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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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结三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忆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开工作的总结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开工作的总结一篇 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正确分析研判形势,本着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的原则,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开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对***州“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多次开展排查,并及时按要求限期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与全省同步完成。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设施农业情况 ***州日光节能温室大部分灾后重建期间建成,主要分布于东部三市、县。全州在20**年至20**年三年期间共新建温室1336栋,维修555栋,连栋智能育苗温室1栋。截至目前,全州大小温室保有量为新建959栋404.5亩(州本级14栋、***市447栋、称多县265栋、囊谦县150栋、杂多县34栋、治多县30栋、曲麻莱县19栋),维修553栋165.9亩(囊谦县451栋、杂多县6栋、治多县41栋、曲麻莱县55栋)。塑料弓棚520栋104亩(***市187栋、囊谦县173栋、杂多县160栋)。灾后重建期间***州东三市、县的设施温室主要建在耕地上,西三县的温室建在单位庭院、移民区等非耕地上。 二、“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 (一)排查情况。根据省政府的通报及《关于开展青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大棚房三类问题多次开展排查,不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和建设农业大棚房看护房严重超标情况,但存在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市、称多县和囊谦县县委县政府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并对20**年度至20**年度卫片发现违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开展了核查,共发现77宗农地非农化案件(其中,***市27宗,称多县3宗,囊谦县47宗)。按照20**年度至20**年度土地卫片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清单说明,扣减农民自建自用房屋、根底设施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宗教用地及殡葬用地、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后,***州实际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1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专题会议上通报的数据一致,共13宗,耕地面积158.98亩(其中,***市4宗,占用耕地面积108.08亩,囊谦县9宗,占用耕地面积50.9亩)。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11个乡镇13个村,共出动人数38人次,车辆17台次。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农经〔20**〕28号),对自查发现的77宗农地非农化案件(含省政府反应的13宗),对照指导意见中的清理整治范围开展认真疏理甄别,确认***州不存在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大棚房”问题,均属于涉及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由地方政府负责依法依规另案查处范围。 (二)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比对一二三类疑似图斑432个(***市289个、称多县138个、囊谦县5个),经县级国土部门认真核查,均不属于“大棚房”一二三类问题。 (三)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市4宗耕地非农建设案件中,新寨玛尼石加工厂、扎西科移民安置点、***市环卫公司符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完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当代民族家俱市场属临时用地,正在立案查处。囊谦县9宗耕地非农建设案件中,已整改到位(青政土函〔20**〕118号)1宗,正在报批1宗(棚户区改造项目),拆掉5宗,实际与下发图斑不符的2宗(个人修建的房屋地基、县人大办公楼及应急避难广场),原为占用耕地图斑,经测绘人员实测并套图后,未占用耕地。 三、采取的措施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问题及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违规现象 1.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州、市、县、乡(镇)三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充分认识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时间紧、任务重、质量高、范围广,方法上灵活多样,措施上更加具体,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及时成立了各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同责,建立了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主管州长、县长亲自抓、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落实的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专题会议,紧盯问题不放松,层层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青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清理排查工作。 2.扩大范围,全面排查农地非农建设。省上经梳理提供应***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共13宗158.93亩,***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树立宁多勿少的思想认识,决定把***州“大棚房”问题及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清楚。为此,各市、县在两轮排查的根底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对卫星遥感未监测到的、面积较小的加油站、农牧民宅基地及其他占用耕地违建非农设施项目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村庄周边农牧民私自违建个人宅基地、城市周边违建加油站,确保我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全覆盖,坚决杜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漏报、虚报、瞒报情况。 3.压实责任,质和量并重按时完成。各市、县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不避重就轻,推诿扯皮,回避责任;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通报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力推进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倒排工期,于3月10前全面完成整改,3月20日前由州农牧科技局和国土局在县级自查验收的根底上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州级验收。在县级自验的根底上,于3月17日至19日完成了州级验收。 (二)坚决清理整改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 1.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方案。各市、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属地责任,把整改工作列入当前的中心工作,切实把问题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从严从快对待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大棚房”问题的真正含义;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坚决整治整改打好打赢专项行动攻坚战。在整个行动中,各地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明确要求对虚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问题,绝不姑息手软。各市、县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整改方案。 2.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各市、县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对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的根底设施及公建项目,尽快实施组件报批;对不符合规划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及农牧民宅基地依法开展拆掉并恢复耕种,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联动高效。各市、县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不讲理由、不叫条件、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各类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坚决做到“三个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处置,全部清理整改到位;涉及所有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的非法设施,全部拆掉到位;涉及耕地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全部恢复到位。绝不让在建、在售、在看的问题出现,坚决做到了区域全覆盖,问题“零容忍”。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掌握正确的方法和合理的尺度,既保护了耕地和解决了问题,又防范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77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由地方政府另案查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象整治过程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整治整改良度缓慢等问题。二是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象整治过程中,只注重外业的整治整改工作,轻视内业工作,存在台账档案不全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保持成绩、务求实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排查清理工作中的死角再部署再排查,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排查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制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由地方政府负责另案查处的77宗案子彻底整治整改到位,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开工作的总结二篇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安排,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和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安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小组 成立***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开展专项行动。 组长: 刘翔副市长 副组长: 宾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群声市农业局局长 黄飞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新广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局,市政府经研中心各1名负责同志担任。 (二)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等,担负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副局长何锐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何斌兼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政策与鉴定组、执法整治组、惩治督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落实1名联络员,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担负办公室下设各组的具体工作,并从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其中,综合组由市农业局牵头,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协调组织召开重要会议,牵头起草领导讲话、总结报告等重要材料;调度通报各县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报告全市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情况;统计汇总各县区排查清理整治情况,形成市级专项行动排查清理报告和整治专题报告;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采访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件开展曝光。 政策与鉴定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指导,解读政策界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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