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整车公司股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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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公司股东方案 新能源汽车整车公司 股东方案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3 二、 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3 三、 必要性分析 5 四、 公司简介 6 五、 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形式 7 六、 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程序 12 七、 监事 13 八、 监事会 17 九、 专门委员会 19 十、 董事会及其权限 25 十一、 管理层的责任 30 十二、 管理腐败的类型 31 十三、 法人治理结构 33 十四、 SWOT分析说明 45 十五、 组织架构分析 56 劳动定员一览表 57 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58 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60 一、 产业环境分析 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经济增长、发展质量效益、生态环境在省市争先进位;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增加1.5倍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增加1.5倍以上;是到2020年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 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创新资源、人才、政策、服务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关键技术、拳头产品、明星企业,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加大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引导企业提升研究与开发投入强度,每年重点培育20家以上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科技型企业,加快形成一批以高新技术为引领的产业集群。 (二)强化重大平台载体建设 聚焦贵阳、安顺国家级高新区引领发展,推动遵义、六盘水、毕节等省级高新区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争取新增2-3个国家级高新区。以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为引领,支持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贵州科学城、花溪大学城联动发展,打造面向国内外的技术集聚区和面向全省的技术输出区。优化布局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加强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申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运用互联网+模式,打造开放性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聚集工业重点领域,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建设。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工业重点优势领域打造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优化整合科技资源,紧紧围绕十大工业产业,着力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批急需技术。实施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力争在优势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每个工业产业形成一批有核心专利权的拳头产品。聚焦重点产业卡脖子环节,立项支持一批工业科技重大专项,力争在资源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大宗工业固废等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推动新品种的研发和现有品种的二次研发,打通原始创新、工程创新和产业化创新生态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新产品应用推广,落实重大装备首台(套)研发生产激励政策。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和人才支撑,推进名企名校名院战略合作,加快专利标准、设计研发、快速打样、检测测试、新产品导入、采购供应链、电子商务等综合平台建设,打造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和产业孵化基地,建设物联网、工业大数据及产业互联网重点实验室,创建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创建3个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增20个以上国家级、100个以上省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三、 必要性分析 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 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 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四、 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孔xx 3、注册资本:71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5-8-20 7、营业期限:2015-8-20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简介 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环境,公司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公司发展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公司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 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 五、 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形式 (一)股东权利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股东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可能会有所差别。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权利也不一样。在我国,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质询权 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股东拥有对违规决议的撤销请求权,如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5、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 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7、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召集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股权可分为自益权(财产性的权利)和共益权(非财产性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指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抵押和继承的权利,股份购买请求权,股份转换请求权,剩余财产索取权等;共益权如股东大会出席权,重大事项表决权及审批权,查阅公司各种文件账表的权利,质询权,对董事的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二)股东大会的形式 股东大会(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是指公司一年一次必须召开的会议,它一般由董事会组织召开,董事长是大会的当然主席;股东大会必须达到一定的法定人数时才能召开。各国对法定人数的要求不尽相同,计算方法也不一样。有的按股东人数的比例确定,有的按股权的比例确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在会前若干天将会议日期、地点、议程书面通知股东并登报予以公告。 股东大会从会期上看,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 1、年度会议 年度会议一般情况下是在公司的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 2、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则是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通常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董事会)、监事(或监事会)提议而召开的。在以下特定事项发生的两个月内,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的特征及职权 1、股东大会的特征 (1)股东大会是公司内部的最高权力机构。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界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内部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非常设机构。股东大会只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而不是日常业务执行机关或代表机关,除了每年的例行年会和特别会议外,是找不到其踪影的。 2、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 股东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 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程序 (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1、会议召开前必须通知各股东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必须通知股东会议的议程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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