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光学镀
膜镜片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光学镀膜镜片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210-441305-07-02-931124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 园 B 区 10 栋厂房
地理坐标
E114°30′11.721″ ,N23°7′18.332″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4040 光学仪 器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83 、仪器仪表制造业 404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 改建
团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3000
环保投资 (万元)
150
环保投资占比 (%)
5%
施工工期
0
是否开工建设
团否
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不新增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1 、大气:项目不涉及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 无需设置大气专项。
2 、地表水:项目无新增工业废水直排;且不是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 集中处理厂,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
3 、环境风险:项目无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 量,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
4 、生态: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
5 、海洋: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 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无
— 1 —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 2 —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一、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
1 、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从事光学镀膜镜片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7) (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 中的 C4040 光学仪器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 》规定:项目不属于鼓 励、淘汰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2 、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园 B 区 10 栋 厂房 1 楼,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 (详见附件4) ,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 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基本合理的。
3 、环境功能区相符性分析
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 (粤府函[2014] 188 号) 、《广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粤府函〔2019〕270 号) 、 《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调整) 方案》 (惠府函〔2020〕 317 号)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口排渠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 (GB3838-2002) Ⅳ类标准,新开河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标准,东河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Ⅱ类标准。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比较好;声环境功能 区规划为 3 类区,声环境良好。
本项目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 自然保 护区等,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惠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 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选址符合环 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4 、与印发《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 作的通知》 (粤府函[2011]339 号) 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 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 号) 的相 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
1)《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
— 3 —
(粤府函[2011]339 号) 部分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 质保护工作的通知》 (粤府函[2011]339 号) :在淡水河 (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 、 石马河 (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 、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 (龙溪水) 等支流 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 (罗阳) 、廖洞、合竹洲、永平等 5 个直接排往东江 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 (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 、印染、制革、 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 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 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 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 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 号) 部分内容
一、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
( 一) 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 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
(二) 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 改减污的改 (扩) 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
(三) 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 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
三、对《通知》附件“东江流域包含的主要行政区域”作适当调整:
(三) 惠州市的适用区域调整为除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惠阳区沿海地区、惠 东县沿海地区 (稔山镇、吉隆镇、铁涌镇、平海镇、巽寮办事处) 之外废水排入东江 及其支流的全部范围;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扩建性质,本项目员工由原有项目员工调配,不新增员
工,故无新增的生活污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为1-3#加药槽用水, 一部分为4-9#超声水洗槽用水,其中加药槽用水为自来水,包含日常损耗补充用水和 年定期更换槽液用水两部分,纯水制备采用两级反渗透RO膜,需用自来水制备纯水, 制备产生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1-3#加药槽定期更换,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 4 —
理。废水主要来源于4-9#超声水洗槽溢流漂洗废水,漂洗废水经现有项目中回用系统 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脱膜清洗工序;本次扩建不新增水量。本项目不属于以上 禁批或限批行业,因此,不违反《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 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 (粤府函[2011]339号) 及其补充通知。
5 、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 通知》 (惠府〔2021〕23 号) 的相符性
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园 B 区 10 栋厂房 1 楼,项目所在地属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 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130220003。
表 1 “三线一单”符合性对照分析情况
“三线一单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
线面积 2251.531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
国土面积的19.8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184.678平方
里, 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0.44% 。全市海洋生态保
护红线面积1416.609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
的31.30%。
项目的选址位于东江高新科
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
业园B区10栋厂房1楼,项目选
址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不
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
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
护的敏感区域,符合生态保护
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PM2.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
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水环境 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 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 100% ,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 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土 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十四五”目标要求。
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2018年修
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水环境不
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3838-2002) Ⅱ 、Ⅲ、
Ⅳ类水体标准,随着周边配套
污水管网等工程的建设,水口
排渠、新开河、东江的水质将
得到改善;本项目厂区地面已
全部硬底化,园区内未发生过
土壤环境污染事件,所在地土
壤环境质量较好,项目不涉及
重金属排放,不存在土壤污染
途径。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
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
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
。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
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水主 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主 要设备能源为电能,不属于高 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 成后在内部管理、设备选择、
符合
— 5 —
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
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
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
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
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
资源利用上线。
生 态 环 境 准 入 清 单
区域布局管控:
1- 1. 【产业/鼓励发展类】重点发展汽车产业、生 产性服务、电子信息制造、高端智能制造等产业, 鼓励建设《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及其解释说明规 定的绿色产业项目。
1-2. 【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 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 1-3. 【产业/禁止类】严禁引入皮革、漂染、专业 电镀、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
1-4. 【水/限制类】从严审批有排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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