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控安防电路板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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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工控安防电路板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 工控安防电路板公司 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3 二、 PCB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应用概况 3 三、 必要性分析 5 四、 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 5 五、 企业的演进 15 六、 公司治理的框架 20 七、 公司治理原则的内容 24 八、 发展与创新阶段 30 九、 起步和探索阶段 33 十、 我国的借鉴与创新 34 十一、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内部环境的发展 35 十二、 社会责任 36 十三、 企业文化 39 十四、 公司简介 43 十五、 发展规划 44 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47 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50 法人治理结构 51 (一)股东权利及义务 52 1、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52 一、 产业环境分析 当前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在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二、 PCB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应用概况 汽车电子是车体电子控制和车载汽车电子控制装置的总称,应用主要集中于动力系统、底盘系统、车身系统、驾驶信息系统、安全系统和保全系统,汽车电子产品已经成为PCB下游应用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伴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浪潮的到来,汽车电子对高端PCB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一)汽车电子化趋势明显 随着自动驾驶系统、信息娱乐与网联系统部件在车型上不断渗透,汽车电子成本占整车成本比例提升。根据赛迪智库电子信息研究所《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年)》数据,2000年以前,汽车电子在整车中的成本占比不足20%,随着消费者和车企对汽车娱乐功能和安全需求的提升,汽车电子的渗透率不断提高,预计2020年汽车电子占整车成本的比重提升至35%左右,2030年将达到50%。以智能座舱为例,汽车智能网联化的背景下,人机交互日益成为汽车电子发展的主题,传统驾驶舱单一的中控屏幕及机械仪表无法满足日益庞大的行车信息需求,因而数字化、集成化的座舱电子技术成为发展趋势,座舱电子作为人机交互的入口已然成为行业的下一个变革点,座舱电子的加速演进促使智能驾驶舱雏形初显。相比传统驾驶舱,智能驾驶舱包括全液晶仪表盘、车载信息娱乐系统、HUD、语音交互、流媒体后视镜等主要部件,单车价值量成倍增加,显著提升了市场空间。 (二)新能源汽车日益普及 新能源汽车的电控系统相较传统汽车更为复杂,从而也决定了新能源汽车相较传统汽车电子化程度更高。分车型来看,新能源汽车引领传统燃油车,豪华车优先中低端车,根据盖世汽车研究院统计,紧凑型车型、中高档车型、混合动力车型及纯电动车型汽车电子成本占比分别为15%、28%、47%、65%。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为136.7万辆,较2019年的销量120.6万辆增长13.35%,相对于2013年新能源汽车总销量1.8万辆而言实现了年均85.6%的复合增长率。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我国汽车销量2,576.9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仅为4.7%,与规划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有力地带动汽车电子类PCB的市场发展。 根据Prismark统计,2019年全球汽车电子产值达到2,280亿美元,较2018年下降2.1%;作为消费性导向的工业领域,2020年汽车电子受疫情冲击影响明显,行业继续低迷。但是,汽车电子在单车中的占比实现了逆趋势增长,根据Prismark数据显示,汽车电子单车价值将由2019年的2,483美元/车提升至2020年的2,597美元/车,标志着电动汽车良好的发展态势,预计2024年全球汽车电子产值将达到3,090亿美元,2019年至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3%。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 “治理”意为统治、掌;在经济活动中,一般含有权威、指导、控制的意思。“公司治理”是英文的直译,日本称之为“统治结构”,我国有人将“公司治理”的英文翻译成“公司管治”“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督导机制”等。狭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广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指企业中关于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 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首次提到“公司治理”问题,这是公司治理研究的源泉。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公司治理财务报告》正式出现了“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即公司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如何分配。其实,公司治理中所研究的基本问题早已存在于经济与管理实践中,已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其每一步发展往往都是针对公司失败或系统危机做出的反应。如1720年英国发生南海公司泡沫,这一事件导致了英国商法和实践的革命性变化;1929年,美国的股市大危机使美国在其后推出了证券法。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爆发后,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 公司治理失败的案件往往都是由舞弊、欺诈或不胜任等引起的,而这些事件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改进。公司治理持续的演进造就了今天的各种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法律、管制措施、机构、惯例,甚至还有市场等。 1、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 公司治理是伴随公司制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司制企业与由所有者自己管理的传统型企业的明显区别在于:在公司制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他们所选定的代理人,即职业经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职业经理人无法被所有者完全控制于是便存在着一种风险,即代理人有可能出于私利而选择有利于自身而不是有利于股东的行为。