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模拟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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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模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模拟测试试卷拟测试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515 题)题)一、某水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坝、水闸等。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 15000 万元。承包人经项目法人同意,将砂石料生产分包给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金额 3000 万元。【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承包人拟将大坝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并已报项目法人审批。事件 2:在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和承包人无关。事件 3:开工初期承包人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不包括分包单位的部分工程。事件 4:承包人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但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保险。事件 5:承包人按照要求计提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生产进度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完成后交由承包人监管。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问题】1.请指出事件 1?事件 5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 5,请计算总包单位应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数额,并补充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承包人拟将大坝进行分包不妥。理由: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事件 2 中,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不妥。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考前押题,事件 3 中,承包人应急救援预案不包括分包工程部分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事件 4 中,承包人未为分包单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事件 5中,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妥。理由: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问题2:2%计提,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为:300 万元。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还包括: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二、某供水工程采用 DN2400 球墨铸铁管,长约 33.4km,设计输水流量 6.7m3/S,新建加压泵站 1 座。泵站选用 3 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 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事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问题 2:不妥之处:事件 2 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事件 2 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三、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将土方开挖、设备安装与防渗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建设工期 278 天,2013 年 9 月 1 日开工,工程造价 4357 万元。合同约定了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安装配件、防渗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总承包商于 2013 年 8 月 25 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 2013 年 9 月1 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 2013 年 9 月 6 日才开工,总承包商要求工期顺延 5 天。事件 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商请土方公司向业主要求索赔。事件 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承包商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承包商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承包商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事件 4:总承包商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实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商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事件 5:结构施工期间,总承包商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 8 天。总承包商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事件 6:监理工程师检查防渗工程,发现止水安装不符合要求,记录并要求防渗公司整改。防渗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有误,需进行返工。事件 7:在做基础处理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渗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事件 8:在进行结算时,总承包商根据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安装配件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问题】1在事件 1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2在事件 2 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答案】1.在事件 1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答案:在事件 1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成立。理由:因为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工期,属于业主责任。相应工期予以顺延。2.在事件 2 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2 中,总承包商的做法不对。理由:因为土方公司为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后与之签订的分包合同,与业主无合同关系。由于遇有地下文物,导致的工期拖延以及发生的费用应该由总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3.在事件 3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3 中,总承包商的要求不合理。理由:监理单位作为业主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对已经检验后的工程质量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验,合格的,费用由业主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承包商自己承担。此项费用应由业主支付。4.在事件 4 中,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4 中,监理工程师不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理由:因为此项支出应由总包单位承担。5.在事件 5 中,你认为总承包商是否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为什么?答案:在事件 5 中,总承包商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四、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位分别与 A 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 B 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 C 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 3 月开工,合同工期 18 个月。【事件】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输水渠道 K1+100K1+600 段岩石渗透系数为 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 210-3cm/s,A 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事件 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 12 个月。事件 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 年 12 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事件 4:设计单位 C 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事件 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 50 年。事件 6:施工单位 A 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 D 基础处理公司,由于 D 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 E 基础处理公司。事件 7:2019 年 10 月,由于泵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浇筑。【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7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事件 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事件 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事件 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事件 5:无不妥之处。事件 6:D 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 E 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事件 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问题 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不再继续使用;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问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将主体工程分包;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的工程再分包。五、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明确:承包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要求、具有 AA 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投标保证金为 50 万元整。该项目招标投标及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A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就招标文件设定信用等级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事件 2:该项目因故需要暂停评标,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至 90 天。B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同时要求局部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拒绝延长。事件 3:C 投标人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有重大失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了书面文件,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本次投标。事件 4:投标人 D 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总承包人 D 把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E,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且口头通知发包人。分包人 E 按照规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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