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注塑印刷生产项目报告表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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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广东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注塑、印刷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0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广东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注塑、印刷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伟明 联系方式 13929623398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金园工业区9A3片区 地理坐标 (116 度 40 分 0.510 秒,23 度 23 分 53.37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 塑料制品制造 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 印刷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 (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39印刷231—其他(激光 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 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 外) 建设性质 0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0首次申报项目 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i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0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占比(%) 10.00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0否 口是: 用地(用海) 面积(n?) 1500m2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 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现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9) 76号); 2020年8月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广东康逸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一、与《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 分析 1、项目与《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准 入条件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园区禁止引进项目 相符性分析 1 禁止引进国家明令禁止建设 的、对环境和资源均造成较大 危害的“十五小”、“新五小”重 污染企业。 本项目为印刷和塑料制品生产项 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的“十五小"、 “新五小”重污染企业。 2 对于本工业园内每一家企业, 禁止引进国家明令淘汰的、对 环境和资源均造成较大危害 的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 本项目所用设备和工艺均不属于 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印刷、注塑 工序全面使用自动化设备,产生的 污染较小。 3 禁止新引进水污染物排放量 大和污染物难以生物降解的 企业,如印染、制浆、电镀、 化学原料制造工业等。 本项目为印刷和塑料制品行业,不 属于上述印染、制浆、电镀、化学 原料制造工业等水污染物排放量 大和污染物难以生物降解的项目。 4 禁止引入大气污染型、高能耗 型以及高噪声、高电磁辐射的 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印刷和塑料制品行业,不 属于上述大气污染型、高能耗型以 及高噪声、高电磁辐射的项目。 5 禁止引入新建大气污染比较 严重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内所 有企业应当使用万丰热电有 限公司蒸气或清洁型能源一 一天然气、电。企业导热炉若 使用煤为燃料,必须符合环保 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不需要 使用其他设施供热。 2、项目与《关于广东汕头金工 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9) 76 表1-2项目与粤环审(200 F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号)的相符性分析 9) 76号文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粤环审〔2009) 76号文意见 相符性分析 1 进一步完善土业园总体规划 和环保规划,优化园区布局。 加强对工业园周边及园区内 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 保护,确保其不受不良环境影 响。合理设置园区及园内企业 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通过绿化 带与居民点、学校等进行有效 隔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 划新建居民点、办公楼和学校 等环境敏感目标,现有不符合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必须通 过调整园区布局或落实搬迁 本项目位于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 区范围内,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 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达标后排放,印刷、组装工序产生 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后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小;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乐业 园小学,位于本项目西侧约926m 处,不在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 表1-1项目与《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条件的 相符性分析 安置措施妥善处理和解决。 2 北轴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 行后,金园、升平工业片区生 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经预处 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后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进入北轴污水处理厂的废水 量应控制在1.32万吨/日内。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广东智多星 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改扩建项 目”中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生产 废水经自建印刷废水处理设施预 处理后,依托“广东智多星食品有 限公司食品生产改扩建项目”中一 体化生化处理设施进行生化处理, 两股废水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 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本项目 外排废水排放量仅为1.27吨/日, 远小于1.32万吨/日o 3 金园、升平工业片区所需热能 主要由万丰热电有限公司集 中供应,应严格控制其燃料水 煤浆的含硫率,确保达标排放 和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其他 企业配套燃油锅炉应于2010 年前关闭或改用天然气。工业 园SO2排放总量应控制在 2400吨/年内。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不需要 使用其他设施供热,且本项目生产 运营过程中不产生SO2» 4 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 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园区边 界和各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相应 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噪声经过治理和自然衰减 后,项目运营期边界噪声可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再利 用"的原则完善固废的收集、 储运及处理系统。一般工业废 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 用的其处置应符合有关要求。 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 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 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 位处理处置。在工业园内暂存 的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 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01) 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的有 关要求,防上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统收集后交环卫部 门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综 合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废物 中不合格注塑产品由粉碎机破碎 重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废纸 板边角料、不合格印刷产品、移动 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 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一般工业废物依托“广东智 多星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改扩 建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 其污染控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4月29日修正版)、《广东省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8年11月29日修订)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 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依托“广 东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 改扩建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其污染控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正)。 6 对高耗能、高耗水和污染物难 以治理的企业或存在污染扰 民现象的企业应限制或逐步 关闭,园区内现有印染企业清 洁生产水平较低,应进行整 改,并经清洁生产审核达到清 洁生产企业有关要求,否则应 予以搬迁或关闭。 本项目为印刷和塑料制品生产项 目,不属于上述高耗能、高耗水和 污染物难以治理的项目。 7 制定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和应急预案,并与北轴污水处 理厂应急预案相衔接。建立健 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 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 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并避免 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 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建设单位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 机制,积极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 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 保环境安全。 8 各排污口须按规定进行规范 化设置;污水集中排放口须安 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本项目各排污口将按照规定进行 规范化设置,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 污水和生产废水,且在汕头市北轴 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建 设单位将按相关要求建立企业监 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污染物 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 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9 入园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 施。 本项目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 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 施,各项治理措施需自主验收合格 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二、与《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表1-3项目与《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相符性分析 1 建设内容包含国家现行《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中禁止类项目,或属于国家现 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中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 内容的外商投资项目。 本项目为印刷和塑料制品生产项 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年版)》中禁止类项目, 且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因此符 合准入情况。 2 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淘汰类项目、《广东 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 明确禁止的行业、工艺设备、 产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以及《广东省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 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与 限制类。 3 纳入国家“高污染、高环境风 险”产品名录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为印刷和塑料制品生产项 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无重大危险 源,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高污 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生产 项目。 4 化学制浆、电镀、糅革、印染、 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 本项目为印刷和塑料制品行业, 不属于上述重污染行业。 5 钢铁、有色、水泥、玻璃、陶 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 加工和其他涉VOCs排放等行 业能耗或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 业。 本项目通过处理设施处理后,废 气排放均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要求。 6 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项目和设施。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 7 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 机构等人口敏感区周边新建有 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 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 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使用等排放重金属、 多环芳炷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 物的重点行业企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情况。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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