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执法船维修采购项目

举报
资源描述
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执法船维修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FCG2016-0911) 招 标人: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 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一六年九月 投标邀请函 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19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附件 1开标一览表 67 65 附件2评标方法 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执法船维修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的委托,对其大 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执法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 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HFCG2016-0911 二、 招标内容: 3艘执法船维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 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 采购预算:140万元。注: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 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 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一) 完成本次项目能力的投标单位(具备钢制渔船修船能力) (二)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为准); (三) 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维护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 司或办事处的维护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维护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 每天8:30—11: 30、13:00—16: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路 145 号。 六、 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登陆金普新区采购网 (http://218.25.154.170:8088/) “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 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金普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业绩原件、售后服务机 构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 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 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10月17日13:45至14:00 (北京时间),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受理区(9)(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 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0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5楼第6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十一、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人:宁达 电 话:0411—83612745、83612760 传 真:0411-83612745 (自动)电子邮箱:dlhfzb@163. 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532 130 100 100 006 57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执法船维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CG2016-0911 2 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 3 采购预算:140万元。注: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日 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 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额: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 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 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递交支票请于2016年10月12日前到大连宏发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 30—11:30、13:30 -16: 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于2016年10月12日 前汇至“户名: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大连 希望大厦支行;;帐号:532 130 100 100 006 573(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递交,开标现场只接受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 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 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 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6年10月17日13:45至14:00),到大连市 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受理区(7)当面递交。 8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 00 (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 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6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 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每天8: 30—11:30, 13:30—16: 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 系人:宁达 电 话:0411—83612745、83612760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一) 完成本次项目能力的投标单位(具备钢制渔船修船能力) (二)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为准);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维护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 公司或办事处的维护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维护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 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2 供货要求: (一) 供货及安装维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 (二) 供货及安装维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其他要求: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等一 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 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除总报价外,投标人应报出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厂家、性能、单价、以及 组成部件的配置。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渔政管理所 (2)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3艘执法船维修(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 供货及安装维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 (4) 供货及安装维修地点:大连市区域范围内 (5)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无 息);一年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无息)。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 完成本次项目能力的投标单位(具备钢制渔船修船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 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维护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 事处的维护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维护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 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 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 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 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 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规定,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 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 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 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 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 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 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 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 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 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 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 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 ccgp. dl. gov. cn)查阅《关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