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_年高端装备配件全智能热处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举报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5万吨/年高端装备配件全智能热处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绿轩蕊热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3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3 六、结论 75 附图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所在地周边概况图(500m) 附图3 厂区平面图 附图4 分区防渗图 附图5 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6 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 附图7 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后范围图 附图8 三线一单管控区域图 附图9 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 附图10 车间内部图 附件11 项目四至照片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备案证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法人身份证 附件5 租赁协议 附件6 不动产权证 附件7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批文 附件8 污水处理协议 附件9 污水处理厂环评批文 附件10 危废处置协议及危废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 附件11 危废处置承诺 附件12 声明确认单 附件13 申请报告 附件14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表 附件15 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 附件16 现场检查记录 附件17 全本公示截图及网址 附件18 原辅料MSDS报告 附件19 碳氢清洗剂VOC检测报告 附件20 委托加工协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5万吨/年高端装备配件全智能热处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3-320922-89-01-263084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会明 联系方式 18914633552 建设地点 盐城市滨海县世纪大道北侧、二坎路西侧、幸福北路东侧 地理坐标 ( 119 度 51 分 53.371 秒, 33度 13 分 53.50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3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滨行审投资备〔2022〕38号 总投资(万元) 25048 环保投资(万元) 250 环保投资占比(%) 1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0472.6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滨海县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滨政复[2020]33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①文件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240号)。 ②文件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期限:2021-2030年; 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正在审查中。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1年8月,2006年4月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开发区总规划面积53.8km2,分为启动区、南区和北区,启动区 7km2,南区 11km2,北区规划面积 13.54km2。 功能定位:以轻工服装、电子、机械等工业发展为主体,集商贸服务、物流和生活居住为一体的多功能、开放式现代化新城区;产业定位:机械阀门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轻纺(含食品)工业,其中机械电子不设电镀加工中心,含电镀工艺项目禁止进入,轻纺不设印染小区,含印染的纺织项目禁止进入。 本项目不属于禁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二、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 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管[2007]240 号文批复通过。 表1-1 与苏环管[2007]240 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非产业定位方向的新项目一律不得再引进入区;并严格做到:“在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建化学制纸浆、造纸、化工、医药、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等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北区主要发展轻纺(不含印染)、电子、机械(不含电镀)等产业,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不在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内。 符合 北区不规划建设集中供热源,燃用电能、低硫轻质油(含硫率不大于0.3%)、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加快供热源及区内供热管网建设进度,确保对入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不得自建任何类型的燃煤锅炉;实现集中供热后,启动区及南区内现有各企业自建燃煤小锅炉应立即停用并拆除。确因生产工艺要求需用特定供(加)热设施时,须燃用天然气、低硫燃料油或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不使用燃煤,各类有组织废气均得到妥善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并且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应排放限值。 符合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区内污水先分片收集,再集中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加快完成污水管网的铺设工作,确保区内所有生产、生活废(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中水”利用项目,清下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开发区的用排水量。进区企业不得设置任何污水排放口。 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开发区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地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空间管控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以及《盐城市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项目地最近红线生态区域详见表1-2。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6、7。 表1-2 与本项目距离较近的生态红线区域 地区 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公顷) 与本项目的最近距离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总面积 滨海县 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 洪水 调蓄 / 滨海县境内废黄河-中山河两岸堤脚外侧50米范围 / 1512.947 15.59 NW,4.1km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以及《盐城市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4.1km处。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不在管控区范围内。 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三线一单管控区域图见附图8。 表1-3 与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一览表 管控要求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说明 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4.28%。 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 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 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不在长江流域范围;本项目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化工企业;不属于钢铁行业;不属于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