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工作要求,为评价2020年项目实施情况,我委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0年1月至12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立项依据及主要内容。
立项依据: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6]17号),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自治区和当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考核、资金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文件要求。
主要内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完成基本公卫各项目指标任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评培训、督导检查等。
(二) 绩效目标及测算依据。
绩效目标:根据国家、自治区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督导检查等,确保2020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绩效指标按时完成。
测算依据:根据2020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主要目标任务要求,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以上;2.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3.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国家、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不低于70%);6.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7.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10.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到95%以上;12.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达到5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年度内开展一次培训、一次绩效考核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 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于2019年底由市卫生健康委向河池市财政局提交项目预算申报并收到批复获得项目资金2.55万元,计划用于河池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督导、培训等工作补助经费支出,具体由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2.根据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6〕17号)要求,用于2020年第一季度组织抽调11个县(区)相关工作人员对河池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参照去年的形式,以考核前培训、11个县(区)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每个县(区)考核县级相关卫生行政部门,两个基层医疗机构(其中由各县(区)选定一个、再由考核组随机抽取一个)。考核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
(四) 项目实施情况。
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卫财务发〔2020〕9号)、《河池市卫生计生委 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池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疾控发〔2016〕27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等精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下达的资金及全市常住人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020年度我委组织各县(区)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培训、考核、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经费来源于2020年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督导、培训等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资金2.55万元,经费用于年度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实际使用2.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培训及督导检查工作。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一)投入。
从2020年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督导、培训等工作补助经费中预算投入项目资金2.55万元,经费用于年底进行年度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督导,确保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要求。
(三)产出。
顺利完成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督导、培训工作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确保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水平水平及群众服务获得感。
2.可持续发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评价发现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项目资金投入与实际工作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三)意见或建议。
持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督导、培训等工作补助经费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四、 附件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督导、培训等工作补助经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韦荏耀
联系电话
2294076
地 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84号
邮编
54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1~2020.12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2.5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55
其中:中央财政
0
其中:中央财政
0
省财政
0
省财政
0
市财政
2.55
市财政
2.55
其它
0
其它
0
实际支出(万元)
2.55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基本公卫生绩效考核督导、培训等
2.55
2.55
支出合计
2.55
2.55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预期绩效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完成基本公卫各项目指标任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评培训、督导检查等,举办培训班一次约130人左右、开展绩效考核1次。
开展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绩效考核及督导检查,提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成年度内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四、评价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及手机
韦东禄
市卫生健康委
主任
2291482
文 彪
市卫生健康委
副主任
2291482
韦荏耀
市卫生健康委
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2294076
覃海云
市卫生健康委
委办公室副主任
2291482
唐美艳
市卫生健康委
财务科科长
2285252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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