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蓄电池隔板用二氧化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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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PE蓄电池隔板用二氧化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PE蓄电池隔板用二氧化硅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x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项目基本情况 3 二、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 9 三、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17 四、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 24 五、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29 六、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44 七、 公司概况 48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49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49 八、 产业环境分析 49 九、 必要性分析 50 十、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51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51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53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55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57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59 十一、 进度实施计划 60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61 十二、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62 建设投资估算表 64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64 流动资金估算表 66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67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68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 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联系人 高xx (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环境,公司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公司发展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公司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 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近年来,我国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规划或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鼓励行业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促进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本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广阔的终端消费市场及逐步升级的消费需求都将促进行业持续增长。 3、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建立了丰富完整的产品生产线,配备了行业先进的染整设备,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工艺,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染整综合服务。 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立了一支团结进取的核心管理团队,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核心管理架构。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的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建设条件良好 本项目主要基于公司现有研发条件与基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对研发测试环境的提升改造,形成集科研、开发、检测试验、新产品测试于一体的研发中心,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 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28.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项目建筑面积38828.15㎡,其中:主体工程26133.99㎡,仓储工程7347.9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4206.40㎡,公共工程1139.8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2909.0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633.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2.37%;建设期利息248.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2%;流动资金2027.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70%。 2、建设投资构成 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0633.6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9561.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0.52万元,预备费241.39万元。 (七)资金筹措方案 本期项目总投资12909.06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5064.38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 (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1、营业收入(SP):22400.00万元。 2、综合总成本费用(TC):18437.70万元。 3、净利润(NP):2890.36万元。 4、全部投资回收期(Pt):6.58年。 5、财务内部收益率:15.44%。 6、财务净现值:1734.71万元。 (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 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 (十)项目综合评价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18667.00 约28.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38828.15 容积率2.08 1.2 基底面积 ㎡ 11386.87 建筑系数61.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76.54 2 总投资 万元 12909.06 2.1 建设投资 万元 10633.60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9561.69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830.52 2.1.3 预备费 万元 241.39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248.16 2.3 流动资金 万元 2027.30 3 资金筹措 万元 12909.06 3.1 自筹资金 万元 7844.68 3.2 银行贷款 万元 5064.38 4 营业收入 万元 224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18437.70 "" 6 利润总额 万元 3853.82 "" 7 净利润 万元 2890.36 "" 8 所得税 万元 963.46 "" 9 增值税 万元 904.00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108.48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1975.94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7118.06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9440.19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6.58 含建设期24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15.44%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1734.71 所得税后 二、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 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勘察单位为完成工程勘察任务,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的协议。根据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应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勘察任务;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支付报酬。 (一)工程勘察合同订立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勘察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勘察合同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勘察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 除《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确了勘察合同条款及格式。勘察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 1、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5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管理、勘察人义务、勘察要求、开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暂停勘察、勘察文件、勘察责任与保险、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和争议解决 2、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①中标通知书。 ②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③专用合同条款。 ④通用合同条款。 ⑤发包人要求。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 1、发包人主要义务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 (2)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任务书等)交给勘察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始勘察前7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 (3)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勘察人。 (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日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6)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勘察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 (7)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接收勘察文件。发包人接收勘察文件时,应向勘察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8)发包人接收勘察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除专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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