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水质、建筑材料、室内环境等检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举报
资源描述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8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6 六、结论 57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9-441305-04-01-456496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木沥路 6 号科研楼 1 层、3 层、4 层、 10 层 地理坐标 (E114 度 28 分 29.311 秒,N22 度 59 分 48.225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452 检测服务 M7461 环境保护监 测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 (试验) 基地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 准/备案) 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10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比 (%) 10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团否 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1070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 1 、大气: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但不涉及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 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的废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 2 、地表水: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且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因此无需 设置地表水专项。 3 、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 (Q<1) ,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 险专项。 4 、生态: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 5、海洋: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 规划情况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前身为惠州数码工业园区,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8 日,2006 年 7 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广东惠州 工业园区” 。2010 年 2 月纳入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范畴,成为国家级高新区的重要组成部 分,更名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惠州市数码工业园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审查机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惠州市数码工业园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 函》 (惠市环建 (2003) 13 号)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 1、与《关于惠州市数码工业园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惠市环建(2003) 13号) 的相符性分析 表1-1 与惠市环建 (2003) 13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惠市环建 (2003) 13 号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等 数码工业园具体产业规划为以下四类: (1) 数码、信息产业: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 权的计算机软件开发;电脑及周边设备产品制 造;网络类产品及技术;通讯类产品及技术; 信息家电类产品及技术;电子商务;电子系统 工程等。 (2) 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 业;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精细化工 。 (3) 高新技术整合的传统优势产业;传统电 子产品、轻工业产品的生产;新型建材等产业。 (4) 生态农业产业:“三高”农业、生态型都 市农业等。 项目主要从事环境保护 监测,可作为工业园具体 规划产业的辅助产业,与 工业园具体规划产业有 关联。 符合 园区对鼓励引进项目、限制引进项目、禁止引 进项目要作岀明确规划,严格限制重污染项目 进入园区建设生产,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在排污 总量控制范围内。 项目属于M4761环境保 护监测行业类别,项目不 属于国家《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 (2022年版) 中负 面清单项目,也不属于国 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2019年本) 》 (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号) 及2021年修改单中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符合 为了使资源发挥最大利用价值,尽可能控制污 染物排放,方便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建 议该园区供热设施集中建设,统一供热。 生活污水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处理。 工业废水也要考虑采用集中处理的方式,避免 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理 项目产生的实验仪器 (器 皿)清洗废水、水样废液、 配制样品废水和碱液喷 淋更换废水经收集后交 由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 的单位处置;纯水制备浓 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 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 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惠 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 。 符合 数码工业园首期建设规模为8公里,规划总人 口约9万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综合废水 排放量<260万吨/年,CODcr排放量104吨/年, BOD5排放量<52吨/年,NH3-N排放量<26吨/ 年,SO2排放量196吨/年。 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 为2.67m3/d , 占惠州市金 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剩余 处理能力的0.00534%。 符合 2 其他符合性 分析 1 、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项目行业类别为 M7452 检测服务、M7461 环境保护监测,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 及 2021 年修改单,项目 不属于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2 、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经查阅,项目行业类别为 M7452 检测服务、M7461 环境保护监测,不属于《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 禁止准入事项,因此,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 要求。 3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 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相符性分析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 工作的通知》 (粤府函〔2011〕339 号) 有关规定原文如下: ①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 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 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 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②强化涉重金属污 染项目管理: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 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③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 (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 、 石马河 (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 、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 (龙溪水) 等支流和东 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 (罗阳) 、廖洞、合竹洲、永平等 5 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 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 (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 、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 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 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 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 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 号) 有关规定原文如下: 一、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 1) 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 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 2) 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 的改 (扩) 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 3) 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 见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粤府函[2011]339 号文件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 3 4) 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 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地点属于东江流域范围内,项目行业类别为 M7452 检测服务、 M7461 环境保护监测。项目产生的实验仪器 (器皿) 清洗废水、水样废液、配制样品废 水和碱液喷淋更换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纯水制备浓水属于 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惠 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因此项目不列入粤府 函〔2011〕339 号文和粤府函〔2013〕231 号文中规定的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 4 、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21年 1 月 1 日施行) 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八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 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 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 释排放。 第四十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 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 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 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 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 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落实工程设计 方案,并根据项目类型和环境风险防控需要,提高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境风险防控、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的等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期间 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地点属于东江流域范围内,项目行业类别为 M7452 检测服务、 M7461 环境保护监测。项目产生的实验仪器 (器皿) 清洗废水、水样废液、配制样品废 水和碱液喷淋更换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置危险废物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