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制度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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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制度汇总15篇 员工入职制度第1篇 以下是员工入职管理规定:为规范集团本部员工的入职工作,理顺员工入职的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本部员工。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为集团本部员工入职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 三、员工入职包括招聘入职和调动入职。 1、招聘入职: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入职于集团本部的员工; 2、调动入职: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团辖属各控股公司调入集团本部任职的员工。 四、员工入职程序 1、人力资源部制作《入职通知书》(见附件一),于员工入职报到前一个工作日发至总裁办及员工所在部门,以便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 2、员工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根据《入职通知书》所列事项,向员工收取相关材料,之后引领其至总裁办及员工所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事项。 3、招聘入职的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入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人力资源部对其开展入职培训;调动入职的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调动后岗位职责不变的员工除外),入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员工所在部门对其开展上岗培训。 以上培训实施方法参照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执行。 4、员工入职后三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属调动入职的员工,如其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人力资源部将《人事登记表》(见附件二)以电子文件形式发给招聘入职的新员工,员工填写完整并将表格打印签名后,连同电子文件提交人力资源部。 5、员工入职后一周之内,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资料录入集团本部员工信息库,并为入职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及人事档案,具体建档方法参照集团公司《员工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对调动入职的员工,则由人力资源部与调出单位接洽人事档案移交事宜)。 6、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于每季度首月3日前,为调动入职的员工和招聘入职并已通过试用期考核准予转正的员工(以上均不含副总裁及以上员工)申请制作工作服。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入职的员工如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到,人力资源部须了解原因,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其报到日期(最多可推迟15天)。对超过15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力资源部须电话通知其本人。特殊情况需延期15天以上报到的,须报集团总裁批准。 2、集团本部对外推荐人员推荐中止或期满返回集团本部,其入职方法参照上述入职程序中有关调动的规定办理。 六、本规定经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修改权归集团运营发展部,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员工入职制度第2篇 一、通过人员选拔程序后,确定拟录用的新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填发《录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并告知用人部门。 二、被录用人员须在报到之前做好准备,包括体检、担保(特殊人员)以及应填报的各种表格。如果不能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须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如沟通后仍不能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报到或体检不合格,企业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将自动失效。 三、入职手续主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带着新员工办妥,企业应以轻松友好的气氛欢迎新员工的加盟。 四、入职手续办理程序 (一)新录用人员首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1、入职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学历证、学位证、语种水平证件、上岗证及其它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3)在本企业指定医院的体检表(含常规项目、乙肝二对半、肝功能、透视);(4)一寸彩色近照4张;(5)担保书(财务、采购人员);(6)政审表(财务、采购人员) 2、人力资源部需查验上述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并保存审查新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相应证件被确认为假造证件,《录用通知书》自动失效。当个人资料有变更时,应于发生变化30日之内将有关证件复印件(需交验原件)一起交企业人力资源部。 3、确认入职资料后,由人力资源部人员负责填写《试用员工登记表》和《新员工报到手续表》,发放《员工手册》、《新员工责任事项》和考勤卡,并为新员工办理各项福利转移手续。 (二)行政后勤保障部 1、为新员工发放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工作服装和识别卡等。 2、行政后勤保障部人员为其安排宿舍。 (三)财务部 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财务部必须为新员工办理个人账号有关手续。 (四)用人部门 由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介绍部门领导及部门同事,并向新员工说明其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沟通绩效计划。 (五)入职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须参参加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制定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文化的培训,并向新员工说明企业的历程、业务、前景、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企业的相关规定;用人部门负责部门业务的培训,向新员工介绍部门基本情况,介绍部门同事,安排上岗及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事宜。(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五、关于担保书的规定 (一)重要岗位(如财务、采购等)新员工入职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二)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担保人: 1、服务于本企业的员工; 2、无***本市户口者; 3、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三)被保证人有以下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意放弃先诉抗辩权: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企业蒙受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4、悬欠帐款不清者; (四)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企业,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有以下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企业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以下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1、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2、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3、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4、不欲继续保证者; (六)被担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六、人力资源部入职手续办理的后续工作 1、新员工的信息录入员工信息管理系统。 2、将新员工的个人资料独立归档,交专人负责保管和录入,资料包括:《求职履历表》、《面试评估审核表》;《员工入职担保书》、体检表;员工应聘资料、学历、资格证明、上岗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员工入职制度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承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 2.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转岗员工、外聘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承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培训原则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二章培训前期准备 第四条整理新员工入职资料 培训实施前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负责收集并整理新员工入职资料(详见附件一),统计参训人员名单,为培训场地的选择,设备选用,资料提供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做准备。 第五条培训方案的制定 人力培训专员制定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方案大纲,并提交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及修改,形成培训方案(详见附件二),人力资源部部长将培训方案呈交给公司领导主管审批,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培训通知的制定与发放 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拟定培训通知(详见附件三),并经权限领导审批后,利用公司内部通用信息交流平台(email或OA系统)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相关部门发放培训通知,以便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必要的准备工作。在培训前的1~2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专员还需要再发放一份培训提醒通知,提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第三章实施培训 第七条确定培训讲师 公司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担任,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人力资源部专员通过外聘方式联系确定培训讲师。 第八条确定培训教材 公司规定,培训教材及培训讲义由培训讲师拟定,并于培训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培训讲义及教材提交给人力资源部,以便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打印、装订,提前发放给参训员工。 第九条场地确认 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联系确认培训场地。培训在公司内部开展的,人力资源部专员需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交培训场地使用申请单及培训场地使用登记表(详见附件四),登记确认。 第十条 人力资源培训专员在培训开始前1~2个工作日告知员工培训的地点及时间,以便员工准时参加培训。 第十一条场地布置 公司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在培训开始前布置好培训场地,将相关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确开展。场地设施设备检查确认登记表(详见附件五) 第十二条入职培训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培训专员负责学员的考勤,并在培训开始时提前半个小时准备好培训考勤签到表(详见附件六) 第十三条物品资料发放 人力资源专员根据培训方案发放培训所需物品及资料,并登记存档。《物品资料发放清单》及《物品资料发放登记表》(详见附件七) 第四章入职培训的考核 第十四条培训考核 1.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对员工开展考核。 2.学员考核 人力资源专员根据领导审批实施的方案,对学员开展考核,并组织学员填写员工培训报告书(详见附件八)及学员培训调查反应表(详见附件九),并由人力资源专员统一收齐并整理归档。 3.培训师考核 人力资源部专员根据学员培训调查反应表及部门反应对培训师开展考核并填写培训师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十)。 4.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的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记录每位新员工的表现,以此作为培训考核依据之一。 5.人力资源专员根据培训考勤记签到表及员工培训过程表现的记录情况、员工培训报告书、培训考核测试、学员调查反应表核算出员工的考核成绩,并填写员工培训考核表。员工培训各项考核项目比重分配表(详见附件十一)。 第五章入职培训效果评估、反应及资料存档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对员工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及反应工作。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专员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培训各项考核项目评估表(详见附件十二)并将学员培训评估结果反应给学员。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人力资源部根据领导审批实施的培训方案及考核结果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表达在个人培训档案中。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在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应继续对员工开展跟踪效果评估并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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