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碳金融发展策略研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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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碳金融发展策略研究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L2017-0602) 招 标人: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一七年六月 投标邀请函 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0 第三章技术要求及服务规范 2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附件 1开标一览表 67 附件2评标方法 68 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82 大连碳金融发展策略研究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大连碳金融发展策略 研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HL2017-0602 二、 招标内容:编制大连碳金融发展策略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预算:3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截至 2017 年 07 月 23 H,经''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credit, dl. cn)、"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06月30日起至2017年07月07日止每天 9:00—11: 00、13:30—16:0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 号15库3号门2楼B07。 五、 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 网(http://www. ccgp. dl. gov. 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 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 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等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07月24日13:30至14:00 (北京时间),大连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07月24日14: 00 (北京时间)。 九、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07月24日14: 00 (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 心五楼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标人: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15库3号门2楼B07 联系人:孙栋 电 话:0411-82626708 传 真:0411-8262677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碳金融发展策略研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2017-0602 2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3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1)投标人应提交6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 支票(外地投标人除外)、汇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 支票或汇票)。 (2)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 -39917780。 (3) 投标人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 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695 091 089o ★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7年07月17日16: 00前(工作时 间内)缴纳至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注:①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 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② 保证金汇款摘要内应注明“投标保证金”,如因摘要书写其他内容引发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③ 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④ 以支票形式递交的,应在保证金截止日前二个工作日前将支票送至招标代 理公司。 ⑤ 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⑥ 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携带由投标人公司反开一张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 标代理机构办理。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 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 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7年07月24日13:30至14:00),到大连市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区(7)当面递交。 8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07月24日14: 00 (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7年07月24日14: 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 北北路101号)。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6月30日起至2017年07月07日止每天9:00 —11: 00、13:30—16:0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孙栋联系电话:0411-82626708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15库3号门2楼B07 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注:①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② 截至2017年07月2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信用辽宁”网站(www. Incredit, gov. cn)、“信用大连”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 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内。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其他要求: 1. 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内容凡是标记号条款的,为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 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 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 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投标,但可能影响评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编制大连碳金融发展策略研究报告(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 术要求) (3)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内。 (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的基础上, 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其余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的80%)待成果报 告最终通过专家审核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须满足前附表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 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 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 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 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 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 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 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 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 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 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五)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发 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 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 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 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 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 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 ccgp. dl. gov. 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4) 364 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 39917759 二、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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