没有提出停止分配经理股票期权的要求。相反,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们还青睐一批由勇敢的首席执行官执掌的公司,因为这些公司采取了严格的经理股票期权分配方案,这些方案首先考虑到的是股东的利益,而不是首席执行官们的利益。 简单地说,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这些美国公司只是采用了“现值不利法”来给经理股票期权制定行权价,所不同的是,这些公司的董事们将经理人员面前的“横杆”升高了。这些公司的董事会制定了更高的要求,给经理们的股票期权将按照“升水”定价。形形色色的方案各有不同的目标,但基本上都是与标准普尔500指数升幅或同类行业板块的公司业绩挂钩,并加上股息和一到两个百分点,才算经理们达到了最低目标。在1998年的牛市中,一般的目标是使公司的股票市值增长8%~10%,首席执行官只有达到或超过这个目标才能从公司的股价增值收益中分成。 上面这些美国公司制定的按“升水”定价的经理股票期权方案在股市看好或波动幅度平稳时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但是一旦股价大幅下跌或持续低迷,如今年NASDAQ所表现出来的熊市状态,多数认股权会降到平均线以下,即使戴尔和钱伯斯们表现绝佳,将公司股价每年提高5%,并且超出NASDAQ综合指数的上升水平,也只能眼看自己的认股权计划流产。这时的公司存在危险在于优秀的经理人员会“另谋高就”,原因是股市状况不佳,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之一是制定可“掉期”的期权行使价格,即把行权价指数化。其宗旨是,随某种股票价格指数的上升或下降,经理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也随之变化。指数化的行权价方案可使经理人员的贡献与股票市场的动荡分离开来,不至于股市中的因不可抗力因素挫伤经理人员的积极性。 二、 科学制定经理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是否合理,关系到期权激励是否有效。股票期权行权价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现值有利法,即行使价低于当前股价;二是等现值法,即行使价等于当前市价;三是现值不利法,即行使价高于当前股价。 目前美国一般实行现值不利法。美国国内税务法规规定,行权价不能低于股票期权赠与日的公平市场价格。不同公司对公平市场价格的规定不同,如有的规定是赠与日最高市场价格与最低市场价格的平均价,有的规定是赠与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某经理人拥有该公司10%以上的股票权时,如股东大会同意他参加股票期权计划,则他的行权价必须高于或等于赠与日公平市场价格的110%。而在中国香港有关法律条款中规定认股价以股权售出日前5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80%或股票面值的较高者为准,显然这是对现值有利法的一种限制。至于采用三种方式中的何种,则由公司自己定。 由于我国股票期权还处于探索阶段,加上公司经营体制环境不太宽松,经理人无法完全行使应有的控制权,因此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应当遵循两个原则,即公平市价原则和发行价原则。然而即便我们能够完全遵循这两个原则,在制定股票期权行权价时仍然会遇到很多需要解决的矛盾。具体表现在:(1)如将股票期权行权价定为“公允市价”,则“公允市价”存在被人为扭曲的可能。因为股东们不能防止在可预期的期权赠与日前,公司的某些财务记录被蓄意操纵,意在获得一个较低的行权价;与此相对,在行权日也可能存在人为扭曲的高市价,以获得较高的行权价差。解决这一矛盾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将“公允市价”定义为某一时间段(如股权售出日前若干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并规定行权价为该平均值的80%~110%。 三、 公司治理的理论渊源与发展 公司治理理论的提出,可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在《国富论》中提到,股份公司的经理人员使用别人而不是自己的钱财,不可能期望他们会有像私人公司合伙人那样的警觉性去管理企业……因此,在这些企业中疏忽大意和奢侈浪费的事总是会流行。这里实际设计到了委托代理关系问题。此后,凡勃伦在其著作《企业论》一书中也对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公司管理者和公司的利益存在严重冲突,所以他们往往将公司的利益置之高阁而追求自身利益。随着规模巨大的开放型公司的大量出现,股东对生产经营的控制越来越难,从而控制权发生了向经理人员的转移,公司治理理论也就随之发展起来。 (一)委托一代理理论。 在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委托一代理理论是公司治理结构最基本的理论渊源之一,它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强调公司治理就是关于作为委托人的股东与作为代理人的经理层之间的代理合同的治理。詹森和麦克林在其1976年发表的《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中指出,委托一代理关系是通过双方签订合约进行的,管理和实施这类合约的全部费用,就是代理成本,它包括三部分:(1)委托人的监督费用;(2)代理人的担保费用;(3)剩余损失。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即委托人对代理人已经采取了什么行动或将采取什么行动的信息是不完全的。