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管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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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 日常监管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主管部门: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盖章): 2018年10 月 23 日 河池市财政局(制)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2017年日常监管工作经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 张肇峰 联系电话 2568913 地址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邮编 54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7年1月--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5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财政   市县财政 15 市县财政 15 其他   其他   实际支出 15 二、项目支出明细(单位:元) 支出内容 计划支出 实际支出 经济科目     办公费 30000 6491.6 印刷费     差旅费 70000 114951.87 邮电费 5000 3360 水费 3000 636.12 电费 7000 5182.41 委托业务费     劳务费     接待费 10000 77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000   办公设备购置费 10000 18608 其他     支出合计 150000 150000 三、评价情况   预期(或调整后) 实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1、金城江城区58家餐饮服务监管对象,每个监管对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 2、城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的监督检查,每家企业每年检查2次;药品生产企业8家,医院制剂2家的监督检查,每家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次。 3、金城江城区100家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美发经营企业的监管,每个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4、开展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举办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班20期800人次、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4期 200 人次,培训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400人次。 5、在河池市城区继续开展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同时加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6、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群体性聚餐指导工作,全年下农村指导工作不少于1100人次,每个乡镇不少于4次。 按时按质完成全年“四品一械” 的日常监管工作任务 综合得分  100 自评等次  优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位 签字 张肇峰 食药监所所长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黄相菠 食药监所副所长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玉达聪 食药监所办主任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韦海珍 食药监所餐安科 副科长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韦海欢 食药监所保化科 副科长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韦利秋 食药监所副主任 科员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填报人(签字):韦利秋 2018年10月23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张肇峰 2018 年10 月23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017年日常监管工作项目评价 自评报告书 为贯彻落实河绩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同,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本单位2017年度日常监管工作项目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1)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现实需求: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最主要的职责之一是对“四品一械”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确保我市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其主要是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受理相关案件的举报投诉和对违法案件、餐饮服务食品中毒事故等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初审等工作。 (2)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实施条例》;7、《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 2、项目实施情况:我所在市局的直接指导下,协助市局对河池市食品生产企业340家、城区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6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175家、医疗机构100多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10家、零售经营企业1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1300多家,保健食品店979家,化妆品店1028家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局查处违法案件工作等。到2017年,完成日常监管任务数的100%的进度全部完成。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保证了我市辖区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日常监管工作是我所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经费来源于市本级财政经费预算拨款安排15万元,于2017年1月份通过本级财政支付系统下达指标,日常监管工作于初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执法监管一线人员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单位(企业)(即四品一械)进行日常监管,使辖区内“四品一械"经营单位(企业)规范经营,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并使之保持常态化,让人民放心饮食,放心用药,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成立了单位内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所长张肇峰担任工作组组长,副所长黄相菠担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工作组主要成员。绩效考评小组于2018年9月12日到9月20日对各业务科室的日常监管工作业务进行分类量化评价,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要求9月25日前完成自评上报工作。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满分20分,得分20分) 日常监管工作经费年初通过编制预算,并细化到经济科目,全年预算日常监管工作经费15万元,财政按年初预算拨款到位15万元。 (二)过程(满分40分,得分40分)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为执法监管部门,负责对市辖区内四品一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要求是: 1、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点监管要求每个点每年正常监督检查4次,一个季度1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要求有检查记录。 2、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要求每个点每年正常检查不少于2次,要求有检查记录。 3、对辖区内食品流通企业监管要求每个点每年正常检查不少于2次,要求有检查记录。 4、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要求一年最少2次,半年1次,要求有检查记录。 5、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要求每个点每年最少检查2次,半年1次,要求有检查记录。 6、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年正常监管不少1次。要求有检查记录。 以上各项监管工作全部按要求完成监管工作任务。 (三)产出(满分20分,得分20分) 通过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督检查,逐步使四品一械经营企业有效认知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及其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降低食品药品经营风险,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四)效果(满分20分,得分20分) 通过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求监管对象及时整改,规范经营模式,提高四品一械的监管水平,,力求在几年内形成较完善的四品一械监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满意度,通过测评,日常监管满意度达98%以上。同时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确保我市辖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升全市民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认知度,保障市民饮食用药安全,受益人民覆盖率达100%。 (五)通过项目绩效自我评价,因日常监管工作为我单位正常的必不可少的硬性工作任务,每项评分分值要求一定要达到指标值,因此,我单位自评分得分值为100分。 自我评价:优秀等级。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经验总结 通过项目绩效自我评价工作,使我所各业务科室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断发现新的监管点子,并逐步改进新的监管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监管工作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其一,作为执法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除日常监管工作外,还有更多的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日常监管工作项目经费的投入,保证日常监管工作经费跟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改革步伐。其二,将此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日常监管的多变性及监管工作面广、量大,评价过程中难免会不全面,因此,希望在今后的项目执行过程中,得到财政部门更多的指导,也希望财政部门创造条件,组织财务人员外出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绩效评价工作积累经验知识。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018年10月20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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