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工作报告范文(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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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工作报告范文(精选14篇) 第1篇: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x组通﹝2020﹞x号)文件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全面回顾和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景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景   (一)机构人员情景   2014年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惠市编﹝2014﹞69号),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转为归口市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土坝管理所、风景区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电厂(公益二类,正科级),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公益二类,副科级),为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派出机构。核定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及直属电厂、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事业编制共103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二类拔付;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2016年(惠市编﹝2016﹞55号)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工程管理科、水库调度科、水资源管理科。直属机构电厂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发电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巡查队。   现有在册人员177人,编外人员24人。   (二)正科职领导情景   正科职领导职数8名(含直属单位1名),实有8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4名,大专2名,中专1名。平均年龄为50.4岁,其中:40-45周岁的1人,46-50周岁的1人,51-55周岁的6人,均为男性。   (三)副科职领导情景   副科职领导职数18名(含直属单位4名),实有18名。其中:本科7人,大专8人,中专1人,高中2人。平均年龄为47.6岁,其中:40周岁以下1人,40-45周岁3人,46-50周岁9人,51-55周岁5人。男性13名,女性5名。   (四)非领导职数情景   非领导职数0名,现有5名,均为正科级。产生原因主要是2008年以来历次机构改革撤并了部分内设机构。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景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年来,我局以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职责感。一是局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的程序及条件;二是经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的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使班子成员把握好最新的中央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因我局科级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为补充力量,2016年上半年,在有空编情景下,申请使用3名副科级职数,我局严格按组织程序,向主管市水务局提交申请,选拔任用了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科级岗位,经过一年的锻炼,3名干部都能进取工作,廉洁勤政,表现良好,今年如期转正。在对这3名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认真把握用人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营造风正劲足、心齐气顺的工作环境和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推动科级干部、科室人员交流轮岗   根据市编办﹝2016﹞55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半年,我局全面布局、认真组织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惠市组通〔2017〕40号),我局以机构调整为契机,顺利完成21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以及部分科室人员的换岗交流,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面推动我局建管工作向现代水管单位向前迈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情景   按照惠市组通﹝2017﹞55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1月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201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对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景看,我局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在推动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必须的成效。与中央、省、市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资料上是一脉相承的,可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位进行竞岗。二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要官等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第2篇: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治党治国之要,首在选人用人。党的十九大以来,对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述、新观点,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供给了遵循,我们要在实践中认真领会把握,自觉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x”和“x”教育活动,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职责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进取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x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x人,新提副职x人,副职提正职x人,(平职)交流x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景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职责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构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序操作。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供给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x年x月共有x名同志经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进取性。截止2015年9月有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经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坚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进取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贴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职责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职责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x、x公司x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经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资料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情景,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景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景。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景测评,理解群众评议。 第3篇: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委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不断促进选人用人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我公司积极响应省委及市委组织部号召,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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