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指出:“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打算,而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则纯是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这样,疏忽和浪费,常成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端。”这是最早提出的由经营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而引起的代理问题。 20世纪20年代以前,由于代理的缺陷问题还不突出,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一方面,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形式是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这两种企业形式中,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或基本一致,不会产生任何分歧,从而治理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另一方面,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原先的所有者仍然拥有该企业的控股权,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仍可得到顺利的贯彻实施。以美国为例,近代企业家如摩根、洛克菲勒、卡耐基等,不仅拥有摩根银行、标准石油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大量股票,而且还积极参与其经营管理,使之坚持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即使在现代,这样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如盖茨、戴尔,至今仍分别保持着他们各自开创的微软公司和戴尔电脑公司的最大股东和主要决策者的身份。多年来,这两家公司一直在《财富》《福布斯》《商业周刊》等美国权威杂志的“公司排名”中名列前茅。然而,所有者直接控制公司毕竟不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流,尤其是大规模的公司制企业,所有者更是远离企业,这在客观上为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利益提供了可能。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美国,这种可能不仅成为现实,而且已经相当突出。这种控制形态被称为“管理者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研究所有者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管理者行为的问题,只是当时尚未直接采用“公司治理”这一词汇。 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营者支配公司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在美国,60年代初,经营者支配公司的资产占200家非金融企业总资产的85%;在日本,1970年303家最大非金融公司的50%及29家最大金融机构的90%被经营者支配;在英国,1975年最大的250家公司中有43.75%被经营者支配;在德国,1971年最大的150家制造业和商业企业中有52%被经营者支配。在这些公司的董事会中,经理人员占了多数,不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同时又坐上了董事长的宝座,受聘于公司所有者的管理者反过来控制了公司,导致因偏离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而造成的各种弊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司到底被谁控制,所有者抑或经营者?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拉开了有关公司治理问题讨论的序幕;80年代,英国不少著名公司的相继倒闭以及随后出台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准则,则把公司治理问题推向全球,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2、两权分离 两权分离只有持续存在而非暂时的,公司治理才有存在的意义。 20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理论界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伯利与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一书对所有者主导型企业和经理主导型企业做了区分,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理论,从而为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代理理论奠定了基石,引起了人们对股份公司存在的代理问题可能引起公司管理效率缺失的怀疑。他们说:“在所有权充分细分的情况下,经营者持有的股份即使无足轻重,它也会因此成为自我永存的实体。”20世纪60年代前后,鲍莫尔和威廉姆森等人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模型,这些模型的共同点是以经理(管理者)主导企业为前提。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钱德勒在其颇有影响的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中的经理革命》中通过分部门、行业的具体案例分析,进一步描述了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的历史演进过程。 伯利和米恩斯将两权分离的原因归结为股权分散化,如1929年美国最大规模的铁路公司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最大规模的公用事业美国电话与电报公司和最大规模的产业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的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占已发行股票的比例分别是0.34%、0.7%和0.9%。即使综合铁路公司前20大股东1929年的全部股份数,也只占全体的2.7%,电话电报公司的这一数字为4.0%,钢铁公司的这一数字为5.1%。随着股份的分散化,两权分离程度也在扩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在弱化。本来股东可以通过行使投票权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表达其意志,然而股份公司的成长以及股份的分散化使得股东所拥有的直接投票权变成了委托投票权。当股东的权力被削弱的时候经理人开始作为公司的实际决策者登上舞台,他们虽然不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是他们手中的控制权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战略,控制权的增加扩大了经营者决策的灵活性。同时,由于股份的分散化降低了股东的监督动力,无论公司的经营者多么无能或腐败,那些拥有少数股份的股东像潜在集团的任何成员一样,不会有动力对公司的经营者发难。 在日本和德国,法人相互持股是公司股权结构的一大特点。在日本,不少交叉持股是发生在同一个集团内部的不同法人之间。法人间相互持股并不以经营者对股东更负责任为要旨,而是旨在加强各法人间的联系。 总之,无论是日本和德国(以下简称“日德”)的法人相互持股,还是英国和美国(以下简称“英美”)的机构投资者,都不可能消除两权分离的状况,即公司经营者控制所存在的风险。两权分离是持续存在的,公司治理也就成了公司发展中的必然选择。 (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动因 公司治理问题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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