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控制器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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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智能控制器项目工程竣工决算 智能控制器项目 工程竣工决算 xxx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 竣工决算编制 3 二、 竣工决算报批 5 三、 投标报价 6 四、 承包合同价款 9 五、 概预算方法 11 六、 投资估算方法 17 七、 合同价款结算 18 八、 合同价款调整 24 九、 公司简介 31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2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2 十、 项目简介 32 十一、 经济效益及财务分析 37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37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39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1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43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45 十二、 项目投资计划 46 建设投资估算表 48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49 流动资金估算表 50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52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53 一、 竣工决算编制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一)竣工决算基本要求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以编报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全部竣工后应当编报竣工财务总决算。 (二)竣工决算内容 工程竣工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1、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内容的包括封面、项目概况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资金情况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 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 (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 (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6)尾工工程情况。 (7)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查等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9)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 (10)预备费动用情况 (11)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 (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3、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 项目竣工决(结)算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核报告及审核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审核说明、审核依据、审核结果、意见、建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汇总表、资金情况审核明细表、待摊投资审核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审核明细表、转出投资审核明细表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审核明细表。 4、相关资料 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概算调整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2)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的复印件。 (3)审计、检查意见或文件的复印件。 (4)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的资料。 二、 竣工决算报批 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和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可单独报批,单项工程结余资金在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一并处理。 (1)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制定统一的审核批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央项目主管部门本级及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批复;其他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中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报财政部备案。 (2)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要求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3)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可以不报财政部门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三、 投标报价 投标价是投标人投标时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总价。它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价格。 (一)投标报价的基本原则 报价对于投标人来说是关键性工作,因此,投标报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价应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4)投标价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要先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与税金项目计价表,然后汇总得到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综合单价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当招标文件描述的项目特征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描述的项自特征来确定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若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当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幅度)时,综合单价不得改变,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总价项目金额确定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但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与税金项目计价表的编制投标人应按如下规定对其他项目进行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均不得变动或更改。 (3)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4)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以及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在投标报价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三)编制投标报价的注意事项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 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四、 承包合同价款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一)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如下。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双方约定的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价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外的,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2)对于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总价包干或总价不变的合同,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除工程变更外,其工程量不予调整。 (3)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的风险。 (二)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方式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 概预算方法 (一)设计概算方法 设计概算可分为三级概算,即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 1、单位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单位工程概算可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建筑工程概算又可分为土建工程概算、给排水工程概算、采暖工程概算、通风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工业管道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可分为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等。 (1)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1)概算定额法。概算定额法也称扩大单价法。当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方案已确定时,可采用概算定额法编制概算。使用概算定额法时,首先应根据概算定额编制成扩大单位估价表(概算定额基价)其次用扩大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扩大单价进行计算。采用概算定额法编制建筑工程概算比较准确,但计算比较烦琐。 2)概算指标法。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但工程采用的技术比较成熟且又有类似概算指标可利用时,可采用概算指标法来编制概算。 当设计对象在结构特征、地质及自然条件上与概算指标完全相同,如基础埋深及形式、层高墙体、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完全相同时,可直接套用概算指标编制概算;当设计对象的结构特征与某个概算指标有局部不同时,则需要对该概算指标进行修正,然后用修正后的概算指标进行计算。 3)类似工程预决算法。当工程设计对象与已建或在建工程相类似,结构特征基本相同,或者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不全时,可以原有类似工程预决算为基础,按编制概算指标的方法,求出单位工程概算指标,再按概算指标法编制概算。 利用类似工程预决算法时,应考虑设计对象与类似预算的设计在结构与建筑、地区工资、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等方面的差异等。其中,结构与建筑设计差异可参考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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