这必然导致两种结果:“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的出现,是因为“经理阶层”与股东的目标函数并非完全一致,“经理阶层”不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他们拥有的只是人力资本即“管理者才能”,他们并非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原则,而是要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由于委托人不完全掌握信息,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监控,经理人员的管理决策就可能偏离企业投资者的利益取向,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其具体的表现是:(1)经理会力争提高自己的薪金和奖励;(2)增加在职消费,如追求豪华的办公室和高级专用轿车,以及报销各种消费单据,来显示自己的威望、权力和地位;(3)“搭便车”行为,如经理人员会用“转移价格”的方法,以低价将企业的资产出售给自己所持有或控制的其他公司(或高价收购)。当然,经理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时,也必须获得最低限度的利润,以支付股东的股息和维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否则经理职位的稳定性将受到威胁。 按理说,投资者可以通过对经营者的严格监督来解决“道德风险”问题,但这实际上是难以做到的。其一,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对企业信息存在的“不对称性”,阻碍着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只不过是面对由董事会和经理拟好了的方案来投票;其二,即使假定某个投资者可以对经营者进行最有效的监督,其成本也是十分昂贵的,而且监督的效果对于其他的投资者来说又具有非排他性,那么任何投资者也就不愿为此花费更多的精力,都想做一个“免费乘车者”,这种监督也就无法进行。 除了“道德风险”之外,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在经理人员的选聘上还会出现“逆向选择”的问题,即不一定能够选聘最优秀的管理人才。(“逆向选择”即出现“劣质品驱逐良质品”,其典型的例子是旧车市场模型。)这样,公司制中的代理制度也是一个“两刃剑”,它一方面提高了资本的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增加代理成本。这里所说的代理成本是广义的代理成本,它包括两部分:一种是显性成本,如支付代理人的薪金和奖励,为监督经理行为而支付的监督费用等,这是人们在财务账目上可以清楚看到的;另一种是隐性成本,也就是由于代理人的“职务怠慢”或“道德风险”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这是人们深有感受却又说不明白、算不清楚的代理成本。 因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是如何解决对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主要有年薪、奖励、赠与股票与股票期权制度;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有公司的内部约束(如聘任制度)和市场约束等。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企业理论发展了现代产权理论,为公司治理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该理论认为,进入企业的各种契约是不完全的,未来世界是不确定的,所以当初始契约未预料到的实际情况出现时,必须有人决定如何填补契约中存在的“漏洞”,这就是剩余控制权的由来。该理论还将企业控制权问题提升到了独立的“企业所有权”的高度,认为要素所有者的原始财产权在企业的合约群中发生了重组和变形,因而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剩余控制权或最终控制权的安排问题。 (三)状态依存所有权理论或利益相关者理论。 20世纪80年代,美英等国兴起“恶意收购”浪潮,使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受到影响。而日德的公司通过股东与金融、雇员、高管人员的长期合作取得了成效,使得一些学者对“股东至上”治理理论提出批评,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美英等国的公司治理相继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经济学家克拉科森认为,利益相关者区分为两类:基本利益相关者是“持续不断地参与合作,从而保持关切”的那些人以及投资者,这一集团还包括雇员、消费者、供应商……政府和共同体。第二类利益相关者是“左右或影响其公司并受公司左右和影响的,而不是从事公司事务并对其生存必不可少的那些人,如媒体与各种压力集团。”该理论认为,股权分散与两权分离的发展,使得股东失去公司资产的控制权,而进行日常管理的经理们又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所以空谈公司财产毫无意义,“公司是一套制度和程序……一个关系结构”。公司不仅受其所有者利益的支配,还必须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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