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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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防水卷材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东海县金晶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防水卷材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209-320722-89-02-989378 建设单位联系 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横山公路西侧 地理坐标 118°43′54.332″ ,34°45′19.965″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33 防水建筑材料制 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 料制造 303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团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 准/ 备案)部门(选 填) 东海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东海行审备[2022]300 号 总投资(万元) 560 环保投资 (万元) 41 环保投资占比 (%) 7.3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团否 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5670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 版) 》 审批机关:/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及文号:报批中 — 1 —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位于东海县石梁河镇西部,总规划面积 147.0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39.79公顷。根据《关于同意确定南辰工业集中区 产业定位的批复》 (东政复[2020]2号) ,南辰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为:五金机 械、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加工、仪器仪表制造业。本项目所属产 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该项目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 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选址是合理的。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年本) 》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2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 183号) 中的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年本) 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因 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 、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横山公路西侧,租用连云港群盛 机械有限公司土地,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年本) 》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 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3 、“三线一单”相符分析 (1) 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 1 号) 、《省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办 发[2021]3 号) 相符性 — 2 — 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横山公路西侧,根据《江苏省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 1 号) ,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石梁河水库 (东海县) 洪水调蓄区,本项 目与石梁河水库 (东海县) 洪水调蓄区相对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1.1-1 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 名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与本项目 相对位置 关系 国家级生 态保护红 线范围 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范围 国家级生态 保护红线面 积 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面积 总面 积 石梁河 水库 (东海 县) 洪 水调蓄 区 洪水 调蓄 - 石梁河水 库 (东海 县) 库区 范围 - 17.37 17.37 NE,425m 本项目位于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横山公路西侧,距离石梁河水库 (东海县) 洪水调蓄区 425m ,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 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 1 号) 中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3 号中生态 空间管控区域管控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连政办发 [2018]38 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 表 1.1-2 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 号的符合性分析 指标 设置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 性 大气 环境 质量 到 2020 年,我市 PM2.5 浓度与 2015 年相比下降 20%以上,确保降低至 44 微 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 35 微克/立方 米。到 2030 年,我市 PM2.5 浓度稳定达到 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20 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 (不含船 舶) SO2 控制在 3.5 万吨,NOx 控制在 4.7 万吨,一次 PM2.5 控制在 2.2 万吨,VOCs 控制在 6.9 万吨。2030 年,大气环境污染 物排放总量 (不含船舶) SO2 控制在 2.6 万吨,NOx 控制在 4.4 万吨,一次 PM2.5 根据东海生态环境监测站 的资料统计 ,项 目所在区域 2021 年 PM2.5 、PM10 与臭氧超 标。 全县也在积极响应省政府 “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 随着各项废气整治方案的逐步 实施,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 方面发展,环境质量状况能够 得到提高。 相符 — 3 — 控制在 1.6 万吨,VOCs 控制在 6. 1 万吨。 水环 境质 量 管控要求。到 2020 年,地表水省级以 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 (达到或优于Ⅲ类) 比例达到 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 到 100% ,劣于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 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 年,城 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 2030 年, 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 (达到 或优于Ⅲ类) 比例达到 77.3%以上,县级 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 类比例保持 100% ,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 恢复。2020 年全市 COD 控制在 16.5 万吨, 氨氮控制在 1.04 万吨,2030 年全市 COD 控制在 15.61 万吨,氨氮控制在 1.03 万吨。 区域内涉及地表水主要为 石梁河水库。根据《2021年东 海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欢墩南控制断面水质总氮、总 磷超标之外,其他各监测因子 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 质标准。 本项目喷淋水循环使用; 冷却水循环使用。项目职工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 绿化,不外排。 土壤 环境 风险 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 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 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 控要求。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项目不属于土壤环境风险重点 管控区域。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 能区的质量现状,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8]38 号) 相关要求 (3) 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①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 (上报稿,2016 年 10 月) 中“5.3 严 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 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 1.1-3 项目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符合性分析 指标 设置 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水资 源总 量红 线 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 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 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 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 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 本项目新鲜用水量为 933m3/a ,使用节水设 备,制定节水制度, 加强节水管理。 符 合 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 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 给水管网,不开采地 下水。 符 合 202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29.43 亿立方米以 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18 立方米以内。 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 933m3/a ,万元工业增 加 值 用水 量 0.47 立 方。 符 合 203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31.4 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12 立方米以内。 能源 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 ,提出到 本项目使用能源为天 符 — 4 — 总量 红线 2020 年各地级市实现小康社会,单位 GDP 能耗控 制在 0.62 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到 2030 年实现基 本现代化,单位 GDP 能耗和碳排放分别控制在 0.5 吨标准/万元和 1.2 吨/万元。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 发展现状情况, 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 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 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 消耗总量增速控制 3.5%-5%,2020 年和 2030 年综 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 2100 万吨标准煤和 3200 万 吨标准煤。 然气及电能,不使用 煤炭,全厂能源消耗 为 793.979 吨标准煤/a (天然气、 电、水等 折算) ,单位 GDP 能 耗 约为 0. 159 吨标准 煤/万元。 合 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8]37 号) 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 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 1.1-4 与连政办发[2018]37 号符合性分析 指标设置 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 符合 性 1、能源消 耗 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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