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生晨午检制度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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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晨午检制度 分管领导: 责 任 人: 第一组(学校门前测温):早晨、下午 地点:大门口 实施人:值班老师 第二组(学校班级测温):早晨、下午 地点:教室 实施人:班主任及班干部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9: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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