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必备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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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代理合同必备25篇 商务招商代理涉及到合同模板,如何签订合同?都看一下。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招商代理合同,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招商代理合同第1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根底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开展招商(租赁/销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住宅)项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该项目位于,租(售)面积共计平米。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三、费用负担 (一)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投放、户外广告投放、网络媒体广告投放、印刷宣传材料、楼书等)由甲方自主支付; (二)具体租售工作的开支及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销售/租赁价格 (一)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平米至元/平米之间,物业费为元/平米/月,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租赁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米/月至元/平米/月之间(起租期1年),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的租赁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乙方代理佣金为所售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乙方按成交额的%提取,销售代理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果是租赁,乙方代理佣金为所租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第一个月的租金总额的%提取,剩余的%等代理期限结束后 一次性结清。 (二)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租售合同签定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项目的代销责任已经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甲方在首付房款后天内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佣金后应开具相应的发票等凭证。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户所交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经甲方确认签订合同并收齐房款,甲方应不迟于天将房款代理佣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分期付款的,经甲方确认后,每月一次将房款的佣金部分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因客户对认购合同违约,所收的认购合同定金,应全部返还客户,以防止影响本公司的品牌形象。 六、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3、销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预估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数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正式委托书。 (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相应的便利,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单元不发生误打; (三)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七、乙方的责任 (一)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责任: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谈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开展相应的宣传和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的承诺。 (二)乙方在销售/租赁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和过度承诺。 (三)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四)乙方无权收取客户所付款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项目可租售面积全部卖完的情况下,本招商服务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合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荐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无继续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选择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担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成交总额佣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担负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特别保密条款 (一)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荐下义务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导致合同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成交总额佣金的'%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缺陷以赔偿合同对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招商服务工作,按招商计划书约定按期进展,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近期进展的,乙方有权顺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期限与第三方签定认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扣除元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客户意见反应内容,如延期提交,除特殊原因(如国家及集团的节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风雨等),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提交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招商服务代理佣金。意见反应内容应如实反映广告发布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意见反应内容开展实地抽查,如出现隐瞒或作假事项,每确认一次除按广告发布合同约定内容开展广告费用扣款外,甲方有权按次元标准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四)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五)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销售策略等机密文件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需要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六)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招商服务合作相关的侵权事件,应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二)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其他约定:。 特别条款: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洽商、谈判、协议签订、协议执行的各个环节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当形式腐蚀甲方人员,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存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招商代理合同第2篇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甲方所有的项目委托给乙方作营销策划及代理招商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术语解释: 1、项目,详见附件「项目位置地形图」。 2、买卖合同:指《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正式开盘:指乙方正式进驻售楼处,及第一次报纸广告发布,并取得相应的政府预售许可证后。本项目的开盘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4、代理酬金:指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招商佣金。 5、成交客户:指已与甲方签订了《,并向 甲方交纳了所购物业房款80%(含)以上或签订了招商租赁合同的客户。 6、“招商率”是指乙方在代理期内,实现本项目招商总建筑面积除 以本项目甲方委托商业建筑面积。 第一条委托营销策划及代理招商之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作营销策划及代理招商的物业为: 1、地址位于市项目; 2、建筑面积约m?,其中委托商铺招商及销售面积约m?; 3、合法权属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第二条委托性质与委托期限 1、委托性质:独家。 2、乙方的代理期为: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自开盘日起24个月止,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2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终止条款处理。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方或第三居间人,并不得自行招商;若因此成交,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予乙方。 第三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开展全案策划和营销的工作,乙方根据甲方要 求,向甲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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