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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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食品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分析 食品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分析 目录 一、 公司概况 2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 二、 项目简介 3 三、 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 6 四、 完善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探索 9 五、 内幕交易的危害性 12 六、 内幕交易行为的防范和制裁 14 七、 信息披露质量及其发展方向 20 八、 信息披露制度 25 九、 SWOT分析说明 30 十、 项目风险分析 35 十一、 项目风险对策 38 十二、 法人治理结构 40 一、 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邱xx 3、注册资本:137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0-12-20 7、营业期限:2010-12-20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12月 2019年12月 2018年12月 资产总额 2438.17 1950.54 1828.63 负债总额 930.36 744.29 697.77 股东权益合计 1507.81 1206.25 1130.86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5504.93 4403.94 4128.70 营业利润 1255.18 1004.14 941.38 利润总额 1065.66 852.53 799.25 净利润 799.25 623.42 57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9.25 623.42 575.46 二、 项目简介 (一)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xx(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占地面积约15.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三)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00㎡(折合约15.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8224.95㎡。其中:主体工程12672.24㎡,仓储工程3684.8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1318.55㎡,公共工程549.36㎡。 (四)项目建设进度 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 (五)项目提出的理由 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 (六)建设投资估算 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6556.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11.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48%;建设期利息138.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1%;流动资金1206.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41%。 2、建设投资构成 本期项目建设投资5211.6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4441.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6.08万元,预备费114.51万元。 (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财务效益分析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134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10658.15万元,纳税总额1318.24万元,净利润2004.14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2.70%,财务净现值2198.52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78年。 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10000.00 约15.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18224.95 容积率1.82 1.2 基底面积 ㎡ 5600.00 建筑系数56.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32.26 2 总投资 万元 6556.95 2.1 建设投资 万元 5211.60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4441.01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656.08 2.1.3 预备费 万元 114.51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138.40 2.3 流动资金 万元 1206.95 3 资金筹措 万元 6556.95 3.1 自筹资金 万元 3732.33 3.2 银行贷款 万元 2824.62 4 营业收入 万元 134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10658.15 "" 6 利润总额 万元 2672.18 "" 7 净利润 万元 2004.14 "" 8 所得税 万元 668.04 "" 9 增值税 万元 580.53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69.67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1318.24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4547.84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5140.30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5.78 含建设期24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22.70%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2198.52 所得税后 三、 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 2000年以来,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中小投资者人微言轻的弱势地位依旧制约着其与位高权重的大股东和利益集团抗衡。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的种种缺陷,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 (1)投票表决权难以实现。实现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来“用手投票”。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和法人股两类未流通股比重较高,国有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控股股东可以合法地利用控制权操纵股东大会,使股东大会从一个民主决策机构演变成为大股东一票表决的场所和合法转移上市公司利益的工具,小股东的利益无法通过股东大会“用手投票”的方式得到保护,这导致了中小股东“用脚投票”等短视投机行为的出现。 (2)剩余分配权无法保障。获取股票持有收益是中小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根本目的,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最重要的环节。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却成为控股股东谋取私利的工具,股利分配呈现出“钓鱼式分红”和“掏空式分红”两种极端,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近几年上市公司很少分配现金股利,或以股票股利取而代之,这实际上是对中小投资者资金的低效率占用。 (3)信息不对称。中小投资者监督管理层经营管理的唯一途径就是获取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司经营的信息,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仍存在种种缺陷,导致虚假陈述几乎成了流行病。欺骗上市、虚构利润、误导性预测、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等行为使外部中小投资者难以获得投资决策所需的关键信息,信息的不对称成为内部人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途径之一。 (4)民事责任缺位。我国关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条款虽臻于完善,但是与很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比较突出的一点是民事责任缺位。我国《证券法》关于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规定严重失衡,涉及民事责任的条款仅规定了虚假陈述和违背客户意思表示造成损失这两种情况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都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缺位使得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因不法行为而遭受损害不能得到充分救助,不能诉请法院获得赔偿,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还是得不到切实的保障。 【阅读】 法律体系对外部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LLSV(1998)(Laporta,Lopez2de2Silanes,Shleifer和Vishny,简称LLSV)比较了不同法系对股东权力的保护程度。结果发现,普通法系国家的企业比大陆法系国家的企业更能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治理对外部投资者缺乏保护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股权有集中的趋势。这是因为当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较差的时候,外部股东的权利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很容易被剥夺,人们通常不会选择通过股权来相互融资,因此,公司股权掌握在少数几个大股东手中。 大股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往往利用手中的大额投票权对公司施加影响。当大股东的权力足以决定经营管理层的选择或在相反情况下,即大股东治理和监督不到位,都将导致实际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给他们有效剥夺中小股东利益的机会。 四、 完善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探索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发展证券市场的一个永恒主题,只有充分、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才能使证券市场健康、长期地发展。从国内外的经验看,加强和完善投资者权利保护,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关键,制度不仅包括法人治理制度,而且包括法律、法规,实施机制以及相关的制度结构。由于现行制度结构的产生有深厚的政治、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所以现行制度结构的改革将是一个随外部市场环境演化的过程。 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运行情况看,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健全市场运行制度、组织制度,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及法律法规体系将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必然选择。 (1)完善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体系。鉴于我国目前在证券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着立法缺乏前瞻性、民事规范的缺失、立法效力等级较低、缺乏可操作性等不足,故考虑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 ①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与此相关联的问题就是要不断提高会计准则和审计服务质量,因为很多信息是在财务报告中产生的。应加快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频率,逐步完善季报披露制度,尽可能减少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②健全民事责任赔偿制度。证券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是指在上市公司公众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通过诉诸相关法律,获取相应赔偿的机制。民事责任赔偿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具有重大意义,证券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该涵盖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其他证券欺诈案件。另外,必须着力解决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中存在的最终财产保障问题,使得投资者胜诉后有相应的物质财产可以得到赔偿。 ③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可以对我国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提出一些设想,如建立诉讼前的内部救济制度,尽量维护公司正常的治理结构,给公司有关程序缓冲,过滤掉不成熟的代表诉讼,使诉讼行为更多些理性。再如诉讼补偿制度。我国也可以引入美国的司法判例首创的诉讼费用补偿制度,即只要诉讼结果给公司带来了实质性的财产利益或者成功地避免了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原告股东就其诉讼行为所支付的包括律师费用等在内的合理费用可以请求公司给予补偿(孙峰,王璇,2008)。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针对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普遍不高,对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应在法律制度的宏观指导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市场接管,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风险承担机制,做到责权分明;发挥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导作用,银行是我国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要把银行的约束作用引入公司的治理机制;强化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等等。 (3)加强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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